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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尚有法,岂容你放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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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4-1 16:0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间尚有法,岂容你放肆!
2007年3月30日
浙江天台中学正教处乘学生上课私自进入学生寝室,将学生的手机以及一些学校不容许带入校园的物品没收,留下一张扣分单。试问这样是否合法?
   学校禁止学生带手机的主要目的何在?是要求学生认真学习,不被手机影响。但是手机放寝室这又说明了什么?学生意识到手机不能带入课室,你们把有意识的人手机没收,而那些将手机带在身上真正影响学习的人却在笑:正教处真是苯!
   有这样的一幕,一为同学的手机被没收后在教室诉苦,另一个人却在拿着手机玩游戏。
   学校的这一行为不管的各个领域上都是不完善和不妥当的。一,不能根除带手机的现象,现在手机那么便宜,买10个也不希奇啊。二,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这一行为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私自打开学生抽屉和衣橱查找手机,这一性质还十分恶劣。三,有损天中形象,堂堂百年历史的天台中学做出这样见不得光的事,不怕他人耻笑吗! ``` ```
   从小的启蒙教育我们就学会:进房间要先敲门,学校无视学生的基本人权,别说是学校是校方的地方,想怎么做都是你们的事~这样学校又和社会上的流氓帮会又何区别。试问我们的隐私还有保障吗?!
沙发
发表于 2007-4-1 17:23:37 | 只看该作者
违宪!
板凳
发表于 2007-4-1 22:26:45 | 只看该作者
防君子却不防小人!
不明智的做法!
地板
发表于 2007-4-2 14:40:03 | 只看该作者
还有 这等事情,,
学校怎么 会这么过分 的
5#
发表于 2007-4-2 21:47:48 | 只看该作者
最简单就是报警,说寝室失窃,偷盗者明目张胆。
6#
发表于 2007-4-3 11:36:32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楼上强的!
7#
发表于 2007-4-3 12:23:56 | 只看该作者
和我无关啊,随便他们了。
不过这样的做法实在不对。
8#
发表于 2007-4-6 08:00:14 | 只看该作者
太过份了,如果我是家长我就要讨个说法的,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执行的方法让人难以接受.
9#
发表于 2007-4-6 13:19:5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归于宁静 于 2007-4-2 21:47 发表
最简单就是报警,说寝室失窃,偷盗者明目张胆。


迄今为止最好的解决方案!
10#
发表于 2007-4-7 15:17:4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手机那么便宜,买10个也不希奇啊
学校禁止学生带手机的主要目的何在?是要求学生认真学习,不被手机影响。但是手机放寝室这又说明了什么?学生意识到手机不能带入课室,你们把有意识的人手机没收,而那些将手机带在身上真正影响学习的人却在笑:正教处真是苯!

我也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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