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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怎样立有效的遗嘱? [打印本页]

作者: 木桌青灯    时间: 2007-11-4 22:02
标题: 怎样立有效的遗嘱?
请各位支个招儿,谢了.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7-11-5 08:41
补充一种:
律师见证遗嘱,即由律师见证,立遗嘱人立遗嘱,律师签字见证,这种方法虽然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遗嘱,由于律师相当于证人,在实际效力中,仅次于公证遗嘱,这种方法比较适合立遗嘱人行动不便,无法直接到公证处的情形。(有些地方的公证处可以上门服务的)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7-11-5 14:33
一般两个律师到场
没有硬性规定的
作者: abracadabra    时间: 2007-11-5 20:12
公证遗嘱最强也最省心,其他几种遗嘱可能发生立嘱人主观意志外情形的机率太高了。
建议各位将来死翘翘前还是找公证处最保险。
作者: 木桌青灯    时间: 2007-11-5 20:19
严重更正,不死翘翘也可以立的.
作者: abracadabra    时间: 2007-11-5 20:23
楼上更正有误,遗嘱当然是不死翘翘时立的,你见过死翘翘了还能立遗嘱的吗?
作者: 木桌青灯    时间: 2007-11-5 21:13
嘿嘿嘿,偶对号入座了.
将来死翘翘理解成快要死翘翘
作者: 水龙头    时间: 2007-11-6 09:30
万一有两张的公证遗属怎么办捏?
按时间顺序来看,是不是最近这一张最有效捏》?
作者: 木桌青灯    时间: 2007-11-6 15:18
那公证时是否列举财产明细?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7-11-6 16:37
一般来说
应该是要列出来的
尤其是重要的资产
作者: 木桌青灯    时间: 2007-11-6 19:57
那个人财产算不算隐私,可不可以要求保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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