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不敢和车管所为敌啊,准备做阿Q了! [打印本页]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9-10 21:54
标题: 不敢和车管所为敌啊,准备做阿Q了!
各位老师,晚上好!

不知道哪位现在有时间?

想请教一个问题:

我在六月下旬在某汽车销售公司,以按揭方式购买了一辆汽车。

    我自己已经有一辆普桑,买这个车是我老婆怀孕了,为了她方便。所以开始的时候是计划买比较女性化的小型车。但到了该公司展厅,买车的小姐就竭力向我们推荐一辆较大的中性化的车。

    虽然我当时也和我老婆说提起过,这个小姐明显的故意诱导我们买这车,有点异常。但据我以前对汽车的理解,这个车子也的确能满足我们的一些用途,且这是一款比较经典的车,价格一直比较稳定。而售车小姐给的优惠,按照正常的车市价格算是比较大了。所以我们就慢慢的被忽悠了。

    因为是按揭,当天我们付了首付款部分的钱,等办完银行方面的手续,已经是下午下班时间了。所以当天没有办成车牌,给了我们一张半个月有效期的移动证。

    次日,因为我要参加一个江苏的展会,尔后又连续在外地出差。这期间,售车小姐给我打过电话,我都告诉她说在外地出差,我老婆虽然有驾照,但因为有孕在身,新车不熟手,不敢去。反正移动证有半个月,等我回家再去办。她说,他们自己去我家开车去办,并且已经和我老婆约好了。但不知什么原因,他们没有自己来开车去上牌。

    七月三日,我回来后即开车去请他们一起上牌,办完了其他验车手续,到登记选号窗口时,售车公司陪我同去的那个先生告诉我说,因为这车有个什么证书,车管部门的电脑不认,办不了。让我先回去,等他去汽车厂补办好了,再通知我。

    后来,我多次催促。七月二十号左右,他们通知我说可以办理了,我又和他们一起去了一趟车管所。结果还是到那个选号的窗口没办下来。我当时也起了疑心,要去问窗口的工作人员,到底是车子本身有什么问题,还是其他什么原因。但人声嘈杂,且售车公司陪我的人也搪塞我说,是车管所的网络出了问题。

    回来后,我开始留意是否真的是因为车管所电脑网络问题。但我发现,在这期间,其他车辆都陆续的在上牌。通过其他一些途径,也逐步明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在六月份,全国各地的车商,都将手上不能达到国三排放标准的存车低价抛售。我买的这款,原先车厂的指导价是12.88万,而在这期间,全国各地都在以8.8万处理库存车。省内的比如杭州、金华等地,也都是如此。而我买的却是11.8万。

    其实,当时我看车的时候,我就看出这车已经被开了不少里程,因为轮胎的刺毛都磨损没了。那个售车小姐就说,都是在展厅偶尔试车造成的,而且也明确说,就只有这一辆了,所以给我们特别的优惠一万(厂方的指导价是12.88万),并送些小礼品给我们(也就是几百元的脚垫之类)加上当时已经是下午了,次日我又要出差没有太多时间选车,就这样被忽悠了。

    现在我已经清楚了真相,按照新的政策,以后私牌车的号牌,是跟着车主终身的,不再随意变更。

    像北京、上海等地已经在中心区域限制国二车上路了,可以想见,日后的国二车肯定还会受到其他方式的限制或者增加规费等。

    我多次追问他们不能上牌的原因,他们依然还在蒙骗我说,是车管所的网络问题。

    他们也清楚,如果当初明确告知我七月一日后,这类车就不能上牌,并会有许多后患,我肯定会做其他选择,至少不可能会接受这个价格。

    这些真相,也是时候才得知的,但可以肯定,作为销售商,他们肯定是早已知道这一政策的。

    现在,我想知道,我是否受到了侵害(车商是否存在欺诈)?我也多少维权的可能?我目前该做些什么(比如取证)?

    现在车商还是在继续蒙我,我呢,因为不知道下步该怎么做,也就故意装糊涂。

请哪位高人给点建议,或者直接帮我处理?

[ 本帖最后由 杜撰 于 2008-9-19 21:55 编辑 ]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9-10 23:48
不是发生在天台的,所以各位不需要担心得罪熟人的问题。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8-9-11 11:21
要认定是欺诈
很难
作者: abracadabra    时间: 2008-9-11 12:12
限制国二排放标准车上路的规定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实施,而楼主又接受了销售商给出的所谓优惠,所以即使销售商对楼主隐瞒了国二标受限的事实,要在实际中认定这是欺诈合同,确如楼上地主所言,是很难的。

     建议不如试试以该销售合同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合同吧。这个也许有点用。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9-11 21:25
管理员真是惜字如金啊!但还是很感谢你的。

三楼的a老师,你可能没留意,这是全国性的新政。已经实施了。我的车,已经三个月多来,现在还不能上牌呢。难道就
这样算啦?按照规定,我的车现在是不能上路的。

说欺诈,也是别人这么提醒我的,理由是车商隐瞒了商品本身的缺陷。

要搜集依据,我可以请几个人去,对方现在还在欺骗我,说是车管所的网络有问题。我让同去人帮我出具书面证词,这可不可以算是证据啊?


另外,我附上一些网页请老师们参考下: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9-11 21:47
标题: 附件
相关网页
作者: abracadabra    时间: 2008-9-12 00:14
回楼主,这个事情的核心是销售商未尽告知义务,隐瞒了国标二排放二标准即将受限的事实。你可以将之作为合同欺诈起诉,也可以作为显失公平的合同要求撤销合同。车管所的相关证据不如上述的告知证据重要。而告知与否,销售商是可以和你扯皮的。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说,因为你是在六月底而不是禁止上牌以后签订的销售合同,以显失公平的合同为依据要求撤销合同相对来说容易一些。撤销合同就是取消交易,对于你个人来说,效果是差不多的。
    而且法院判决会综合考虑产业发展、国家新规定和个人利益因素,估计多半不会倾向于合同欺诈。甚至调解都有可能。
    仅供参考。
作者: 禾风    时间: 2008-9-12 00:35
那怎样举证呢。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8-9-12 12:49
个人觉得,这个事情实际上是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 买卖合同的签订
这个时候,车商是明知国标的变更及该车上牌的限制的,但他们没有如实告知,但双方还是签订了合同,买方支付了钱,卖方交付了车子。如果当时及时上牌,双方就不会有纠纷了。所以在这个阶段,要认定车商欺诈我觉得不大合适,车商的确隐瞒了重要的信息,但这个信息在当时来说,不对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如果及时上牌的话)。显失公平的含义重点在“显”,也就是说要特别不公平了才能适用,本案的车子跟市场价差价在3万(11.8万与8.8万之间的差距),约占车价的30%,是否适用,取决于法院的裁量,根据中国法院的习惯,一般是趋向保守的,一般不肯认定显失公平的。但不管怎么样,这个理由,无论在事实上和法律上都有足够的依据,是可以这么提的。
第二部分  车子上牌
在这个部分里,上牌时候,车商是明知这个时间限制的,但他们没有明确告知,仅仅希望早点上牌来解决。如果当时能及时告知楼主,有这个事情,楼主肯定会想办法甚至叫朋友帮忙,先去上牌的。
但车商仍然隐瞒,导致目前车子无法上牌。对于不能上牌的后果,车商是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的。对于车子的买卖合同来说,协助上牌是车商的随附义务,现在由于车商的过错,没能及时上牌,导致目前车子不能上牌,买方买到的东西无法达成该商品(车)的基本使用功能,买方可以根据这个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车款。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比较仓促,欢迎大家一起探讨。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8-9-12 12:54
如果车主还交付了上牌服务费
那这个车商上牌的义务就更明确了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9-13 00:09
今天我又去了那个四S店,我今天是有目的去取证的。

我今天特地带来二个和我本人无利害关系的,且无血缘关系的人,在进店前开了手机录音。那个售车小姐不在,我就找到这个四S店的经理,故意引导他说相关的问题。

他依然还是否认车子本身存在的问题,说说车管所的网络因素,造成我的车无法上牌。

回头我想让这二人帮我写一份书面证词,证明该经理所说的。

遗憾的是,我的手机录音因为当时疏忽,录音了后,没有及时保存而没有留下对话录音。

不知道,我这样的做法,对日后维权是否有意义?

看来前面各位老师的指导意见,基本明白了,应该往‘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方向努力。



现在我很惭愧的向各位老师说明下:一、我当时因为压根没有考虑到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压根就没认真看过《购车合同》,甚至我都没有合同,都在车商手上。二、更可笑的是,我支付了车款后,只收了一张没有盖章和收款人的收据。


还有一点:我们当时是支付了首付款和保险费、还有办理牌照所需缴纳的附加费等。
可以想象,一般车商都不会明明白白的说,其中有多少是代办上牌的服务费。但大家也都心知肚明,车商可以从代办保险等地方拿佣金。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9-13 00:12
没想到一夜之间,有这么多高手帮关注我的事情,真的真的,我很想请各位喝一杯。绝对不为这个事情有没有帮助,就冲各位的热心肠。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9-13 00:41
我在这里诚心诚意的邀请所有关注过我这个帖子的老师:时间地点你们定,吃饭、喝茶、泡脚,随意!一定要给点面子!
并且,说明一点,这个事情,不可能真正会有劳各位大架的可能。就是说:请你们,没有任何附加条件。
作者: 忘了时间的钟    时间: 2008-9-14 10:53
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作者: 禾风    时间: 2008-9-14 22:36
先把合同拿到。应该有理由可以撤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等。。拿到了在说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9-19 23:47
标题: 当头一棒!
16号,我专程去和车商交涉。
4S店的经理避而不谈没有尽到排放标准方面的告知义务,他言之凿凿的说,反正肯定能给你上牌。
后来,大概实在不堪我的质疑,拿出一张车管所给他们的、据说是允许延后上牌的证明
[attach]62206[/attach]



但我发现这份材料里有一个严重的错误:(黄色框内)
[attach]62207[/attach]
我是6月19日买的车子,而这份合格证上的出厂日期居然是2008 07 08

按照我现在了解到的情况是:车辆合格证等同于人的身份证,是唯一的。显然,这肯定不是原车的合格证了,有理由怀疑车商变造了合格证。

这份材料里‘环保达标’一项,明确此车的排放为GB18352.2-2001(即国二)

另外我还注意到车管所的签章日期是8月8日:
[attach]62208[/attach]



按照车商说的:车子本身没有问题,因为以前另外一辆车上牌时,错把这车的合格证号输入车管所的电脑。而车管所的档案管理不允许随便修改已经录入的数据(这种说法,单从我们一般使用电脑者的角度,也难以理解啊:前面对第一张图中可以看出,合格证的输入,不仅仅是录入一组号码,没有继续录入其他众多的项目前,是不可能直接“确认”的;即使错误的录入了一串合格证号码,但在随后的发动机号等项目,都是唯一对应的,不可能再出错了吧?也就是说,无论如何,没有理由能让错误一直不被发现。说车管所的电脑,在录入过程中间,都不允许修改,那是不是太夸张了啊?)。所以现在该车上牌时,一输入合格证编号,就显示“重复核对”(见红色框内)。
4S店的经理很牛的说:这是车管所出的错,和我们无关。现在要把原先输错了的号码删除,公安厅都没有资格,得公安部里的系统才有权删除(这是他的原话)。


下午我带着这份东西去车管所核实。得知4S店经理的确和车管所关系不一般(据说副所长是他的同学),发牌窗口的工作人员一看到上面有领导的签字,很客气的和我说:没关系的,领导都签字了,早晚肯定会给你上牌的!
但她否认了这个‘重复核对’的责任属于车管所,而是车商和车厂的事,并非在车管所的电脑上修改完了就行。


另外,通过业内人士指点,车辆的牌照还有‘死’、‘活’之分。
有些问题车辆,通过车管所内部关系,的确能上牌。这样的车辆,正常情况下,没有问题。但这种车辆的档案只能在上牌地有效,日后不可以转让过户到外地的(从法律上讲,可否理解为剥夺了车主的转让权和车辆的流通价值的贬值?)
这种车辆的档案称为‘死档’。

正常办理的车牌,是可以任意转户的,这种车辆档案就叫‘活档’。
而一般车主,如果不去转户的话,是无法确定自己的车是‘死档’还是‘活档’的。



综合前面所有的情况,首先可以肯定的是,通过车商的“努力”和车管所的“帮忙”,这车上牌问题不大。

其次是我自己的几点疑虑:一、无论如何,车商变造合格证,绝非正常的上牌方式;
                                          二、车商一直没有尽到告知该车的排放指标,将会严重影响车主日后的正常使用(部分城市部分路段已禁止此类车辆限行)和车辆的流通价值。
                                          三、早有无良车商把旧车当新车卖的旧闻了。合格证重复的说法,疑点很多,旧闻新版不无可能(前述的所有可疑之处,如果用“此车曾经被出售,并已经进入车管所登记这个程序,却因为某个原因最终退车”这样的假设来解释,就完全吻合了)。
                                          四、即使上牌了,作为普通车主,如何确认上的是‘活档’的牌?
                                          五、政府的禁令(7月1日后禁止国二车辆上牌)大,还是地方执法人员的签字大?

这件事,也有自己需要检讨的地方:反忽悠能力薄弱、事先没有充分了解拟购物品、缺乏合同法等法律常识。

还有一条很可笑的原因,说出来让大家有所借鉴:去路桥选车,是因为那里有个方林汽车城。那里的车款齐全,价格一般要低于天台本地的,这本来也没有错。
去买的时候,潜意识里已经‘肯定’开新车回来的。考虑到我老婆不适合开长途,所以那天我和我老婆是乘公车去的
——这种安排,一定程度上给自己造成“今天必须得买了车回去”的心理暗示。尤其到了下午快下班的时间,回天台的班车也没有了。自己心里会催促自己:赶快定下来,要不然来不及了!
这种心理状态,会极大的干扰理性的选购。

16号回天台的路上,就感觉头很痛。到家后得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感冒(往常感冒都不打针甚至不吃药的,这次被折腾得满眼五角星卧床昏睡了三天),今天稍微好受点,来这里给各位一个交代。

这几天,躺床上想想,许多事情,都是很无奈的,这次不也一样。
车商和车管所的关系很铁,要想退车,可能得连车管所一起告上——只怕是输了还得捡双小鞋穿。
做阿Q,不是最舒畅的选择,但还能有什么是更好的选择呢?

如果非要和车商一较长短,说不定就得与车管所树敌。而且,他们内部的工作程序,完全可以让法律无法渗透的。
和他们斗争,费劲不说,胜算渺茫。即使算是得了理,弄不好也会失去更大的利。

的确很郁闷,但也还有这个地方可以控诉啊。权当是给街坊们做个反面的案例吧,别再有人踩同样的陷阱了。

16楼的承诺不变。但考虑到各位未必能有机会凑一起,加上此事让我也羞于示人。我想还是给几位为我谋划过的老师手机充值卡比较实际。为了避免各自的个人资料泄漏,我想集中发给管理员,再请他转发各位。请管理员用站内短信告知我收件地址。

[ 本帖最后由 杜撰 于 2008-9-20 10:08 编辑 ]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8-9-21 17:31
先上牌了再说
下次年检如果有问题
找车商解决
否则你就可以说他们伪造凭证上牌
导致无法正常年检
退车!

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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