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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家在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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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飙车案胡斌被判3年 双方父母均称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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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09-7-25 21:24:14 | 只看该作者
但那个浙大高材生喜不喜人就跟你有关拉
74#
发表于 2009-7-25 21:22:13 | 只看该作者
你想笑就笑吧
73#
发表于 2009-7-25 21:21:22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褚留香 于 2009-7-23 09:32 发表
各人发表个人的意见,表达对这个事件的理解是无可厚非的,不要针对个人。
毕竟只要我们这样想,那身后很多人也会有这些不同的意见,事件是用来评论的,不是评判一个人道德品格的唯一标准,各位拿捏尺寸啊。


ps:我只会说我不赞同你的意见,但是我绝不会因为你这几句话就把你划为不喜人的人。再说大家只是交流意见,你喜人不喜人与我何干呢?
72#
发表于 2009-7-25 21:19:13 | 只看该作者
难道你还想说路遥知马力吗
71#
发表于 2009-7-25 21:16:23 | 只看该作者
我没说判着不公正,肇事者我还没有准备责备
我只是说同情一下遇难者


附带说一下我不喜人的(跟上面的无关)
70#
发表于 2009-7-25 21:15:41 | 只看该作者
看了你的前几个回复我还想说,有点偏激。
看了你最后一个回复,我想说,可笑。
原来您判断善恶只要几句话即可,道行高深。
69#
发表于 2009-7-25 21:12:49 | 只看该作者
社会舆论你说能改变法官的看法吗
法官难道是电视里放着的糊涂官吗
法官还是公平(毕竟读了很多书,办了很多案)
想改变法官只有人民币
68#
发表于 2009-7-25 21:08:28 |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人叫你不表达
不表达怎么能看出善恶呢
67#
发表于 2009-7-25 21:03:28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肇事者应该要受到处罚
遇难者也应该得到大家的惋惜和同情
假如你作为遇难者
在地底下了还受到某些人的非议
你说他能安息吗
只要人人有颗善良的心
世界将会更美好

这位朋友,这里哪个说话的天台人认为胡斌不用受到处罚?谁又说不同情不惋惜了?
可是事情已经发生了,仅仅同情和惋惜又有什么用?不管怎么样,死者已经永远离开,对于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来说,难道要做的只是责备肇事罪么?我从没说过,胡斌不需要为自己的罪行买单。但是天大的事我们也只能交给法律,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愤怒而用舆论去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他犯了罪,法律会给受害人一个交代。
如果我们只是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就被你认为是拥有一颗不善良的心的话,呵呵,那以后最好谁都不要说话,因为谁都不知道自己的那句话就让自己被贴上了不善良的标签。
66#
发表于 2009-7-25 20:59:15 | 只看该作者
换个主题(跟上面的无关)
在动乱社会当然有梁山好汉给出手时就出手

在当今中国这个法制社会
有些人可以把死刑变成死缓,能把强奸案不了了知,能把成年人改为未成年人
假如网友及社会舆论能够使法律趋于公平,那有啥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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