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93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浙大城市学院一宿舍楼现15例肺结核确诊病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13:0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微博上热传杭州一高校有学生出现肺结核感染情况。据微博网友“再次重播”描述,学校已有20多例确诊病例,校方却在封锁消息,没有公示让学生做好预防检查工作。
  微博发出后,引起了不少网友关注,很多网友自称是学校学生,却不了解这个情况,也有网友表示校方应及时公布信息,并做好预防措施。
  部分学生不知情 有学生称校方曾给寝室消过毒
  为核实消息的准确性,记者来到了微博上所指的杭州某高校—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根据微博描述,出现感染的是该校一幢叫“弘毅楼”的寝室。
  这幢“弘毅楼”分为B1和B2两个单元,居住着大约500名学生,其中不少是大四即将毕业的学生。据称,出现感染病例的是B1楼的某一层。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从“弘毅楼”走出的学生,大部分学生表示对学校出现肺结核传闻不知情,也有部分学生表示听说过这个事,但是获取途径是从微博、贴吧、人人网等网络渠道获知。不少学生表示,近段时间,每个寝室楼楼长都有要求学生做好室内通风工作,但没提具体原因。
  也有对此事比较了解的学生,一名大四建筑系的王同学告诉记者,2个星期前,“弘毅楼”的楼长阿姨对B1的大多数寝室进行了消毒。王同学称,当时是中午,他就在寝室,楼长阿姨背了一箱消毒水进来,对寝室进行了消毒。
  这名姓王的学生还告诉记者,大约半个多月前,学校还让B1的大部分学生去医院做了体检,当时他也去了。“学校对一些疑似病例的学生进行了隔离,把他们安排在了迎宾楼(学校对内外开放的宾馆)隔离观察。”
  校方:截至目前出现15例确诊病例 已进行筛查工作
  浙大城市学院肺结核传染情况究竟如何?校方有没有采取措施?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对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
  浙大城市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董世洪告诉记者,学校部分寝室楼的确出现了肺结核的病例。
  据董主任描述,第一例肺结核病例发现时是在10月21日,是在学校南校区的“弘毅楼”某层寝室,随后,又陆续出现了几例确诊病例,截至目前,学校已经有15例确诊病例。
  董主任称,疾病出现后,学校方面很重视,对确诊病例的学生送往各定点医院接受治疗,对疑似病例的学生进行了隔离,对和病患者接触过的学生进行了筛查,到目前为止,学校共对285名师生进行了筛查工作。
  同时,校方还对大部分寝室进行了通风和消毒,在学生中开展预防疾病的健康教育。第一例肺结核确诊病例出现后,校方就通知了杭州市疾控中心,并在他们的指导下进行了筛查。
  至于学校很多学生对出现肺结核病例还不知情,董主任表示,学校方面在疾病刚出现时就召开了党委会,并要求各个分院逐级召开学生骨干会议,把情况传达给学生。有学生不知情,可能是信息不对称,下面的分院可能没有及时把信息传达到学生。董主任表示,接下去校方将加大力度,及时把情况公开,让学生都可以及时了解到病情的发展。
  浙江省教育厅:目前总体情况可控
  记者随后从浙江省教育厅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处了解到,浙大城市学院在10月21日发现肺结核病第一例确诊病人后,就第一时间向卫生和疾控部门进行了汇报,并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筛查和各项工作。
  浙江省教育厅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处的潘处长告诉记者,肺结核病并不是很严重的疾病,在各项措施得力的情况下还是可控的,浙大城市学院在发现疫情后及时通报,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了防范工作,所以现在总体情况还是可控的。
  潘处长说,现在校方要做的就是做好学生的预防工作,对学生进行卫生教育,做好学生的心理劝导工作,避免出现恐慌情绪。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4 13:05:43 | 只看该作者
专家提醒:秋冬季肺结核高发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来预防

  秋冬季节属于肺结核病的高发期,专家提醒,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是预防肺结核的有效手段

  搜寻、发现和及时治疗新发生的肺结核病人,是预防肺结核病的头等重要工作。

  不随地吐痰,应该把痰吐在痰盂、痰盒或手帕里,经过高温或药物消毒后,再倒进厕所阴沟里,这样就消除了痰的传染性。

  儿童时期接种卡介苗,是预防结核病的有效手段。有效的卡介苗接种对人群的保护力可达75%以上。按时进行卡介苗的复种,可以使免疫力强化。

  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是预防结核病的有效方法。房间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应注意劳逸结合,要有足够的营养和睡眠,还要有适当的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这样可以增强体质,提高抵抗力。

  在有开放性肺结核病人的家庭中,对3岁以下未接种过卡介苗和结核试验为阳性的婴幼儿,或对15岁以下结核试验为强阳性的青少年,都应给予短期的预防性治疗。这样可以避免感染,避免发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后司街 ( 浙ICP备05034203号-1 )浙公安网备33010602003735

GMT+8, 2024-11-15 17:44 , Processed in 1.121708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