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如果你看到了,算不算是情书呢 [打印本页]

作者: Rose.D    时间: 2011-10-24 14:52
标题: 如果你看到了,算不算是情书呢
今天又碰到他了,心里又触动了,为什么,这难道又是老天给我安排的邂逅吗,苟活到现在,根本没有勇气去追寻自己爱的人,没有勇气去抓住自己想要的幸福。朋友都说现实点把,他不是结婚的对象,大男人形象,但是小男人心肠,不适合。可是我为什么就有那时候的感觉呢,那次酒吧邂逅后,就一直想着。虽然没有什么记忆犹新的事情,毕竟我们没有怎么恋爱过,只是你是我的初恋罢了,第一次为男人流泪的是你。
我记得上高中的时候,我比你大一届,你是体育部的,我是学美术的,在一次我们合作的时候,你喜欢上了我(其实是假的),我也喜欢上了你(真的)。你演戏好久,你没有喜欢上我,而我确喜欢上你了。现在我们彼此邂逅2次了,一次是酒吧,一次是十字路口。这事情困扰我很久,我一直在想我该不该抓住我要的幸福,老天给我安排2次,可是我没抓住3次了。如果那天在酒吧没有看到你,我也许已经忘了你的存在了,但是你的出现让我仿佛在昨天。
如果你在这里能看到我写的,这算不算是情书呢---Rose


作者: 周则江    时间: 2011-10-24 15:28
这个不算     情书一般是胡扯滴
作者: 宏克    时间: 2011-10-24 15:34
我年纪一大把了,按照我的经验,
女人最好嫁给一个爱你的男人;而不要嫁给一个你爱的男人 !

哈哈,我第一次在这个论坛回复八卦贴。
作者: 3322    时间: 2011-10-24 18:45
女人最好嫁给一个爱你的男人;而不要嫁给一个你爱的男人 !
作者: 清风飘影    时间: 2011-10-24 19:03

作者: 南山孤狼    时间: 2011-10-24 21:07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1-10-24 21:34
太过注重巧合

于是迷失了
作者: 林华强    时间: 2011-10-25 00:18
既然爱了就要付诸行动!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1-10-25 19:40
那就不想



作者: 一个人旅行    时间: 2011-10-25 20:30

作者: 一个人旅行    时间: 2011-10-25 20:30

作者: 我不是律师    时间: 2011-10-25 20:48
喜欢就去追    再犹豫  又老一岁
作者: 孤烟    时间: 2011-10-27 23:22
一段情 让人难舍 一份爱 让人缠绵 在爱恨交织中死去 是一种幸福 只须一个电话就可不必纠结 只要一个拥抱就能让人悉怀
作者: 小花猫    时间: 2011-12-1 20:39
这男人不值得你去上心 真正爱你的男人不会让你爱的如此忐忑   何苦自扰心绪
作者: 哈拉贝    时间: 2011-12-1 20:59

作者: 天台老街    时间: 2011-12-2 09:26
可惜LZ说的不是我,不知道LZ的那个TA看没看到,这是用情很深的情书,反正我是被感动了!!




欢迎光临 后司街 (http://317200.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