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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于俱乐部活动制度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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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2 17:51: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了促使纵情山水户外俱乐部的良性发展,经三个斑竹商量决定制定组织活动现行制度:
一:以后每次以俱乐部名义组织的活动,收取公共基金会员按:5元/天 非会员按10元/天收取。
二:若要成为俱乐部会员的,必须参加俱乐部活动组织走过一次的,付会费100元(作为公共基金)方可
        加入
三:为了鼓励和提拔更多的优秀领队站出来,担当组织更多精彩丰富的活动,以后领队车费不在分摊之 内,并且免收公共基金和装备损耗费。
四:非会员不得在纵情山水户外活动板块发布有组织的活动公告,个人约伴自助游除外。
五:公共基金的用途是用来添置和维修户外公用装备而设立的,以后如需要添置新装备,将由任何会员发起人提出建议,进行投票决定,半数以上会员通过则敲定。
补充6:以后活动组织俱乐部将不再提供汽罐做为公共装备使用,队员如需要汽罐,可以代购,按批发价格提供。
补充7:要加入者需有会员作为介绍人!天台,后司街,后司街论


[ 本帖最后由 皇家斗牛士 于 2008-8-12 19:13 编辑 ]
28#
 楼主| 发表于 2008-8-14 13:25: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七楼 于 2008-8-14 11:59 发表
四:非会员不得在纵情山水户外活动板块发布有组织的活动公告,个人约伴自助游除外。

个人感觉这条不是十分恰当,真发了怎么办?删贴还是怎么?
这样一来有违网站开版的初衷
二来不利纵情山水俱乐部的发展繁荣。 ...

谢谢七楼的建议,主要是树立纵情山水户外形象问题,否则让外人感觉我们这里的组织活动包括收公共基金费用等有点混乱,有的收有的不收,所以基于为了管理形象,以后对非会员发有组织活动贴,采取办法一:移动到吃喝玩乐板块,二:注明活动策划组织名称,申请连接是可以的。
27#
 楼主| 发表于 2008-8-14 13:12:2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小马 于 2008-8-14 00:11 发表
我志愿加入天台纵情山水俱乐部。在今后,我将在思想上积极向本组织靠拢,认真遵守组织章程,服从组织安排,时刻响应组织的号召;在行动上随时准备着为组织作贡献,为本俱乐部的生存发展而不懈努力。望各位领导予以考 ...

小马是位好同志,偶热情欢迎
26#
发表于 2008-8-14 13:00:33 | 只看该作者
我路过的
25#
发表于 2008-8-14 11:59:52 | 只看该作者
四:非会员不得在纵情山水户外活动板块发布有组织的活动公告,个人约伴自助游除外。

个人感觉这条不是十分恰当,真发了怎么办?删贴还是怎么?
这样一来有违网站开版的初衷
二来不利纵情山水俱乐部的发展繁荣。
合理的交流和竞争还是必要的。
如果牵涉到责任的问题,建议这条改为:纵情山水俱乐部会员发布户外活动公告请注明组织名称。
个人观点请大家斟酌。
24#
发表于 2008-8-14 08:22:53 | 只看该作者
有盗号嫌疑
23#
发表于 2008-8-14 08:11:53 | 只看该作者
小马庄重的说哈 ,是不是又被人盗号了
22#
发表于 2008-8-14 00:11:09 | 只看该作者
我志愿加入天台纵情山水俱乐部。在今后,我将在思想上积极向本组织靠拢,认真遵守组织章程,服从组织安排,时刻响应组织的号召;在行动上随时准备着为组织作贡献,为本俱乐部的生存发展而不懈努力。望各位领导予以考察并批准加入为盼。
                          
                                           小 马
                                       2008年8月13日


[ 本帖最后由 小马 于 2008-8-14 00:18 编辑 ]
21#
发表于 2008-8-13 22:24:33 | 只看该作者
顶上支持一哈子
20#
发表于 2008-8-13 21:59:1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几……
领队的话费是不是也报销几?
19#
发表于 2008-8-13 18:18:1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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