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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郑鸣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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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拙闲话 (闲话继续,帖子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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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发表于 2009-10-2 00:56: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郑鸣谦 于 2009-10-1 01:04 发表
10月1日   怀念 木桌青灯

       我是个粗心的人,也许太忙,或许太过自我,很少在乎周围的事物。方才,终得片刻安闲,便看到“木桌青灯”的过世,这让我很愕然,忽又觉得曾和她在橘乡园碰过面,还交谈过几句,那时我把她误会为另一位街友,她隐约有些尴尬,但是依然娴雅。
       我最初知道她,大抵在这个帖子里,她的跟帖开朗、乐观,经常逗人一笑。然而,我终于没能记住她,自也不知她早已病重,而且竟是如此坚强。
       晚饭间还和家人闲谈,我说:“如果真有轮回转世下,我宁可投胎为瓦砾,坚决不在人世浮沉。”
       唉……
       但愿离去即是解脱。
       阿弥陀佛。


换个角度她确是解脱了,愿离开的人一路走好!而我们则需继续赶路,祝大蒜国庆快乐!
162#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4 17:20:48 | 只看该作者
书院的终于开张了,责任很重。
163#
发表于 2009-10-14 22:07:53 | 只看该作者
当院长了啊
164#
发表于 2009-10-15 09:50:05 | 只看该作者
大蒜头
165#
发表于 2009-10-15 10:20:00 | 只看该作者
劳你筋骨了,好事
166#
 楼主| 发表于 2009-10-20 22:29:49 | 只看该作者
10-19    再 见

我已害怕聚会,尽管心里常惦念过去的时光,但经聚会从旧友口中说出,一切都已变味。生命每刻都在代谢,朋友呢?由淡漠而陌生,渐而遗忘,似乎也是人生定律。但我总不能割舍。于是常常提起,往往一句“哦,他啊”,然后无言。有人说快乐的生活当学会忽略,学会遗忘。因为“忽略,是迷踪式的进取;忘记,是太极般的宽容。”在我连主动的遗忘都不曾经验。

其实,谁对谁都无意义,即使社会,也是如此。人活着,只为自己。价值也好,意义也好,只要自己认同就可以了。他人的观点,恐怕他自己也无法实践,那又何必去听呢?我们往往太关注别人的看法,而往往忽略了自己内心的感觉,本可开怀,却还小心翼翼,本可大笑,却只暗喜。临终回首,发现有几天是为自己而活过?
167#
发表于 2009-10-22 13:07:55 | 只看该作者
生活大抵也就这样 渐渐的朋友越来越少 能说话的几乎没有
168#
发表于 2009-10-23 15:44:43 | 只看该作者
为自己活着的人 周末愉快
169#
 楼主| 发表于 2009-11-8 01:52:53 | 只看该作者
准备结婚。
170#
发表于 2009-11-8 12:39:30 | 只看该作者
gong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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