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54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二套房贷利率调整文件未下达银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11:08: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二套房贷利率调整文件未下达银行

针对昨日部分媒体报道的"二套房贷利率将确定为8.5折"的消息,多家银行总行房贷部门人士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目前并没有收到央行下发的关于二套房贷利率调整的相关文件。

某股份制银行总行房贷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关于二套房贷利率的讨论并无意义,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角度考虑,首付比例才是衡量个人房贷资产风险的核心要素。"如果要调整二套房政策,首付比例的调整应该是首位的,而且央行和银监会联合下文中曾赋予商业银行自主把握风险的定价权限,因此央行没有必要单独下文确定二套房贷款利率。"该人士说。

不过昨日受访银行人士均表示,尽管银监会在6月底正式下发文件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执行二套房贷政策,但由于二套房定义的界定一直非常模糊,目前广州、深圳两地市场各银行的操作方式一直没有统一标准。

"据我们了解,一些大银行目前对已经结清首套房贷款的客户,无论在首付上还是在利率上都尽量给予优惠。即便首付比例在银监会抽查期间无法松口,但利率还是相对灵活的。此外,部分银行目前仍然是以个人而非家庭为单位来界定二套房。"另一股份制银行总行个贷部门负责人对记者称。

受访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市场对于房贷政策的争议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套房贷结清后再次购房是否按二套房政策执行?应该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界定二套房?各商业银行对于二套房利率自主定价的权限究竟有多大?

"仅仅是首套房结清后再次购房这一项,银监会如果明确规定可按首套房标准执行,整个房贷市场的空间就会大大扩展,但遗憾的是截至目前银监会对此仍没有明确的界定。"某股份制银行总行房贷部门负责人说。

来源: 证券时报  作者: 罗克关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9-8-25 11:09:16 | 只看该作者
沪银监局:“二套房贷利率八五折”没根据

收紧,还是放松?昨日,二套房贷传闻再次被推向高潮。据媒体报道,“从上海传来消息,‘二套房贷’政策已出台,‘二套房贷’利率为基准利率八五折,即下调15%。”

对此,上海银监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CBN记者采访时表示,到目前为止,尚未收到银监会对于二套房贷政策的最新指示,所谓“基准利率八五折”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二套房贷依然严格按照银监会6月22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执行。

《通知》中,银监会特别强调了二套房贷必须执行首付四成以上、利率1.1倍以上的放贷标准,并重申二套房贷标准不得擅自放宽。而上海银监局在转发《通知》的同时,又提醒各商业银行不得以征信系统未联网、异地购房难调查等为由放弃二套房贷政策约束,不得自行解释二套房贷认定标准,不得以任何手段变相降低首付款的比例成数。

自去年房贷新政出台后,各家商业银行二套房贷频打“擦边球”,而在监管层的一再重申下,也开始刮起了“收紧风”。例如,此前多数银行默许以“个人”为单位,申请利率和成数优惠的首套住房贷款,即使一对夫妻名下已有一套房产,作为非主贷人的一方,在另外购置新房时仍可享受首套房的商业贷款优惠利率。而目前,上海大多数银行都以“家庭”为单位来认定房产套数。

与此同时,二套房贷将进一步收紧的传闻也开始愈演愈烈。昨日,工行、中行、建行均对CBN记者澄清,目前并未收到进一步收紧二套房贷的通知,依然执行首付四成、基准利率上浮10%的标准。

“二套房贷还是要做的。”此前,一位国有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是由于银行在上半年集中放贷,部分分支行所剩指标不多,因此适当放慢了发放二套房贷的节奏。

而针对目前媒体称银监会收紧二套房贷政策一事,银监会新闻发言人廖岷也在近日表示,二套房贷政策没有调整,银监会始终严格执行有关政策不动摇。

廖岷还特别强调,银监会坚持以审慎有效的监管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对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优惠政策不变,但绝不可延伸适用。廖岷对银行打“擦边球”放宽二套房贷界定标准的现象十分关注,表示将严查二套房贷款业务里的各种违规问题,一经发现将严惩不贷。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后司街 ( 浙ICP备05034203号-1 )浙公安网备33010602003735

GMT+8, 2024-11-15 23:57 , Processed in 1.080432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