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九歌 于 2014-1-10 15:34 编辑
昨晚,家中遭窃。 窃贼卷走了皮夹中的所有的钱,拿走了车钥匙,顺便“捎走”后备箱中的一双鞋。皮夹中的银行卡、身份证等原封不动动地放在门口,车钥匙端正地放在汽车背上。于是有了几分感激:“盗亦有道”也。 想那盗贼,夜深人静之时,在离地二十余米的高空,手抓窗沿,推开窗户,翻越而入,既要保全自己之生命,还不能惊醒一家之人;入室后,还要寻找财物藏匿的地点,翻箱倒柜,不能有任何声音,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轻则被暴打,重则扭送警局,其中风险不可谓不大。但这丝毫不能断绝他们心头的恶念,晨起与邻居闲聊,得知小区内近阶段屡屡有窃贼出没,如入无人之境,其猖狂令人毛发倒立,牙根恨断。仅有的感激之情也如滚汤泼雪,消于无形。 盗贼很可恶,非法窃取人家钱财,古往今来,总是被人所不齿。“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盗贼喝过的泉水,人们都不愿意去接触一下。传统的礼仪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道之财,决不能取。贼比小人更可恶,小人输在人格上,贼则输在道德上。古代政府对盗窃的量刑也非常重,如宋朝的刑罚就很多,刺字、发配、凌迟均在刑罚之列。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在盗贼的脸上刺字,剥夺了他的人格,是一种极为严厉的肉体和精神处罚。凌迟就更不用说了。但法律的严酷没能消弥盗贼的祸患,有些年代盗贼甚至还蜂拥而起。 冯景元在《穷是极地》一文中说:“穷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穷志也穷,穷而不起,穷而不奋,穷得没志气,穷得没本事,穷得奸邪生。”贼自然是奸邪的一种,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按此而论,穷就是贼起的第一因素。不过这一论点也未必科学,穷未必就为盗。《孟子》中,还有一句话“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从“穷”的字形来看,力藏于洞下,就是有力不能使,到了困顿的境地,才可称穷。回想起小的时候,小山村里,一日三餐,咸菜下饭,生活困顿。村子里的人天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夏日里,晚饭后,集体屋前的小广场,坐满了村里的大人,他们聊天喝茶,小孩子们东跑西撞,快乐无比,真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民风淳朴。 几千年前,我们的先人在《礼记》中勾勒出了一幅“大同社会”的美景,梦想有一天,人人安居乐业,人人和睦相处,奸邪不作,盗窃乱贼消失。台湾歌手郑智化的歌词中唱到:如果懂得包容就会世界大同,如果懂得轮转就会世界大同。昨晚那贼在点钱的时候,是否会良心发现,懂得轮转,懂得包容?佛家认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要说,要劝人为善,何其困难!唯有大道施行,天下才能为公。 然大道已行,人间何时处处桃源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