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天台职业中专04级市场营销班同学会”。
第二条 本会是同学的一个自发性联谊会,非营利性的非正式组织。
本会宗旨:团结合作,交流沟通,增进友谊、互助促进
。
第三条 本(天台职业中专04级市场营销班)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活动。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本会由以下成员组成:
1、会员:凡是天台职业中专04级市场营销班读过书的所有同学,承认本会章程均可自愿加入会员。
2、特别会员:04级市场营销班任过课的教师。
第五条 会员义务
1、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和会员守则。
2、维护同学会利益。
3、无条件资助需要帮助的会员〈同学〉。
4、尽力而为多缴会费。〈也可以自愿赞助〉
第六条 会员权利
1、会员(包括特别会员下同)拥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2、每个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理事会工作的权利。
3、每个会员拥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理事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4、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三章 会 费
第七条 会费来源: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捐助”的原则,由会员自愿捐助,不设限额。会费不足时,由理事会研究可向会员征收少量会费。
第八条 会费管理:
1、会费管理要在理事会成员的监督下,由出纳负责管理,会计负责做账,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制度进行管理,每一笔费用的支出票据均实行一票三签的原则,即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
2、会费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开立专门帐号定期存款,实现保值。财务总监负责分类列帐,撰写财务报告,经会长审批后,每一年要向理事会成员报告一次收支情况,每五年向会员大会报告一次。报告内容应包括筹措会费的来源(含交费清单)、本年度会费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会费预算及筹资方案。
3、会费的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以追求会费最佳使用效果。区域内及跨区域联谊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参与活动的会员自愿赞助。联谊规模及意义较大,确需在同学会基金中列支的应在事前征得理事长同意。一般少于15人的联谊活动,费用不列入同学会会费开支项目。
4、财务人员负责收集、整理、记录、通报以现金或非现金(报帐)等方式对同学会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和事,并对以非现金(报帐)方式提供赞助的事项进行估值,列入非现金赞助科目。
5、因工作失误造成财物损失的人员应该追究其责任,并承担一切后果。
6、每人每年交50元会费,每二年交一次.会费收缴由各地的联络人员负责收缴,然后将收缴的会费或捐助费直接存入指定的银行账号,并通知财务及时做账。
7.自愿赞助的同学名字及金额在同学会或什么活动时要公开弘扬宣传表扬
第九条 已经缴纳会费但未能参加同学会聚会活动和被撤销会员资格、私自退会的会员不退会费。第四章 组 织
第十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职务如下:
1. 策划总监两名,一正一副,负责活动的总体策划工作。
2、理事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
3、副理事长4名(为各地联络组组长),协助会长办理各地的日常工作事务。
4、理事5名,其中1名为出纳,1名为为会计。
第十一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由以下方式选出:
1、理事会成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会员中(不包括特别会员)推选选出来。
2.、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根据大家推选出来的理事会成员进行分工。,在会员中(不包括特别会员)选任。
第十二条 理事会任期为5年,可连任。
第十三条 同学会的最高决策机构为全体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所作决议必须由半数以上会员(不含特别会员)出席并通过才有效。其具体职责为:
1、听取与评议同学会理事会的工作;
2、选举或罢免同学理事会理事长;
3、制定和修改同学会章程;
4、审议会费收缴、支出情况;
5、讨论并决定其他旨在达到本章程第二条所指之目的的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设4个联络组:县内联络组、 街道内联络组, 镇内联络组、乡内联络组。
第五章 聚会与活动
第十五条 全体会员聚会:按照 “五年一小聚,十年一大聚”的目标,每届理事会十年内应组织两次会员聚会。聚会活动一般历时1天,地点由理事会确定,活动内容尽可能做到年年有主题,次次有新意,使每次聚会都能成为凝聚浓情,增进友谊,奉献爱心,催人奋进,享乐人生的盛会。如有半数以上的会员提议,可随时开展活动。
半数以下的会员到外地举办或参加活动,其费用不得列入到同学会经费中开支.
第十六条 参加会员家庭之婚庆、吊唁等活动(具体方案另行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为扩大本同学会的影响,同时也是为会员提供展示个人才华和信息交流的平台 ,本会可以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全体会员应积极参与。
第十八条 同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及时通知理事长,以便联系。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制定与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天台职业中专04级市场营销班同学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时起生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