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各位校友,以及各位关心天中的朋友们:
2007年3月30日,天台中学例行检查,目的是为了查处违规带入校园的物品.这样的例行检查是我们第一次碰到的,因为个人情绪较激动,加上对法律的不熟悉,我错误地将"检查"理解为"搜查".同学中议论纷纷,将此事理解为搜查,我加之以理解,将其误解为侵犯个隐私,进而 认为学校领导触犯了法律.基于自己的冲动和对这种检查行为的反对,我写了一篇文章发在后司街和我的个人博客上,对这种行为持谴责态度,措辞较为严厉,并且没有将整件事记述清楚,只是攫取了其中一小片段,并且对之进行错误的判断.由于年龄 和社会经验不足,我不禁加入了许多自己的个人情绪.虽然只是希望学校能从这种我认为错误的行为中吸取教训从而加以完善自己的管理制度并且给我们一个满意的交代,然而个人色彩完全主导了那篇文章,让它变成了一纸檄文,自己也没有考虑到结果会这么严重,更没想到有的同学借此发泄自己的各种不满的情绪.因此误导了天中同学和社会上关心天中的人士.我的行为,对天中的形象造成了极大损害,损坏了天中的名誉,破坏了天中在校友心中的崇高形象.
本来自己可以用一种更好的方式和学校直接交流,但自己却选择了最无法控制的方式.所以在这里,我对自己的这种行为表示深深地反省,并向被我误导的同学和社会人士进行道歉.希望以次来弥补对天中已造成的影响.也希望,这件事能到此为止!
王露莹
0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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