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2013年6月2日在浙江省文成县 二、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文成县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文成百丈漈-飞云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文成县体育事业发展局 四、比赛项目和组别 1、男子山地精英组18周岁-39周岁,限报80名。 2、男子山地大师组40周岁-59周岁,限报70名。 3、女子山地组18周岁-50周岁,限报50名。 4、男子山地体验组18周岁一59周岁自行车爱好者,限报70名。 七、比赛路线(附图) 各组别赛道均从文成县城关体育场路(鹤云大桥上首)工商局边出发->中堡村->沿330省道穿王宅遂道->富岙社区->黄岙自然村->敖里隧道->过西坑镇让村->安福寺->梧溪村->龙麒源景区,全程27公里,17公里平路,10公里爬坡。 八、参赛资格 1、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山地自行车技能的运动员。 2、所有现役(或退役不满三年)的自行车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一经查实,即取消比赛成绩与奖励。 3、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比赛期间人身伤病保险、人身意外保险。 九、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2、为保证安全,不良天气或突发情况,组委会有权采取缩短或更改赛道、取消比赛等事项。 3、考虑交通管制和运动员安全等因素,落后领先者15%的运动员,裁判长有权要求其停止比赛。 4、参赛队比赛期间如有违规或作弊行为,取消成绩并在各大网站通报。 十、比赛器械 1、参赛运动员车辆、护具自备。 2、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头盔。 3、比赛使用山地车,前后轮胎统一、轮径小于29英寸、轮胎必须是宽度≥1.5的齿胎(轮胎中不得使用金属钉或长钉),所有车辆必须通过大赛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 4、大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5、参赛运动员和车辆必须佩戴大赛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否则不许参加比赛。 6、禁止安装停车架、货架和有碍自行车比赛安全的装备。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子山地精英组录取前16名; 2、男子山地大师组录取前10名; 3、女子山地组录取前10名; 4、男子体验组录取前10名。 各组奖励分配如下表
名次
| 精英组
| 大师组
| 女子组
| 体验组
| 1
| 6000
| 3000
| 3000
| 1000
| 2
| 4000
| 2000
| 2000
| 800
| 3
| 3000
| 1500
| 1500
| 700
| 4
| 2500
| 1200
| 1200
| 600
| 5
| 2200
| 900
| 900
| 500
| 6
| 1800
| 700
| 700
| 400
| 7
| 1500
| 600
| 600
| 300
| 8
| 1200
| 500
| 500
| 200
| 9
| 900
| 400
| 400
| 200
| 10
| 600
| 300
| 300
| 200
| 11-16
|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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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组设第27名奖,各奖励500元。 6、所有完赛运动员参与现场抽奖活动,设二等奖3个,各奖励 1000元、一等奖1个奖励2000元。 7、积分计算方法 分站赛的积分计算分别按男子和女子授予。即根据性别按本人在本站比赛中耗时进行总排名,并赋本站得分。 十二、报名和报到 1、报名要求:参赛者均以团体为单位报名,需填写报名表,并附上运动员介绍资料。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l名,运动员若干名(必须有身份证号)。 联系人:方 雷 手机:18815050506 刘志林 手机:13868672323 3、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5月20日前名额满为止。 4、报名的运动员请在5月20日前将参赛费汇入组委会指定账号(户名:方雷 ,账号:6228480332536369116 ,开户行:农业银行文成支行 )。汇款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队自行车赛参赛费”。逾期未交参赛费的,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5、参赛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6、参赛运动员6月1日晚安排住宿的需交住宿费100元/人。 组委会为参赛人员提供6月1日晚餐、6月2日午餐。各参赛人员往返差旅费和超编人员均由各队自理。 7、参赛运动员请于6月1日下午到文成县大会指定酒店报到。报到时交验本人身份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籍运动员户籍证明复印件,无证明者不予参赛,报到时领取比赛相关物品和纪念品。 8、各地至文成城关的路线: ①乘火车至温州,到温州西站换乘大巴到文成,约2小时到达; ②乘火车至瑞安,换乘瑞安->文成大巴约1小时到达; ③自驾车,有由瑞安方向至文成;由青田方向至文成;由苍南方向至文成。 十三、活动时间安排 1、6月1日下午报到,19:00在驻地会议室召开技术会议; 2、6月2日比赛时间安排: (1)9:20-9:35举行开幕仪式; (2)9:35-9:55全体赛员城关骑行预备; (3)9:55-10:00排列比赛出发队形和车辆复核; (4)10:00-12:20比赛; (5)12:30颁奖仪式。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赛事组委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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