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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巡回法庭开进小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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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6-14 20:08: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问原告有无新的证据提供和意见?”“没有。”“请问被告有无新的证据提供和意见?”“没有。”……6月8日下午3时30分,一场巡回审判在天台县平桥镇的一个小山村进行。在此开庭的是天台法院的平街法庭。   此案的原告是74岁的余某和68岁的龚某两夫妻,被告则是他们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余某和妻子诉求3个孩子按月支付赡养费。其女儿未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原告和大儿子围绕十多年前的分家析产及赡养费用等问题发生了激烈的辩论,小儿子则表示愿意提交赡养费。
  经过1个多小时的辩论和质证,由于双方坚持己见,此案未能当庭达成和解,承办法官王其委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在偏远的山区,由于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群众文化程度较低,老百姓们需要的是进村入户的审判方式,这样既方便了群众,也能借此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平街法庭庭长周和平说。
  据悉,今年以来,天台法院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契机,积极改变传统的“坐堂问案”式的审判方式,积极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村头炕头,既做到为大局服务,又做到为人民司法,实现了案件审判与社会和谐的有效契合。
  “我们充分发挥身边的先进典型杨卫东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把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创造性的运用到审判工作中,力求展现当代法官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精神和能力。”天台法院院长胡恩胜说。
沙发
发表于 2011-6-14 20:15:37 | 只看该作者
不孝了孙,不管老人怎么样,不养老人就是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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