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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国的犯罪性价比 [打印本页]

作者: Very    时间: 2006-12-5 17:25
标题: 我国的犯罪性价比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border="0" style="TABLE-LAYOUT: fixed; WORD-WRAP: break-word;"><tbody><tr><td valign="top"><div class="postcontent" id="show30589"><font size="2">韩寒 <br/><br/><br/>今天看了三则新闻,都和量刑有关。一个是国内的某个色情网站的创始人,牟利20万元,被判了无期,一个是挪用贪污一亿多,判了20年,一个是某黑社会老大,判了死缓。这说明,多贪点钱,多杀人放火在我国是比较合算的。办什么黄色网站嘛,这下好,无期了,当个镇长县长的,想赌博就去300次澳门,想搞女人叫300个小姐,谁说我坏话出动300个公安把谁抓起来,多威风。难怪牛群要去当县长,当了县长,就不叫牛群了,得叫牛逼群。谁让你这个笨蛋想去办黄色网站呢,等你几十年后放出来发现妓女已经合法了,新浪博克旁边就是**分类了,该作何感想。还是贪官和黑社会的性价比比较高,相比起黄色网站,我们也普遍认为,贪官和黑社会的社会危害比较小,毒害青少年比较少。回头是暗,弃暗从更暗吧,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打算用他去寻找黑社会。 <br/><br/><br/><br/>  <br/><br/>昨日下午三点,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莞市塘厦镇原镇长李为民挪用公款11236.4万元、受贿171万元一案进行了宣判。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但目前尚有5300多万元赃款未归还。 <br/><br/>  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br/><br/><br/><br/>  昨日下午,东莞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塘厦镇原镇长李为民挪用公款和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东莞市中院审理认为,1998年1月至2004年11月,被告人李为民担任东莞市塘厦镇副镇长、镇长,兼任该镇对外经济办公室主任,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塘厦镇镇联经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塘厦镇科苑城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长其间,利用上述职务之便,进行挪用公款、受贿、贪污等犯罪活动。鉴于李为民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前,交代了挪用公款的罪行,归案后对挪用公款的事实供认不讳,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对其所犯挪用公款罪从轻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br/><br/>  境外赌输9000多万元 <br/><br/>  东莞市检察院公诉人介绍,李为民从1996年和1997年间,与冯某开一起去澳门赌博,赌资越来越大,并经人认识了澳门“葡京赌场”的叠码仔,当身上携带的钱输光后,就开始向叠码仔借筹码。最多的一次就输100多万元。2004年中纪委加大查处官员赴境外赌博时,李竟然屡次通过电话遥控他人帮其在澳门疯狂投注。李长期参与境外赌博,共输掉人民币9000多万元。从2000年至2004年的五年间,他往返港澳共257次,平均每年50多次,平均每周达1次。仅2004年,李为民赴港澳的出入境记录上,就留下了67次的记载,最频繁的一个月高达17次,即平均每周往返四五次,这其中大都是为了参赌。 <br/><br/><br/><br/>对于这位空中飞人,我还有个疑惑,他挪用受贿了1亿1多,输掉了九千万,那就是说,应该有9000万不能追回。但是新闻说,只有5300万不能追回。可以肯定的是,不能冲到澳门去要回这钱,所以其中将近4000万是如何归还的呢,不能是工资吧。一个最多一个月飞17次澳门的镇长,居然还能当了5年,真厉害。 <br/><br/>广电总不是禁止恶搞了吗,怎么他还能继续使用这个恶搞的姓名——李为民? </font></div></td></tr></tbody></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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