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一诺千金 于 2008-11-30 16:50 发表
呵呵
破马甲在椒江的
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好银
HEHE
我可没有激动哦,我是怕伊激动呢!
想想看:遇到诺康达我都能笑对,怎么可能和街坊红脸啊?
原帖由 ttymq808 于 2008-11-30 19:07 发表
朋友,你会胜利的,支持你.
谢谢啦!
说胜败都不在乎那是假的,但我真的能做到即使输了也不会丧失微笑。
后司街、后司街街坊的支持,是我重要的支持力量。
原帖由 破马甲 于 2008-12-1 10:18 发表
呵呵,海马是海马,不要老往马自达身上靠.
海马不是海南马自达
和马自达合作的叫海南马自达,不叫海马!
应该说海马的工厂前身是海南马自达,但不表示海马=海南马自达! 原帖由 破马甲 于 2008-12-1 10:22 发表
楼主不要太激动,呵呵...祝你官司打赢,
我爱马自达~~哈哈!!!!
但不爱海马~~~
关于我买的这辆车子的本身,我说过了,我不想无中生有的去指责它的品质。
对于海马和马自达的关系,一诺千金在26楼的定义很简单也很准确了。
显然,您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思想是这个世界上最纷繁的存在形态了,有差异也最正常不过了。
我把后司街当成这个官司的根据地、从这里汲取力量。您的关注,和其他街坊的鼓励一样,都让我感动(呵呵,和激动有点区别啦)。
因为法院要清理积案,我的案子将被推迟到明年。
我想趁此间隙梳理一下庭审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关系,请各位大侠帮我预先分析下庭审中可能发生的诉辩焦点,以及应对的法律依据。
[ 本帖最后由 杜撰 于 2008-12-1 12:31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