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方式公告 (第六号) 根据天都花园业主代表(社区居民代表)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及《天都花园业主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天都花园社区自治章程》的相关规定,天都花园业主大会(天都社区)筹备组根据本小区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首届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届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由 9 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条例;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办事公道; 6、身体健康、具备一定文化水平,有一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精力。 7、明确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未满5年,解除劳教未满3 年,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处理未满5年,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等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及丧失行为能力的人员等五类人员不确定为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的参选人员。
8、在小区内侵占公用绿地和公共设施或2年以上未缴物业费的业主不确定为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的参选人员。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组织推荐、业主推荐及自荐,并经街道党工委资格审查后确定候选人。 四、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 差 额选举。 五、业主可在天都花园南、西大门保安室拿取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登记表,积极参与选举,并于2012年 9月30日前将所填表格投回天都花园南、西大门保安室信箱。 业主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 2012年9 月30 日之前与陈灵强联系。 联系人: 陈灵强 地 址:赤城街道党工办 电 话:13968585038 665738 特此公告! 天都花园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天都花园社区筹备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