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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务虚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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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殿真的要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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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2-3-14 10:50:08 | 只看该作者
首先,人社部发(2010)107号《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的意见》规定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凡具有城镇户籍,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第二、浙人社发 [ 2011 ]221号《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规定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一、 本实施意见下发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未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下列人员,经审核确认后,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曾与我省各类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二)曾在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过的人员。

32#
发表于 2012-3-14 10:51:21 | 只看该作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办发(2011)9号

通知规定:

“ (九)对农村人口已落户城镇的,要保证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十一)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逐步实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

“(十三)国家基本户籍管理制度属于中央事权,地方在国家确定的基本户籍管理制度的原则和政策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进行探索、制定具体措施。各地要按照国家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要求和统一部署,统筹规划、扎实推进,不得各行其是、有禁不止;要对已出台的有关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加以清理,凡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要立即停止执行;要认真做好新旧政策措施的衔接,防止引发不稳定问题。”




天台县社保中心对公开的国家政策法规不去执行,偏偏“坚决执行”非公开的“土政策”;县政府如何解决???
33#
发表于 2012-3-14 10:54:30 | 只看该作者
顾全大局,造福百姓。
34#
发表于 2012-3-14 11:24:51 | 只看该作者
山红兄,有想法可以自己发哦,我去顶你
35#
发表于 2012-3-14 11:27:25 | 只看该作者
农民没钱订天台报
六六大顺 发表于 2012-3-14 10:45

可以看电子版的,免费。偶都看那个

点评

都“农民没钱订天台报”了,还让他们去看“电子版”。真的是........  发表于 2012-3-15 13:48
对的,电子版的时间还比纸的早。这年头还要订报干嘛  发表于 2012-3-14 12:41
36#
发表于 2012-3-14 11:44: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崎岖 于 2012-3-14 11:52 编辑
挖土机挖不出和谐,推土机推不出和平。这句话是在理的,我赞同。但是对一些漫天要价的,就是要来点硬 ...
务虚文人 发表于 2012-3-14 10:03


我们现在换位思考一下:天台征地,价格不一,新城有高到十几二十几万一亩的,当然,国家政策规定征地补偿款没有这么高。但在同一地方,依然是始丰街道新城,玉柴基地,征收补偿只有区区四五万一亩。明摆着会叫的孩子有奶吃!试问:政府随意可以压低征收补偿款,那百姓为何不能提高价格的要求?可以说,有今天的局面是政府不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办事的结果,受伤的永远是老百姓。“钉子户”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诞生。今天就是拿推土机挖掘机去也掩埋不了事实!
37#
 楼主| 发表于 2012-3-14 12:44:0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现在换位思考一下:天台征地,价格不一,新城有高到十几二十几万一亩的,当然,国家政策规定征地补 ...
崎岖 发表于 2012-3-14 11:44



这个是说的很有道理,是狗娘的不公平。那些利用权力的人,真是tmd缺德。不过这事情也不能因为这样,就无休止的下去,总要解决的。不然唐兴大道永远是弯的哦
38#
发表于 2012-3-14 13:51:20 |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 小时前 | 只看该作者


山红兄,有想法可以自己发哦,我去顶你





谢谢!我已经在后司街、天台之窗、人民网、天涯论坛、浙江在线、省长信箱和腾讯微博等发表。
39#
发表于 2012-3-14 15:01:12 | 只看该作者
那个断头路不知道坑了多少私家车了。。。
今年过年,一亲戚送亲车队,在泥坑吃了一遭,修了3W多。
你说平整水泥路面的尽头会是一个大坑,且深度有半米左右,第一次开这里的人十有八九要被坑到。。
40#
发表于 2012-3-14 15:21:0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实在拆不掉,是不是可以左右各做一条马路,绕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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