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转新快报一篇文章,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 [打印本页]

作者: 胡明刚    时间: 2013-10-23 10:17
标题: 转新快报一篇文章,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
 
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

■本报评论员  假如,你是个记者,写了些批评某公司的报道。有一天,警察叔叔把你抓了。
  请你不要激动。人家是有理由的--“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关你几天、几十天,查查总可以吧?
  现在,我们新快报的记者陈永洲,不幸成为了那个倒霉的家伙。
  我们很想抽自己两耳光。
  因为我们一直以为,只要负责任地去做报道,就不会有问题;万一出现问题,我们登报更正,致歉;实在严重,对簿公堂,输了官司,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该关门就关门,那也是活该。
  但事实证明,我们太天真了。
  陈永洲在熬过三天三夜,终于见到律师时说,他可以熬个三十天,多了,就不敢说了。
  欲哭无泪。
  应该说,我们对这个突如其来的打击保持了极大的克制--上周五上午,人被带走了,我们没有吭声;上周六,我们没有吭声;星期天,我们没有吭声;星期一,我们没有吭声;昨天,我们还是没有吭声。
  因为,我们总是想,人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如果台底下的隐忍和努力能换回来一个活泼泼的同事,是值得的--请读者诸君尤其是同行们原谅,我们这样做,没有顾及公义,没有为革命而牺牲而献身的勇气,真的很懦弱,真的很自私,真的很可耻。
  但是,我们不后悔。
  因为警察叔叔虽然别着枪,很威武,中联重科虽然给长沙交了很多税,很强大,但毕竟都还是阶级弟兄,有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嘛。
  如果上天再给我们一次机会,我们还是会说:警察叔叔,中联大哥,求求你,放了陈永洲吧!
  如果上天只给我们一个说话的机会,我们会说:
  我们认真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的所有的15篇批评报道中,仅有的谬误在于将“广告费及招待费5.13亿”错写成了“广告费5.13亿”.如果警察叔叔发现了敝报虽力尽而不能发掘之证据,敬请公示,我们一定脱帽致敬。因为我们仍然相信--至少会有那么几天吧--你们和我们一样,对法律具有完整之尊重。
  我们要谢谢长沙来的四个警察叔叔,是你们闭起一只眼,昨天夜里陈永洲瑟瑟发抖的幼妻才能从自己家里平安出走了。
  我们还要谢谢你们,没有动用高端大气上档次的秘密武器,把你们认定的可疑分子、经济中心主任一举抓获。顺便说一句,他真的不在家里,早几天就不敢回家了。真的。
  哦,还有高辉,敬爱的中联重科董事长助理,我们几个月前已经起诉你侵权了,希望你给点面子,应个诉啥的,我们不会突然把你拿下的--我们每年交的税很少的,营业额也远远没有几百亿。
  你们的老乡,湖南人曾国藩写过一个对联,“养活一团春意思,撑起二根穷骨头”.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

作者: 胡明刚    时间: 2013-10-23 10:17
本帖最后由 胡明刚 于 2013-10-23 10:20 编辑

请大家就文学笔法论文学笔法,千万不要介入纠纷,觉得有点鲁迅风格。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3-10-23 11:15
偶觉得文章写得一般

作者: 胡明刚    时间: 2013-10-23 12:21
文字是一般,但感情是真挚的哦

作者: 一个人旅行    时间: 2013-10-23 14:51
上午新闻上看到了,虽不明事理,但觉得这记者还蛮可怜的,特别是家中人要担惊受怕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3-10-23 18:10
胡明刚 发表于 2013-10-23 12:21
文字是一般,但感情是真挚的哦

是的

作者: abracadabra    时间: 2013-10-24 00:09
湖南跟廣東一向不和。這次也是配合了打壓媒體和網絡、微博獨立意見的運動
作者: 胡明刚    时间: 2013-10-24 02:15
炮火连天,弹痕遍地,吓到蓬间雀,哎呀,怎么得了,我要飞跃。
谁的诗句?
作者: 像鱼一样    时间: 2013-10-24 12:13
觉的长沙政委可以下课了,尼玛啥也不懂呀,还是重科太牛叉了?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3-10-26 09:26
嘿嘿,现在回过头来看这篇文章
莫名的讽刺啊。。。
作者: 胡明刚    时间: 2013-10-26 10:15
本帖最后由 胡明刚 于 2013-10-26 10:58 编辑

早上看到报道,说记者犯罪了,供认不讳了,已经被刑事拘留了,成为犯罪嫌疑人了。立此存照。想想还是当作家写文学作品好,当记者太窝囊 ,太危险,太没出息,太没意思。文学作品与山水同在。至于报纸怎么反应,期待中,有悬念,有戏剧性。
作者: 群培旺堆    时间: 2013-10-26 10:57
是可以关门了
作者: abracadabra    时间: 2013-10-26 20:22
呵呵,判断都下得太早了吧,回忆下当初李庄案的情形吧。
话说回来,本贴主题和文苑无关啊,下不为例。
作者: 胡明刚    时间: 2013-10-27 10:49
报纸道歉了。新闻的公信力破坏了。
既然如此,何必当初,现在怎么样,当初怎么样?
作者: 胡明刚    时间: 2013-10-27 10:51
   经警方初步查明,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我们将以此为戒,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采编人员和出版流程管理,严格要求采编人员在工作中尊重事实,遵守法律,遵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特此向社会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
作者: 胡明刚    时间: 2013-10-27 10:51
好玩吗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3-10-28 18:03
看来这根穷骨头被狗啃了
作者: 仍旧是我    时间: 2013-10-28 18:24
富胖了当然看不见骨头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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