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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yq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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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想跟我聊天的请进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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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发表于 2009-3-10 18:45: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yq12345 于 2009-3-10 17:44 发表
    安小姐今天巴结的,我不在时,你替我招待了不少客人,象个主人的样子。好,好!

  欢迎到杭州来,不过顺便给你找个男朋友嘛,这个我一定记在心里。但不能顺便,有合适的话是要特地来的。我在后司街看到,追求你的人不少。象001、冷飘零、小哥等都是这个版块的常客,如果在他们中选一个,我将非常高兴,肥水不外流么。


老爷子别乱说哦,有些人是老婆孩子的呢
152#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19:45: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安琪儿 于 2009-3-10 18:45 发表


老爷子别乱说哦,有些人是老婆孩子的呢



对,对,对!这事不能乱说。要选必须在没结婚的人里选。不过象纯属虚构等人,老是追着你,我爱你,我爱你。如果他有老婆,我们决不轻饶,打死他!
153#
发表于 2009-3-10 20:06: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yq12345 于 2009-3-10 19:45 发表



对,对,对!这事不能乱说。要选必须在没结婚的人里选。不过象纯属虚构等人,老是追着你,我爱你,我爱你。如果他有老婆,我们决不轻饶,打死他!
15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20:23:40 | 只看该作者
似是而非


    听马季相声,甲说:“卖香蕉,一百斤全买光,我给你一元一斤,一百斤香蕉一百元钱。”乙说:“可以啊!但是我买香蕉与人有别,我要你把皮剥开卖,皮归皮,肉归肉。你一斤香蕉可是半斤皮半斤肉?”甲道:“是。”等甲把香蕉剥好,乙递上五十元钱。甲呆若木鸡,立在那里傻了眼。心想,一百斤香蕉明明能卖100元钱,给这家伙一搅和,怎么只剩五十元了。乙解释道:“你傻瞪眼干什么?连这点账都算不清楚,还好做生意!诺,一百斤香蕉其中五十斤是肉,还有五十斤是皮。你不是说一元钱一斤吗,那么肉值五角,皮也算五角吧。各五五二十五,合起来不是正好五十元。这账明摆着,怎么这样弄不灵清!”甲就是不接钱,总觉得里面肯定有差错,想了好一会才恍然大悟,说:“不对,不对!这账可不能这么算,皮和肉怎么能是一个价。应该是皮二角一斤,肉八角一斤。”乙说:“好,好,我不与你争,都依你。五十斤肉照八角一斤算,五八得四十,五十斤皮按二角算,二五得一十,四十元加十元不也是五十元吗。怎么会这样笨得不转弯呢!”

    现实生活中,有好多类似问题,都因聪明人偷换了概念。结果明摆着不对,但又不知错在何处。各种道理都堂而皇之,象买香蕉者一样,一搅和就让你傻了眼,呆在那里一时半会反映不过来。
冷飘零 该用户已被删除
155#
发表于 2009-3-10 20:27: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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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20:27:42 | 只看该作者
一日一句:

  两害相遇取其轻,两利相遇择其重。
157#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20:30: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冷飘零 于 2009-3-10 20:27 发表
嘿嘿    偷换概念  我们经常会用的手段.................没办法    只想混口饭吃啊


   这么快,我一发表,你就回,神速!

   不过,你很危险,如果我有香蕉决不卖给你。
冷飘零 该用户已被删除
158#
发表于 2009-3-10 20:36: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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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发表于 2009-3-10 20:45: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安琪儿 于 2009-3-10 12:13 发表


听你这么一说就知道你不是天台人

不过非常欢迎你到天台做客

是的.有一次上网查信息偶尔路过进入了你们的论坛,很高兴认识你.
冷飘零 该用户已被删除
160#
发表于 2009-3-10 20:49: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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