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买车就买台州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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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
时间:
2006-11-1 17:38
标题:
买车就买台州产
<p><font size="4">台政办发〔2006〕149号<br/><br/>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br/> 市经委《关于促进地产自主品牌汽车产业发展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br/><br/><br/>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r/> 二○○六年九月五日<br/><br/>关于促进地产自主品牌汽车产业发展若干规定<br/>市经委<br/><br/> 为促进我市地产自主品牌汽车产业的发展,特制订以下若干规定:<br/> 一、加强地产自主品牌汽车扶持力度<br/> 1、优先安排整车生产项目向滨海工业区块集聚,地价采取一事一议给予优惠。<br/> 2、市区范围内新上汽车整车技改项目,市政府将根据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厂房部分)安排5%的贴息,资金从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专项基金中安排。<br/> 3、凡重大地产自主品牌汽车产业项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提供专项服务。<br/> 4、加强地产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售后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在各县(市、区)建设一级或二级汽车服务网点。 <br/> 二、鼓励机关和社会团体采购使用地产自主品牌汽车<br/> 5、将我市地产自主品牌汽车列入政府采购范围,在政府采购中实行市场竞争、同等条件本市企业优先的优惠政策。公务用车新增或更新时应优先选购符合公务用车标准的地产自主品牌汽车;各种专用车如公安、检察、法院、质量技术监督、税务等执法或巡逻车新增或更新时应优先选购地产自主品牌汽车。<br/> 6、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购置公务用车规定如下:单位车辆3-5辆的,新增或更新车辆时,必须购置1辆地产自主品牌汽车;单位车辆6-10辆的,新增或更新车辆时,必须购置地产自主品牌汽车达2辆;单位车辆10辆以上的,新增或更新车辆时,地产自主品牌汽车占比按30%的比例执行。各县(市、区)参照执行。各级领导带头使用地产自主品牌汽车。<br/> 7、鼓励出租车选用地产自主品牌汽车。对出租车选用地产自主品牌汽车的,出租车有偿使用费优惠40%。<br/> 8、鼓励驾驶员考试用车、教练车选用地产自主品牌汽车。驾驶员考试用车新增或更新时,只要符合考试用车规定,优先选用地产自主品牌汽车。鼓励教练车选用地产自主品牌汽车。<br/> 三、鼓励私人购买地产自主品牌汽车<br/> 9、鼓励个人以团购形式购买地产自主品牌汽车。由台州市汽车摩托车行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与相关厂方协调,争取团购10辆以上可享受出厂价10%以上的优惠。<br/> 10、地产自主品牌新车上牌时,公安、交通等部门按最低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地产自主品牌汽车在台州境内除高速公路外的道路上行驶,可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每年500元的统缴证。对新购地产自主品牌汽车并在台州内上牌的用户,实行一站式办理,免收新购汽车检验费。<br/> 11、鼓励使用地产皮卡车、载货汽车。皮卡车按统一转入营运车管理后,确属自备的,养路费仍按原标准200元/辆收取。载重在1.5吨以下(含1.5吨)的载货汽车的车辆规费按1吨标准征收,其他费用予以优惠。<br/> 12、鼓励银行按其总行规定的利息标准设立个人购买地产自主品牌汽车的帐户,按购车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br/> 四、本规定由台州市汽车摩托车行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解释。<br/> 五、本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试行。 <br/></font></p>
作者:
琳wushanyun
时间:
2006-11-1 18:14
<p>?</p><p></p>
作者:
琳wushanyun
时间:
2006-11-1 18:15
本地人买有没有优惠的呀?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6-11-1 18:21
<p>真的假的!</p>
作者:
提拉米苏
时间:
2006-11-2 00:08
故弄玄虚吧~~~~~~~~~
作者:
快乐老狼
时间:
2006-11-2 03:30
<p>这世道</p>
作者:
水龙头
时间:
2006-11-3 21:52
<p>估计是真的,</p><p>老丁不会轻易忽悠人的 。</p>
作者:
褚留香
时间:
2006-11-3 22:11
台州还指望吉利和李书福作文章那,毕竟头上还戴着一个中国第一。
作者:
水龙头
时间:
2006-11-4 01:03
<font size="4">鼓励个人以团购形式购买地产自主品牌汽车。由台州市汽车摩托车行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与相关厂方协调,争取团购10辆以上可享受出厂价10%以上的优惠。<br/> 10、地产自主品牌新车上牌时,公安、交通等部门按最低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地产自主品牌汽车在台州境内除高速公路外的道路上行驶,可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每年500元的统缴证。对新购地产自主品牌汽车并在台州内上牌的用户,实行一站式办理,免收新购汽车检验费。<br/> 11、鼓励使用地产皮卡车、载货汽车。皮卡车按统一转入营运车管理后,确属自备的,养路费仍按原标准200元/辆收取。载重在1.5吨以下(含1.5吨)的载货汽车的车辆规费按1吨标准征收,其他费用予以优惠。<br/></font>
作者:
天台老街
时间:
2006-11-4 07:53
自主品牌大家也不防考虑下!我会优先选择它.但希望在质.量都能更进一步,别拿老百姓的生命看玩笑!
作者:
后门山
时间:
2006-11-5 19:39
有机会就要买辆先来开开再说
欢迎光临 后司街 (http://317200.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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