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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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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19: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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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2月5日,是联合国法定的"国际义工日".义工,是指利用业余时间,不为任何报酬参与社会服务的人.现代国际义工活动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义工开展了义务服务活动,在重建家园、发展经济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1985年第4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确定每年12月5日为"国际义工日".
义务工作:
义务工作是指人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义工精神:
义工精神是指一种自愿的、不为报酬和收入而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完善社区工作的精神.
义务工作者:
义务工作者(简称义工)是指具有义工精神,不为报酬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人.
义务工作的意义:
表达人与人之间的关怀和互支关系;贡献社会;丰富生活经验;促进个人成长与发展;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拓展价值观.
义务的工作范畴:
义工的服务范畴,一般包括为弱势群体提供文书、教练、康乐、护送、探访、辅导、劳动等社会福利性服务,也包括为公益性机构提供社会调查、策划宣传、协助管理等公共服务,还包括为大型活动提供联络接待、专业协助等义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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