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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野猪吃竹笋 私架电网触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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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2-18 15:40: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擅自架设电网,造成一人死亡。近日,被告人金从灶被天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07年10月,金从灶为了防止野猪吃山上的竹笋,擅自在天台县石梁镇岭脚村野猪塘湾处私自架设电网(俗称“电猫”)并通电。10月23日晚10时许,“电猫”报警器响了一下,而怀着侥幸心理的金从灶,以为是有动物触电,根本未予理睬。待第二天早上再去看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已死在电线下方。案发后,金从灶自动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金从灶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架设电网,以致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金从灶有自首情节,且在法院的调解下,金从灶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沙发
发表于 2008-2-18 15:51:12 | 只看该作者
以后转贴请注明出处,以免不必要纠纷。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08-2-18 16:11:4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褚留香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8-2-18 16:11:59 | 只看该作者
下次注意
5#
发表于 2008-2-19 16:30:01 | 只看该作者
死者是偶同事的外甥,家里的顶梁柱,有一女儿在实验中学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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