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老城区、 国清、赤城景区道路交通实行限制通行的 通 告 天公交通【2016】1号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老城区、国清、赤城景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方便市民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自2016年2月5日至2月13日(农历十二月廿七至正月初六),对我县老城区、国清、赤城景区道路交通实行限制通行,所有车辆必须严格按照交警设置的标志、标线和禁令牌、导向牌有序行驶,自觉服从交警的现场指挥。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人路、劳动路、赤城路、人民路、飞鹤路、金盘路六条主街道从早上7时开始至晚上9时止,禁止货车、拖拉机、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通行,人民西路从上午10时开始至晚上8时止,禁止黄包车通行。 二、老城区主街道从早上8时开始至晚上8时止,禁止所有车辆调头、左转弯(有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标志、标线控制路口除外)。严禁在老城区主街道停车位以外地方停车,在灯控路口50米以内路段停车的予以违法拍摄并拖离。 三、秀园路进入飞鹤路禁止车辆直行、左转弯,环城东路由西向东单向通行。 四、十二月廿九晚上7时至次日凌晨3时,在交警现场指挥期间,国清、赤城景区实行单向通行,即从三角坦进入国清路经国赤公路从赤城宾馆、秀水山庄方向驶出,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逆向行驶。正月初一上午8时至初六下午5时,除大巴、中巴车可以停在花麦地停车场外,其他所有进入国清、赤城景区的机动车一律停放在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乘客转乘中巴车或步行进入国清、赤城景区。 五、严禁机动车进入花麦地山门。入住天台宾馆、卧龙山庄、温泉山庄、花麦地等宾馆(在集散中心设有接待处)的旅客车辆凭通行证通行,景区内天培线周边村民车辆凭身份证通行。 花麦地山门至天台宾馆路段禁止停放机动车。 六、车辆发生物损交通事故(无伤人)的,双方驾驶员用手机拍摄事故现场后立即撤离事故车辆,自行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交警大队对面繁荣汽修厂内)处理。 七、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照执行本《通告》规定,凡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不听交警指挥、妨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天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O一六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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