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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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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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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07-8-20 16:24:16 | 只看该作者
不是,这是想起了三菱电梯的广告语:上上下下的享受。
你进群出群,不和这个相类似么?
82#
发表于 2007-8-20 18:48:21 | 只看该作者
83#
发表于 2007-8-21 00:36:1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84#
 楼主| 发表于 2007-8-21 13:39:00 | 只看该作者
蹭饭最高境界:扶着墙进去,扶着墙出来。
85#
发表于 2007-8-21 14:49:56 | 只看该作者
哈哈,你要努力向这个方向发展哦。
86#
发表于 2007-8-22 18:58:55 | 只看该作者
今天的日记呐?
87#
发表于 2007-8-23 09:09:22 | 只看该作者
被石头忽悠了,还没还魂呢。
88#
发表于 2007-8-23 10:04:35 | 只看该作者
豆子啊,现在你总该醒醒了,此事与偶无关!
哈哈!
89#
发表于 2007-8-23 10:07:37 | 只看该作者
沙KK,当时就在一边笑。
虽不是主犯,但至少也是从犯,或者包庇,或者纵容犯罪,或者为犯罪分子提供作案条件。
总之,你是难脱干系。
90#
发表于 2007-8-23 10:13: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褚留香 于 2007-8-23 10:07 发表
沙KK,当时就在一边笑。
虽不是主犯,但至少也是从犯,或者包庇,或者纵容犯罪,或者为犯罪分子提供作案条件。
总之,你是难脱干系。


香香不能乱冤枉人,我在打球,手机就放一边的,被石头拿去的,我还想拿回来,结果还被石头、智泉、奶瓶他们三人调戏了。
你这样诬陷偶,偶可要告你个诬陷罪的。
你以上所言将作为呈堂证据保留!

[ 本帖最后由 沙(kk) 于 2007-8-23 10: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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