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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天台县惊曝行政丑闻 一批国企下岗职工十四年享受全国罕见“特殊待遇” [打印本页]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10:17
标题: 天台县惊曝行政丑闻 一批国企下岗职工十四年享受全国罕见“特殊待遇”
天台县人民政府(批复)      天政发(1996)163号
      关于做好天台丝织厂善后工作的批复
      天台县工业局:
      你局《关于天台丝织厂善后工作的请示》收悉。经12月24日县长办公会议研究,作如下批复:
      一、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丝织厂职工安置方案,希从有利于各方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做好职工安置的扫尾工作。
      二、天台丝织厂的职工安置费用由天台酒厂帮助解决。天台丝织厂欠缴的95、96两年度的养老保险金和职工向前补缴的养老保险金,由天台酒厂缴纳。
      三、天台丝织厂欠工商银行140万元的贷款本金及九五年向县财政的5万元借款(用于解决职工生活费)由天台酒厂偿还。
      四、从1997年1月1日起,天台丝织厂的现有资产委托天台酒厂管理,你局要帮助酒厂盘活资产,发挥效益。同时,要督促丝织厂留守人员继续做好丝织厂与鸿兴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天台丝织厂的临街拆迁费暂缓缴纳,待临街项目建设时,由项目业主全额缴纳。
      天台县人民政府(印章)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工业 管理 批复
      抄送:县委办、计经委、城建局、劳动人事局、土管局、财政局、拆迁指挥部、工商银行、酒厂
      天台县丝织厂位于城关镇上清溪现为始丰街道上清溪,县属全民企业单位。紧靠杭(州)临(海)公路。地处县城中心黄金地段,占地面积14000多平方米(20多亩)。原有职工380人左右,其中正式职工200余人。有临街店铺、厂房、仓库、宿舍及办公大楼等建筑面积8000多平方米左右。厂内有zk272 110、145、160提花机等丝织机96台;其它辅助车间设备如桨丝机、整经机、打线机等80余台。锅炉、车床、钻床等一应俱全。仓库存有价值20万元左右的丝织机配件多达几十吨;有产成品半成品等;还有应收款数十万元。1996年时,天台丝织厂经营虽然有困难,但清退职工前未经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1993年底台州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为5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土地资产;(据传说在提前清退职工后、在部分国资遭贱卖、侵吞后有过一个所谓的天台县审计师事务所审记报告向原工厂的不到5名干部职工宣读)?尚末达破产和频临破产的境地。而仅仅欠工商银行140万元贷款及向县财政所借的5万元借款。清退职工前根本不是资不抵债。
      仅凭天政发(1996)163号把职工先推出工厂、再以“托管”为名转移资产。
天台县惊曝行政丑闻 一批国企下岗职工十四年享受全国罕见“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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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全国几千万下岗职工中享受全国罕见 “特殊待遇”的一批下岗职工——原浙江省天台县丝织厂36名职工。我们当过兵、下过乡、又欢天喜地来到荒凉的天台县三茅溪旁荒凉的沙滩上,亲手创建了国营天台丝织厂……

当我们憧憬美好未来时,残酷的现实打破了“铁饭碗”。残酷的现实把我们迫的几近走上绝路:我们的工厂被行政命令“所谓的合资”搞垮了;我们的工厂也即我们的“铁饭碗”以“托管”为名被收走了;我们却至今得不到妥善安置。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10:18
一、事实真相:

1、我们是原浙江省天台县丝织厂36名职工。在1996年工厂被托管时,天台县劳动人事局、天台县工业局,制定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买断工龄”安置方案,并同我们45名职工签订了违法的“买断工龄”之无效协议(同时终止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职工身份),按照每工龄年860元计算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其中包括:一次性补助费(含失业救济金):300.00元/每工龄年、医疗补助费170.00元/每工龄年、养老保险金360.00元/每工龄年。

2、问题的关键也即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天台县政府发布天政办发(2001)176号文件,并于 2002年用实际行动撕毁了当时的协议,以社保名义,强令全额收缴了36名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使有几十年工龄的国企职工下岗无分文安置费。

3、我们从来没有单独签订过任何一份合法有效的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也没有按照浙社险(1998)23号文件规定领取分文经济补偿金;又没有根据天台县委(1998)6号关于:“原来的在职职工在没有拿到经济补偿金之前,其原来的身份没有改变。兼并后的工龄照算。”的规定予以重新安置;而且没有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提供国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费和代缴社会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费。这是全国几千万下岗职工中受国人最惨“待遇”的一批下岗职工的错案。

4、收回安置费后拖延了这么多年既不予重新安置,又不提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使我们很多下岗职工家庭的生活陷入了艰难的困境,给我们这些为建设新中国贡献了青春,为共和国创造了巨大财富的老工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面对需要扶老携幼的家庭,我们历尽了人间沧桑。为了维持生计,过了不惑之年的失业女工开始了创荡社会。而一些知非之年、年近花甲的老工人,1996年底时工龄三十年左右。为了维持生计,只好每天披星戴月在外奔波。有的拖着病弱的身躯在风雨中于街边屋角修理自行车、摆个小菜摊;有的身有心脏病也起早贪黑,架着梯子爬上高楼天天为人安装灯箱、修理门窗;有的开着残疾车,顶风冒雪载客度日;改制时军龄和工龄达三十多年的老工人丁永苗、陈立苗现已年近古稀,因为家境困难,至今仍然在摆摊修自行车。
老工人孙尚柱下岗时有26.67年工龄,下岗后披着满头银丝,手提肩扛一袋袋服装走街穿巷摆摊度日,因为生病和须抚养两个小孩,2002年无钱交回安置费,致使延迟退休4年,不但少领取几年退休金,而且退休工资也极低(只能按1996年退休标准),又因为生病无医疗保险而债台高筑
某女职工原本有个十分幸福的家庭,因自己生病无工作能力,儿子也身体不好,欠债累累,贫病交加,生活十分艰难。
老工人范尚斌,是一名共产党员,改制时有军龄和工龄计31.83年工龄,由于“买断工龄”生病无钱医治,五十多岁即病逝,已经看不到纠错的那一天了留下多病的妻儿又不能享受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等,家境惨不忍睹……
二、天台县政府部门态度和答复意见:

(1)在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给我们人民网上回复后,我们要求按照国家“两个确保”政策规定给我们补发国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享受国企下岗职工社会保障直至退休等要求仍然得不到解决。

面对饱经沧桑的下岗职工长达8个多月的信访维权行动,面对下岗职工合理合法的请求,天台县政府和人劳局等部门某些领导仍然采取遮掩、拖延、搪塞、威胁等手段来相待,他们断章取义的解读国家政策性文件,百般推卸责任,不愿依法落实政策。
   
(2)他们的解决方案是

“我们现在认为,当时县政府在对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职工接续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时,收回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后,没有及时发给职工经济补偿金,在工作上有欠缺。为弥补这一缺憾,现在县政府各部门已深入研究,考虑当时实际情况,已出台政策予以补救落实。具体依据如下:(1)1998年以后改制的企业,其职工的安置费都是每工龄年500元。(2)当时收回一次性安置费时是复式计算收回的,现在对收回的本金及复式计算的利息全额退回,且对收回后的时间也复式计算了相应的利息作为补偿。
(3)目前按天政办函(2010)83号文件计算的利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的利率(平均约高出一个百分点)。”

没有及时发给职工经济补偿金, 而且没有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提供国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费和代缴社会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费,对下岗职工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的严重错案,按1996年前工龄年,并按1998年标准计算安置费并用利息作为补偿。这依据那条国家政策法规?这是再一次漠视民生不依法行政侵害我们下岗职工合法利益的腐败行为。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10:24
三、省市领导的关心和答复:

1、2002410日浙江省政府接访领导接待我们信访代表时明确指出:“原签订的协议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所以签订的协议为无效协议。你们还是工厂职工,应该给你们补发待岗工资或生活费。如果仅仅为了接续社会保险,只能收回一次性结算的养老金。同时应给你们办理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我会打电话给地区社保局的。” 417台州地区社保局长确实当着我们信访代表的面,打电话传达上级指示。{天台社保局坚决执行天台县政府天政办发﹝2001176号文件,并于2002年5月份开始实施(我们维权4个月不但没能留住一次性安置费,反而倒贴了利息),限期全额收缴了大部份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

2、浙江省吕省长在人民网回复:“尊敬的网友:
  你好!你在互联网上给吕省长留言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督促天台县政府认真调查、妥善处理。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10:26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  2010年11月29日”

四、国家政策法规依据:

1、国发[1994]59号《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一、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破产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据此,各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通知,在实施企业破产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首先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保持社会稳定。。”“五、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
  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10:28
2、劳部发[1995262号文件有关规定:“三、由于企业破产、濒临破产、租赁、承包、辞退、终止劳动合同,安置富余人员及经济性裁员等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费。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重新就业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凡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人员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支付其养老金。
四、凡不符上述规定,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办法,必须立即纠正。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10:29
3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这两份文件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职工利益的角度,规定不得以“买断工龄”的形式将职工推向社会。




作者: 云山道人    时间: 2011-2-18 10:30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10:3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规政策规定: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应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

5、根据劳部发〔1996〕354号规定:“14、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动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10:33
6、浙社险(1998)23号文件规定:“转制企业职工可参照劳部发[199526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关于自谋职业职工的经济补偿问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发给经济补偿金。”

7、天台县委(1998)6号《中共天台县委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县国有 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意见》规定:笫十一条整体接收式兼并:整体接收式兼并,一般对原来的在职职工予以录用。公有制企业对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进行兼并,原来的在职职工在没有拿到经济补赏金之前,其原来的身份没有改变。兼并后的工龄照算。”(有天台人劳局实际依法纠错的事实依据:天台丝织厂原来一起“买断工龄”的有45名职工,其中两名职工一两年后交回了安置费,当即依法恢复了职工身份,接续了工龄,当即重新到电视台和中医院工作,成为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10:34
五、下岗职工的答辩文章:(四家企业有近百名下岗职工“买断工龄”)

《关于原丝织厂、天台造纸厂、天台皮革厂、天台食品厂等企业一次性领取安置费职工有关信访诉求的答复》(下称答复)所提到的有关问题答辩如下:

《答复》一、在当时情况下,企业改制,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解除与企业劳动关系这种做法是否合法问题。

答:你们四家企业分别于1996年、1994年、1997年、1995年底前改制,当时从国家到省、市都没有一套完整、规范的政策可遵照执行。在此大背景下,当时我县对企业改制的做法主要是参考了沿海地区和省内部分县市的处置方式,结合天台各企业的实际进行的。当时丝织厂等几个单位改制方案是经过县里集体研究出台的,县里对职工采取发放一次性安置费的做法没有违反当时的有关规定。而且当时职工都签有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你们所提到的部发{1995}262号文件是仅指对离退休人员不能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而且有个别厂(原食品厂、造纸厂)在这个文件还尚未出台前就已进行企业改制了。综上所述,在当时特定历史背景下,企业改制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解除与企业劳动关系这种做法并不存在违法问题。

职工答辩一:

《答复》称:“当时丝织厂等几个单位改制方案是经过县里集体研究出台的,县里对职工采取发放一次性安置费的做法没有违反当时的有关规定。”

职工答1以《天台丝织厂职工安置方案》为例:当时写明:“天台丝织厂,近年来由于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濒临破产。为了切实解决职工的生活问题,做好职工的安置工作,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并参考国发(1994)59号文件精神,参照各地经验,经有关部门多次协商,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如下:一安置费的确定。职工安置费按职工人均不突破上年全县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视职工的连续工龄长短不同,量化到每个职工。安置费标准为每工龄年860.00元,其中包括:一次性补助费(含失业救济金):300.00元/每工龄年、医疗补助费170.00元/每工龄年、养老保险金360.00元/每工龄年。

《破产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国发(1994)59号文件规定:“五、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
  
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

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分别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中支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不足的,从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中支付;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

虽然“县里对职工采取发放一次性安置费的做法没有违反”当时县政府的规定,但是,其中一次性结算养老保险金和失业救济金和医疗补助费等是和国家政策法规严重相悖的。国家从来没有出台过可以一次性结算上述三项的。

请问:《天台丝织厂职工安置方案》等符合哪条国家政策法规规定?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10:35
《答复》:“而且当时职工都签有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职工答2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理应清楚协议书的有效性是必须以符合国家政策法规为前提的,职工签字不能作为确定协议书是否有效的唯一依据。

《答复》称:“你们所提到的劳部发{1995}262号文件是仅指对离退休人员不能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

职工答3:首先浙社险(1998)23号明文规定:“1、转制企业职工可参照劳部发[1995]26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
这是只看文件标题而故意避开劳部发{1995}262号之实质精神,文件中明文指出:三、由于企业破产、濒临破产、租赁,承包、辞退、终止劳动合同,安置富余人员及经济性裁员等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费。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重新就业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凡参加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人员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支付其养老金。四、凡不符上述规定,采取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的办法,必须立即纠正。
《答复》中
指是名副其实的断章取义。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10:36
《答复》称:在当时特定历史背景下,企业改制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解除与企业劳动关系这种做法并不存在违法问题。”
职工答:改制企业职工签订“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解除与企业劳动关系这种做法”的协议,是企业发给职工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解除与企业劳动关系,属于有偿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国家政策自有规定。

签订的同一份协议中包括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和养老保险金等,同时终止职工身份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属于“买断工龄”,如果这样做“并不存在违法问题”那么请问这符合什么法?

展宏德教授就此指出,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此后,该职工可根据个人的再就业方式接续社会保险关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养老待遇。显然,这是可行的。有的企业或行业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制定出一种鼓励自谋职业的政策,在职工自愿的情况下解决了冗员问题,一些地方在机构改革时也采取了这种手段,是法律所允许的。也有的情况是企业破产或濒临破产,必须进行裁员,在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之后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这也是政策所允许的。
展宏德就此指出,第二种是指企业将职工的社会保险、住房、物业补贴等综合计算为一个年购买“价格”,再按职工的工作年限,一次性买断,职工与企业的关系、与社会保险的关系就此终结。
第二种明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规政策相悖。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应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忽视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了。因此现在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已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制度,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可见,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0号)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1999]89也强调:“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当时签订的“买断工龄”协议包含终止职工身份和养老关系(一次性结算离退休金),不但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违反262号规定的问题,更是违反劳社部发[1999]10号以及国经贸中小企{1998}89号等文件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还说这种做法不存在违法问题?再次请问这符合什么法?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10:37
《答复》三、关于当时接续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做法的相关问题


答:1、1998年省社保局出台浙社险(1998)23号文件后,县里考虑到一次性领取安置费的职工老有所养的问题,根据该文件精神,出台了
天政办发(2001)176号文件,要求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职工接续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2、我们现在认为,当时县政府在对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职工接续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时,收回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后,没有及时发给职工经济补偿金,在工作上有欠缺。为弥补这一缺憾,现在县政府各部门已深入研究,考虑当时实际情况,已出台政策予以补救落实。具体依据如下:


(1)1998年以后改制的企业,其职工的安置费都是每工龄年

500元。(2)当时收回一次性安置费时是复式计算收回的,现在

对收回的本金及复式计算的利息全额退回,且对收回后的时间也

复式计算了相应的利息作为补偿。

(3)目前按天政办函(2010)83号文件计算的利率,高于银

行同期存款的利率(平均约高出一个百分点)。

职工答辩三:

职工答:首先,按照浙社险(1998)23号文件规定如果仅仅为

了接续社会保险只能如数收回三项基金。请注意是“如数收回三项基金。”

2002410日省社保局领导接待我们信访代表时也明确指出:“原签订的协议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所以签订的协议为无效协议。你们还是工厂职工,应该给你们补发待岗工资或生活费。如果仅仅为了接续社会保险,只能收回一次性结算的养老金。同时应给你们办理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我会打电话给地区社保局的。” 417台州地区社保局长确实当着我们信访代表的面,打电话传达上级指示。天台社保局坚决执行天台县政府天政办发﹝2001176号文件,并于2002年5月份开始实施(我们维权4个月不但没能留住一次性安置费,反而倒贴了利息),限期全额收缴了大部份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至此天台县政府正式用书面文件加事实实施,从而全面废除了原“买断工龄”之协议。
当初县政府发出(2001)176号文件“职工必须将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以及按一年期银行储蓄利率复息计息,上交到县社保机构后,”天台县社保部门领导强令限期上交,否则不予接续社会养老关系等行为难道不是为了全面废除违法的无效的“买断工龄”协议?哪一条国家政策法规规定:“职工必须将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以及按一年期银行储蓄利率复息计息,上交到县社保机构后,”方可接续社会养老关系?
从无视国家政策法规和176号文件中只字未提经济补偿金问题,以及顶着当时省地领导指示不屑一顾,面对着生活极度困难的下岗职工之苦苦哀求于不顾,仍然不依法行政来看,这根本不是“没有及时发给职工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收回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以及按一年期银行储蓄利率复息计息用事实全面废除原违法的无效的买断工龄协议后,又搁置八年多不予重新安置;既不给延续了劳动关系的职工重新按排工作,甚至不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也未发分文生活费或者低保费。
拖延了这么多年既不予重新安置,又不提供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使我们很多下岗职工家庭的生活陷入了艰难的困境,给我们这些为建设新中国贡献了青春,为共和国创造了巨大财富的老工人,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
面对需要扶老携幼的家庭,我们历尽了人间沧桑。为了维持生计,过了不惑之年的失业女工开始了创荡社会。而一些知非之年、年近花甲的老工人,1996年底时工龄三十年左右。为了维持生计,只好每天披星戴月在外奔波。有的拖着病弱的身躯在风雨中于街边屋角修理自行车、摆个小菜摊;有的身有心脏病也起早贪黑,架着梯子爬上高楼天天为人安装灯箱、修理门窗;有的开着残疾车,顶风冒雪拉客度日;改制时军龄和工龄达三十多年的老工人丁永苗、陈立苗现已年近古稀,因为家境困难,至今仍然在摆摊修自行车。
老工人孙尚柱下岗时有26.67年工龄,下岗后披着满头银丝,手提肩扛一袋袋服装走街穿巷摆摊度日,因为生病和须抚养两个小孩,2002年无钱交回安置费,致使延迟退休4年,不但少领取几年退休金,而且退休工资也极低(只能按1996年退休标准),又因为生病无医疗保险而债台高筑
某女职工原本有个十分幸福的家庭,因自己生病无工作能力,儿子也身体不好,欠债累累,贫病交加,生活十分艰难。
老工人范尚斌,是一名共产党员,改制时有军龄和工龄计31.83年工龄,由于“买断工龄”生病无钱医治,五十多岁即病逝,已经看不到纠错的那一天了留下多病的妻儿又不能享受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等,家境惨不忍睹……
国家从来没有出台过可以“买断工龄”的政策性文件,而且劳动部等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禁止“买断工龄”的文件,国家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如何纠错的文件。为何全国罕见的问题出在天台?为何全国几千万下岗职工,唯独我们近百名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至今未得分文安置费?难道这不是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XX行为吗?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10:38
请搞清楚被收回的是安置费,是买断工龄即买断职工身份和养老保险关系的钱,是养命钱。既不是银行存款也不是借款更不是投资什么项目。其造成的损失可以用利息作为补偿???明明收回了买断职工身份和养老保险关系的钱,却仅仅给予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却以种种借口,不予恢复职工身份,甚至不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下岗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收回的钱用于什么是收钱者的事,关键是收的是什么钱的问题。天台县政府发布天政办发(2001)176号文件白纸黑字明文写着“1、职工必须将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以及按一年期银行储蓄利率复息计息,上交到县社保机构后,而现在天台县政府把如此重大错误说成收回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后,没有及时发给职工经济补偿金”“在工作上有欠缺”。“为弥补这一缺憾”,2011年发给职工经济补偿金按1998年的标准?用利息来补偿?这有法可依吗?于情于理说得过去吗?我
们坚决不能接受。
《答复》四、目前没有办理接续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职工如何办理接续问题

答:县里已在天政办函(2010)83号文件里明确。对当时未考虑的人员也明确按有关规定予以接续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职工答辩四:当初签订的“买断工龄”明显是违反政策的,应依法纠错。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10:49
天台丝织厂“买断工龄”职工全额上交安置费登记表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96年底工龄年
领 取
安 置费
领 取一次性
养老金
已上缴安 置费 加 利



退

至今工 龄
(年)



陈江明

62.7
80.10
16.25
8125
5850
15029

30.25

金丽丽

61.2
83.1
14
7000
5040
13750

28


陈兵涛

63.3
80.10
16.25
8125
5850
15160

30.25

陈达栋

59.12
75.12
21.08
10540
7588.
20173

35.08


沈美菊

58.2
75.12
21.08
10540
7588.
20090
2008.2
35.08

丁永苗

43.10
65.3
31.83
15915
11458.
31330
2002.7
退休

马金香

59.1
75.7
21.5
10750
7740
20609
2009.1
退休

杨碧英

64.7
81.4
15.75
7875
5670
14641

29.75

齐锦飞

61.6
78.1
19
9500
6840
18014
2006.6
退休

范桂秀

63.8
81.4
15.75
7875
5670
14641

29.75

孙碧华

63.12
81.4
15.75
7875
5670
15679

29.75

陈立苗

45.8
65.3
31.83
15915
11458.
31330
2005.8
退休

陈立民

64.1
80.12
16.08
8040
5788.8
14984

30.08

陈建长

63.11
80.10
16.25
8125
5850
15029

30.25

吕梅春

65.6
81.9
15.33
7665
5518.8
14205

29.33

陈锦绣

64.3
80.12
16.08
8040
5788.8
14984

30.08


虞桂明

64.3
81.8
15.42
7710
5551.2
14299

29.42

江荣林

57.12
75.6
21.58
10790
7768.8
20592

35.58

泮善秋

58.9
75.7
21.5
10750
7740
20609
2008.9
退休


应红梅

62.6
79.6
17.58
8790
6328.8
16541

31.58


孙丽娅

59.1
78.1
19
9500
6840
18014
2009.2
退休

赵文静

62.6
78.1
19
9500
6840
18014

33


王灵飞

59.4
75.7
21.5
10750
7740
20609
2009.5
退休

余妙芝

62.12
81.4
15.75
7875
5670
14541

29.75


范孝品

47.10
71.1
26
13000
9360
25279
2004.7
退休

张仁培


75.12
21.08
10540
7588.8
20172

35.08

王典汀

57.8
75.7
21.5
10750
7740
20581

35.5





64.3
80.12
16 .08

8040

5788.8
15160

30.08

孙尚柱

44.12
70.5
26.67
13335
9601.2
28000
2007
退休


陈锦珠

64.7
81.9
15.33
7665
5518.8
14146

29.33

汪丽萍

64.12
81.4
15.75
7878
5870
14861

29.75

丁亚平

62.6
80.10
16.25
8125
5850
15160

30.25

徐永生

65.6
80.9
15.33
7665
7665
15176

29.33


范碧进

58.3
75.11
21.17
10585
7621.2
20258
2008.8
退休

袁祥飞

56.11
80.12
16.08
8040
5788.8
15022

30.08




64.4
80.1
16.25
8125
5850
15094

30.25
泮圣美

64.4
80.1
16.25
8125
5850
13925


已安排工作

已安排工作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10:52
天台丝织厂“买断工龄”职工全额上交安置费登记表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96年底工龄年
领 取
安 置费
领 取一次性
养老金
已上缴安 置费 加 利

何年
退休
至今工 龄
(年)


周慧珠

59.11
78.1
19
9500
6840
16340


已安排工作
吴华南


75.12
21.08
10540
7588.8
未领取

35.08
陈长满

58.6
78.11
18.17
9085
6541.2


32.17
蒋亨松

59.4
77.1
20.1
10000
7209


34.1
陈志春

62.6
82.6
14.4
7290
5248.8


28.4

倪勤华

63.8
80.10
16.25
8125
16361.8


30.25

许国杰

60.12
80.12
16.08
8040
5788.8


30.08











范尚兵

44.12
65.3
31.83
15915
11458.8


已故

作者: 8136    时间: 2011-2-18 11:10
天台的黑人真当我啊!!!!!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12:06
我为不幸的人祈祷,祝愿他们得到上天的垂怜!同时,希望恶人良心发现,帮助而不是掠夺弱者。更希望政府以悲悯之心,关心弱者,为他们建立起温暖的保障体系,让这片多灾多难的土地上的人民能够安享幸福。——寒冰(暖之)
作者: jsf3895187    时间: 2011-2-18 16:57

作者: 周则江    时间: 2011-2-18 17:42

作者: 天逸    时间: 2011-2-18 18:26

作者: 心的密码    时间: 2011-2-18 20:06

作者: 汤姆    时间: 2011-2-18 20:50
很辛苦通篇看完,是为小时候与丝织厂有缘,早年奶奶在其厂里食堂做饭的,偌大个食堂就两伙夫,买菜打饭是凭票的,想要吃的叫奶奶给打点,很幸运想吃啥就有啥,想起在那边的快乐年少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8 23:27



倾听民间疾苦声,是一种觉悟和勇气。     
     直面民间疾苦声,是一种作风和责任。符合中 央提出的“关心群众疾苦、解决民生问题尤其对民生欠账问题,不掩饰,不回避,不怕因此“损伤”形象,体现了勇担当、敢负责的态度。
  牢记民间疾苦声,也是一种压力和动力。古人曰:“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如何正确对待群众呼声,努力消除群众疾苦,与其说是能力问题,还不如说是感情问题、立场问题。感情愈深,压力愈大,感情愈真,动力愈足。领导干部,尤其是一个地方的主要领导,只要牢记党的宗旨,真正把群众当作衣食父母,坚定地站在群众立场上,就不会漠视民生,也必然“寝卧难安,压力倍增”。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9 15:24
 事实上原企业至今没有进入过破产的法律程序;现由天台县国资公司管理(原工厂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所有者目前仍然是天台丝织厂,而听县某领导说是已变更了)由生产型转为租赁型。而原工厂厂区,多年来出租厂房和临街二十多间店铺租金收入巨大。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9 15:32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19 15:34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20 21:34
胡 锦 涛 总 书 记
第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22 07:57
工作几十年,下岗14年了,收回安置费也已经9年了。这算“没有及时发给职工经济补偿金,”现在纠错按1998年标准计算并利息作为补偿?这合理合法吗?一位网友说得好:“官们:你们现在工作不发给你工资,十年后用利息来补,你能答应吗?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22 22:11

我们要求落实政策,重新安置;按照国家“两个确保”政策之规定,给我们
补发国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享受国企下岗职工社会保障
待遇直至退休。也可现在终止劳动关系、按现实工龄年和标准发给一次性安置费。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22 22:12
倘若缺乏社会公正,人们自然心不平、气难顺,制度的运行、政策的执行等就容易因一些人的不理解、不合作而矛盾不断、阻力重重。当社会不公较为严重时,不同利益群体之间还可能出现严重对峙,造成社会的不稳定,破坏社会和谐,阻碍社会发展。可以说,不公正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不和谐、不稳定的社会,极端的不公正必然导致社会的动荡、发展的中断。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23 08:43
人民网:两会调查
★网友:网友    211.167.58.★发表于:2011-02-22 19:38:22
现在中国最穷最苦的群体在哪里?在城市的贫民窟里。他们就是国企改制后被强迫下岗失业的职工,他们曾经是共和国的脊梁,一生的岁月精华都贡献给了祖国的经济建设。年纪大了,却人为被逼迫失业下岗了,他们的境遇,远不如农民。他们才是真正的无产阶级,既无财富、又无资产的无产阶级。除了痛苦和叹息,一无所有,生活饥寒交迫,朝不保夕。现今他们才是最需要国家与公众关心与帮助的群体。
热切盼望执政者与广大的公众能够关心帮助“被下岗”“被失业”者们现今的生存状况。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23 08:45

我们是原天台造纸厂、食品厂、皮革厂、丝织厂等企业职工。在1994—1997年期间下岗。当时,天台县劳动人事局、天台县工业局,制定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买断工龄”安置方案,并同我们签订了违法的“买断工龄”之协议(同时终止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职工身份)。更关键的问题在于天台县政府发布天政办发(2001)176号文件,以社保名义全额收缴了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用行动废除了“买断工龄”的协议;同时,使有几十年工龄的国企职工下岗无分文安置费。


我们从来没有单独签订过任何一份合法有效的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也没
有按照浙社险(1998)23号文件规定领取过分文经济补偿金;又没有根据天台县委(1998)6号关于:“整体接收式兼并,一般对原来的在职职工予以录用。非公有制企业对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进行兼并,原来的在职职工在没有拿到经济补偿金之前,其原来的身份没有改变。兼并后的工龄照算。”的规定得以重新安置;而且没有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国企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障待遇。

我们要求落实政策,重新安置;按照国家“两个确保”政策之规定,给我们
补发国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享受国企下岗职工社会保障待遇直至退休。也可现在终止劳动关系、按现实工龄年和标准发给一次性安置费。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23 08:51
近日,利比亚班加西等地局势紧张,部分中资公司项目营地遭到袭击。事发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决定成立应急指挥部,立即采取派船、派飞机等措施展开撤离行动。
       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利比亚的政治局势动荡引起环球资本市场如此激烈的反应?
       近来,由于“突尼斯革命”在中东及北非各国引发连锁反应,除突尼斯,埃及、也门、叙利亚、约旦、巴林和利比亚等国家均先后爆发了不同程度的政治动荡。但是不同于埃及较为和平的示威活动,利比亚和巴林两国军方均被报道使用暴力镇压抗议者,并引发社会骚乱。
      这就使得人们担心更多的国家会加入局势动荡的行列,而军方的镇压会更加剧政治局势的不确定性,从而也会使这些产油、产粮大国减少产量,引发国际油价、粮价、小麦价格的上涨。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23 12:31
作者:满嘴口水
 回复日期:2011-02-19 16:19:49
 
  又是下岗职工这个中国最可怜最底层的群体啊,为啥就不能得到多点的关注啊,善良的人们啊,善良的政府,你们应该在佛前经常忏悔吧。。。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25 21:46
人民是用心来评价领导人的,谁为他们谋利益,谁为他们办好事,他们就感激谁,记住谁,永远铭刻在心里。甚至你公开为他们说几句公道话,他们也会感激你,记住你。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27 10:38
三、关于下岗失业职工问题的建议      鉴于下岗失业职工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中遭受的极不公平待遇,鉴于他们的实际生活困境和他们长期以来的共同诉求,我们郑重提出如下建议。
      (一)希望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认真关注下岗失业职工这个人数众多的庞大群体,关注他们艰难的现实处境,关注他们在生活上面临的各种困难和严峻挑战。建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出台统一的政策措施,研究处理下岗失业职工问题。深入下岗失业职工群体进行切实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使他们也有机会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党的惠民春风。鉴于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的巨大贡献,区分各地不同情况,制定适当标准,对他们在国企改制中付出的巨大牺牲进行合理的经济再补偿,把他们从生活的泥沼中拯救出来。
      (二)鉴于他们不堪每年交纳社保金的重负,根据原职工年龄大小和工龄长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交纳社保金,直到退休。下岗失业职工男,年满50岁,工龄满30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女,年满45岁,工龄满25年以上,可以提前退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27 10:46
胡 锦 涛 总 书 记

第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28 08:16
聚焦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系列评论之二人民时评:“损害群众利益”是最大的腐败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28 08:48

作者: 锄禾日当午    时间: 2011-2-28 08:59
想想官们几万几十万的年薪,真为这群体悲哀,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28 13:03



[转贴]社会诚信丧尽,中国拿什么“崛起”?
[转贴]社会诚信丧尽,中国拿什么“崛起”?
颜昌海
在国外生活过的人,尤其是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这些民主国家留过学、经过商的人,都知道信用是每一个人生存的必需品。
但在中国大陆,整个社会诚信丧尽。凤凰博主王华斌,在2010年的一篇博文中就指出,只要将良心换成狼心,中国的任何岗位都能发财,而中国穷人大多都是良心放不下的人。
该博文介绍:有位农村的亲戚到城里来,谈起了金浩茶油的事;他说他自己种菜卖,从来没有打农药;就是怕自己的良心不安。作者说正因为你有良心,所以你才贫穷;金浩茶油如果不是因为这事败露,它们今年都要上市了;这是多么大的财呀。这位亲戚问他,难道富起来的人都是没有良心的吗;他反问农村的亲戚:如今富起来的人谁敢说自己问心无愧呢?!
这就是中国这个年代的特征,有良心的人肯定是穷人;而富起来的人肯定都是没有良心的人。作者举例:老家有个队长,这人也在外面包小工程;如果人家要他做点工,就尽混时间;如果人家包工包料,他就偷工减料。正因为这样昧良心干活,所以他也快速地小富起来了。而当时带这人的师傅,却为人老实还是贫穷。因为中国社会不是每个人都是样样精通的专家,所以被糊弄是中国人的通病;也正因为如此,就是干这些小商小贩都是没有良心的富;而老实的相反还竞争不赢。如今的农村,村干部是新生富翁阶层;想当初他们也是收入最低的人;老实的村干部还得自己种田维持生计,而没有良心的村干部就依靠欺上瞒下,把农民的补贴费据为己有。现在的村干部,连农民拆迁款都敢提成;所以如今的村干部成为新时代最富有的人,当然这必须是最没有良心的人才能干出来的;因为土地款按照规定应该是赔偿农民的,连农民拆迁款都贪污的人还有良心吗?所以最没良心的村干部,是最快致富的人。
如今政府官员就更甚,权力谋私是中国特色;权力是公权力,而谋私却是自己的;这才造成了中国社会有权必谋私的社会现象。中国跑项目要好处,中国评职称同样还要好处;就连中国提拔干部也是好处先行。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掌权者能有良心吗?!所以,中国社会的项目不公,中国社会的职称不公;中国社会的干部提拔同样还是不公,因为中国行使权力的人没有良心;所以才造成这些社会不公。然而这些人在制造社会不公时,却把自己培养成了富翁;所以说,官员也是没有良心的人才能富,而且财富与良心是成反比的;也就是说,越是缺德的人越富;这已经被中国社会的腐败分子证明了。
中国社会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也是没有良心的才能富;一位医生,明明知道患者已经只有几个月的生命了;他却还要别人开刀。最后人家花了8万多的手术费,依然还是两个多月就去世了;这就是没有良心的体现,人死了还要其后代背负巨债。中国的教师,同样也是没有良心才能致富;如今的教师个个有多个工资卡,就是中国社会没有良心的乱收费带来的。
中国的专家学者,只要没有良心就能暴富;如某认证公司,明明一家公司全部从实际出发都建立了自己的管理体系;可专家竟然说这不合格,要5万元钱另做。结果只是用别人的文件给这家公司改个名字再复制一份;就这样两天这个专家就赚了5万元。而王华斌指导 这家从实际出发制定管理体系五个月,竟然只有1500元的补贴费。为什么ISO9000没有给中国人带来质量安全感,却培养出了不少通过认证而发财的千万富翁;就因为这些专家学者没有良心,竟然把有毒的奶粉和油推销给中国的老百姓。
这就是中国社会,没有良心的人在危害社会的同时,自己却成了富翁。
王华斌说,如果中国中国人都有良心,中国社会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假冒伪劣;如果中国社会没有这么多的没有良心,中国社会也不会这么两极分化。中国社会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的高薪,竟然是建立在下岗了几千万员工的基础上的;当他们几千万的年薪拿着的时候。下岗人员竟然只能依靠低保而生活着。中国社会没有任何单位给过下岗人员补贴。
中国现在有些专家学者还在误导老百姓,说中国富人是相信创造财富靠规律而致富的;而中国的穷人则是相信创造财富靠运气而贫穷的。却不知道中国的财富是全民的,而只有没有良心的人才敢据为己有;所以中国富人看到改革就是机会,而中国穷人因为良心而看到的永远是障碍。在现在的中国,有良心的人是永远难以致富的,这是一条被改革开放30年证明的真理。穷人为什么穷,因为你有一颗永远也放不下的良心;富人为什么富,因为他们早就将自己的良心换成了狼心;这就是中国社会穷与富的秘密。
纵观中国大陆整个60年,1950年代的人,绝大部分是非常悲惨的人,他们遭受饥饿,接受洗脑,在精神和肉体上都受压迫。1960年代的人,是比较幸运的,虽然有痛苦的童年,但赶上了改革开放,他们现在不少人成为中国大陆中产阶级的主流。国内中产阶级和亿万富翁的年龄,平均年龄是一1967年出生的人;千万富翁是1971年出生的人。这两个阶层是中国大陆现在政策获益的人。但是现在,人们发现,最悲惨的阶段就建立在1980年代、1990年代这些人。1980年代这些人,他们的遭遇时,上学需要钱,毕业之后没有工作,然后紧接着高房价、高物价。但1980年代的人买不起房子,没有房子就结不成婚,所以就祖孙三代去给他买房子,一旦这个房地产崩溃的时候,他们全部的希望都破灭了。而到1990年代人,早期1990年代的人开始大学毕业了,他们所面临的更严重的一个失业率。房地产在高涨同样是困扰他们,他们可能连婚都结不起了,没办法结婚,没有钱去结婚了。所以,在整个1950年代、1960年代、1970年代、1980年代、1990年代这几个年龄层,真正最苦的就是80后跟90后。他们在社会上没有劳保、没有医疗保险、没有工作。上大学交高额的学费,毕业之后找不到工作,还要买高价的房子。这是他们面临的比60后、70后更艰难的一个局面。而这些人,将来可能会成为中国革命的主力,而这是被逼的。

人们看到最近一个经济现象,普遍的一个现象,看到浙江法院的一个数据,在201011月份公布的,公布的是2010年浙江省高级法院跟中级法院统计的经济纠纷案的每年的增长率为80%。增长的案件,全都是政府对外资企业的诉讼案。因为政府土地财政在土地卖光后没有钱了,就要利用各种政策上追究这些台商、外资企业在过去政策漏洞中所犯的法,对它们进行罚款。整个2010年一年中,在仅仅浙江省一个省,就有130万件外资企业的纠纷案,可以想象,这种纠纷增长80%,在全国达到什么程度。所以,现在就可以看到很多台商、港商包括一些外国商人,都在讲在中国大陆上当受骗了,被大陆政府坑了。现在,政府对自己的穷人的钱,已经达到了再也压榨不出来的地步,他们太穷了,挤不出钱来了。于是,目光就盯向了企业界,包括内外资。

其实,这当中也体现一个社会诚信问题。无论是王华斌所说的“只要将良心换成狼心,中国的任何岗位都能发财”,还是政府对穷老百姓榨取到无法再榨的地步然后就针对企业敲诈(所谓的钻“政策漏洞”所犯的法,首先也是政府的责任,是其政策的残缺),抑或80后跟90后的困境,全部的责任,当归咎于这个制度的毫无诚信。

在西方民主制度下的老百姓,在这些国家都有由信用评级机构对每个人的信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在你买房、买车的时候,经纪人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查你的信用。如果你的信用达不到标准,经纪人就会遗憾地耸耸肩膀,告诉你这个事情没法办,就是不能买房、不能买车。当然,贪官的大奶、二奶和儿子、女儿来到这些国家,用成箱成捆的现金美元、欧元买。因为钞票本身不会因为贪污得来而变臭,所以用现金买房、买车,就不必去查信用。

长期生活在以信用为本的社会,靠工资生活的正常人,买房很少有不贷款的;买车也是需要贷款的人多。在这些国家买货退货,是家常便饭。多数商店连问都不问,就给办理退货手续。有的商家个别办事人员会问几句:用过吗?有什么问题吗?,你说没用过,人家就不会怀疑;你说不喜欢,人家也不再多话。当然也有极个别的商店、极个别的办事人员会节外生枝、刁难你,不愿意办理退货手续。如果你坚持要退,可以找经理;还不行的话,就可以找消费者保护协会,也可以去法院起诉。在是非不容易判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下,法院和消费者保护协会都是偏向消费者的。

在中国这一切都是完全相反的。消费者与商店发生争执的时候,由于商店是强者,有钱贿赂法院和消费者协会等机构,往往是消费者损失钱财又生气、打碎牙齿和血吞。这样久而久之,人与人之间失去了基本的信任,尤其是对于法院等公共机构,更是深恶痛绝。中国是“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人们常说,只有中国自己的想象力不够丰富的问题,没有当今官员干不出来的坏事。

由于政府官员带头搞诈骗,中国社会已经是信用丧尽,除了自己谁都不信。新华社下属的《国际先驱导报》在2011年1月18日发表文章说,怀疑和警惕已经成为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一切都是假的”早已成为许多中国人的口头禅。社会调查机构对各种职业的诚信作过调查,妓女的信用最高、政府官员的信用最低。由于怀疑和警惕使人神经绷紧,中国患有精神疾病的人超过一亿多。据世界通行标准,中国的精神病患者超过人口总数的10%。

中国社会形成整体性诚信丧失的原因,在于制度性的腐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在201118日“中国改革2010年会:转折与转变上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两大难题,一是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难以突破;二是腐败的蔓延,侵入政府肌体,影响政府公信力。吴敬琏说,首先,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即依靠投资、出口拉动经济发展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早已走到尽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是一个新问题,1980年代初,中国政府便提出将经济发展转到以消费提高为基础的轨道上去。此后,九五计划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目标,到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要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作为主线。他表示,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难以突破,在于体制性障碍。其中,政府掌握过多资源,抑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相反,一系列集权式的制度安排,使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起到了基础性作用,大量投入资源,获得GDP高速度增长这一虚假繁荣

吴敬琏称,腐败问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第二大问题。腐败的蔓延,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民众对于执政党的不信任,一些很小的事件常常造成官民对立,引发群体性事件。他认为,腐败问题的根源仍在于体制性障碍。行政权力介入交易,官员利用权力实施非法寻租。尽管中纪委曾努力从源头上防止腐败,清理寻租的制度基础,但清理审批制的行为,并未贯彻到底。相反,近年来,行政审批用各种方式越发宽泛起来。

在中国的改革过程中,保留国有经济不坐大的原则外,在体制外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使两条轨道处于长期交错状态。特别是2003年后,为应对当时经济过热,政府采取加强行政管制,增加了寻租的可能性。在寻租上取得既得利益的官员,反对改革、阻止改革,使腐败问题难以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停止。

吴敬琏指出,在市场经济发展滞后,一些合理的制度性安排不可缺失。早期,市场秩序、市场关系依靠熟人市场维持,信誉、名声具有威慑力量。而到了20 世纪末期,非人格化市场交易逐步成熟,合约的履行必须依靠第三方执法来维护。但直到现在,明细的法律、公正的执法依然无法保障。一些商人为此寻求当地政府、官员支持,出现另一方面的寻租需求,导致腐败问题进一步蔓延。

最后,吴敬琏强调,铲除制度性障碍的唯一出路就是改革,目标是实现1992年第14次代表大会所说的,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建立现代化市场体系的同时强化与市场化配套的政治改革、社会改革。

吴敬琏不是政治学者,而是经济学家,但他从政治的角度指出中国经济的症结,无疑是具有眼光的。中国社会的诚信尽丧,在于中国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全面腐败,而腐败的根子,则在权力的不由人民所赋予,更不受人民所监督、所制约。政治改革、社会改革,如果不从这个根子入手,所谓的一切改革,就如王华斌所言,所有的人都会“将自己的良心换成了狼心”,而所谓的“中国崛起”,只不过是狼的咆哮罢了。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2-28 22:39



越是敏感时期、敏感地方,越是需要领导干部去面对。领导干部是什么?是群众的领头人、主心骨。如果在敏感问题面前,领头人、主心骨明哲保身,缺乏主见,缺乏立场,缺乏魄力,这也是一种失职。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3-1 15:51
要求落实政策,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我们补发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享受国企下岗职工社会保障待遇直至退休。
各位政协委员:
您们好
我们是原天台丝织厂等企业几十名职工,在1994—1997年期间下岗。我们的情况不同于其他有偿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是中国现今绝无仅有的错案。
1、当时,天台县劳动人事局、天台县工业局,制定违反国发(1994)59号和劳部发(1995)262号等国家政策规定的“买断工龄”安置方案,并同我们签订了违法的“买断工龄”之协议(同时终止社会养老保险关系和职工身份)。我们从来没有单独签订过任何一份合法有效的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


2、天台县政府已在2002年全额收缴了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加利息。收回安置费后,我们国企职工下岗实际没有分文安置费。
3、九年来没有按照浙社险(1998)23号文件规定发给职工经济补偿金。
4、天台县委(1998)6号关于:“整体接收式兼并,一般对原来的在职职工予以录用。原来的在职职工在没有拿到经济补偿金之前,其原来的身份没有改变。”此规定也未能享受。
5、下岗十几年没有享受国企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障待遇(没有分文失业救济金和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金)。这些严重侵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吕省长在人民网回复了网友留言”“关于要求敦促天台县政府依法行政,尽快纠正收缴国企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费,又搁置八年多不予重新安置等错误的报告”“答复意见:尊敬的网友:你好!你在互联网上给吕省长留言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已督促天台县政府认真调查、妥善处理。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  2010年11月29日”可天台县政府仍然漠视民生,不依法行政。
现在,天台县政府以“没有及时发给职工经济补偿金,”等为由,拒不补发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拒不给我们提供国企下岗职工社会保障待遇。而仅仅以改制时的工龄、以1998年标准计算安置费金额予以退回,以利息作为补偿来纠错。这缺乏政策依据,而且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合法利益。
我们要求落实政策,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给我们补发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享受国企下岗职工社会保障待遇直至退休。或者重新安置,现在终止劳动关系、按现在工龄年和标准发给一次性安置费。
我们恳请尊敬的各位政协委员敦促天台县政府依法行政,督促有关部门重新认真调查、实事求是的妥善安置我们;妥善解决我们的合法要求。
报告人:原天台造纸厂、食品厂、丝织厂、皮革厂部份职工敬呈
                                                                 201131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3-3 23:12
建议第5890号 建言主题: 为文革上山下乡知青落实政策迫在眉睫!朗咸平教授万岁!!(转载)
姓名:了莎  会员编号:67393
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 政治面貌:群众



建议人: 了莎 政治面貌:群众
上报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协办:
类别: 民生类建议 提交时间: 2011年02月27日
会员口号:中国知青永远深情的热爱着自己的祖国!为中华民族的早日崛起放射最后的光芒!!!
为文革上山下乡知青落实政策迫在眉睫!朗咸平教授万岁!!(转载)
也许您就是当年的知青?!也许您的兄弟姐妹就是当年的知青?!也许您的父母就是当年的知青?!让我们一起为他们大声呼吁,帮助他们争取国家的补偿,为他们的青春岁月争取现实的经济补助……
  
   有感于文革期间上山下乡支边的老大哥大姐为了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崇高献身精神,和大多数已经或者即将退休的上山下乡支边老大哥大姐的微薄经济待遇状况,夜不能寐,梦中去了趟毛泽东纪念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元勋伟大的思想家毛泽东同志进行了深入交流,现把我的主张公布:
  
   当年上山下乡支边老大哥大姐为了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伟大的贡献,在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上他们为解决国家就业不足的困难状况,为保卫祖国边疆不受苏联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捍卫国家领土完整,为祖国的农业牧业发展、科技种田、基础水利建设、农村扫盲等都毫无保留地奉献出了自己的青春、热血和智慧,保卫了党的领导地位、维护了党的号召力。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今天的改革开放的大好局面的政治和经济基础建设有他们不可磨灭的伟大历史贡献。
  
   由于过去国家的生产力水平比较低,没有能力恰当地补偿他们的贡献与牺牲,今天国家经过30年的高速经济发展,已经具有了相当强大的生产力水平,政府财政已经积累了巨大的财富,我认为,是国家给文革期间上山下乡支边为了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伟大贡献的老大哥大姐精神及经济补偿的时机了。他们有资本理直气壮地分享30年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发展的硕果,祖国不应该遗忘他们,必须报答他们,也有经济能力报答他们了。我郑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议,迅速制定《文革期间上山下乡知识青年退休金补偿的法规》,以实际行动安抚那些文革期间上山下乡支边为了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伟大贡献的老大哥大姐(70后、80后的父母、大伯、大妈,或者是2000后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此举同时也能够为今天的大学生就业前途以启示激励作用,表明中国政府是有信誉的,是敢于自觉担当历史责任的!
  
    青岛知青
  当我无意中看到了这篇郎咸平教授的文章,泪流不止,我想全国六千万知青如果都能看到这篇文章,那么我的祖国就会多一条大河,那是知青辛酸委屈的泪水汇成的咸水河!!!谢谢您亲爱的郎咸平教授!祝您永远健康长寿!!!中国知青之一
  
党中央,我是中国六千万插队知青之一,四十年前在祖国最艰难的时候,在幼小的年纪依然决然的放弃了城市舒适的生活,离开了自己的亲人奔向了祖国最需要的地方,最艰难的地方,我们把自己的一腔热血和大好年华无私的贡献给了祖国和人民!我们用自己的青春和血汗浇灌了那里的一草一木,为改变贫困落后的农村不知有多少年轻的知青身躯永远的掩埋在了那块土地上,能活着走到今天的知青又有几人不是满身的疾病!今天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繁荣昌盛它浸透中国共产党的无数艰辛!它也流淌着中国六千万知青的无数的血和汗!我们无愧于党!无愧于祖国!无愧于人民!共和国不要忘记我们!!!


  建议:
具体建议:
  
   补贴:凡从城市到外省基层乡村农业、生产建设兵团机构工作的,按照不同的“工龄”享受不同的优惠待遇。
  
   补贴形式:现金、社会保险、等效当量工龄(用于提前退休享受等效工龄待遇=1年抵2年)
  
   补贴等级:
   ①.12-16年插队工龄,享受等效当量工龄最多20年,换句话说,在那里前10年的工龄享受国家补贴等效当量工龄=1年抵2年;享受医保优惠待遇提高医保报销比例20%;退休金按照当地标准上浮20%。
   ②.10-12年插队工龄,享受等效当量工龄最多16年,换句话说,在那里前8年的工龄享受国家补贴等效当量工龄=1年抵2年;享受医保优惠待遇提高医保报销比例18%;退休金按照当地标准上浮18%。
   ③.8-10年享受等效当量工龄最多12年,换句话说,在那里前6年的工龄享受国家补贴等效当量工龄=1年抵2年;享受医保优惠待遇提高医保报销比例15%;退休金按照当地标准上浮15%。
   ④.6-8年插队工龄,享受等效当量工龄最多10年,换句话说,在那里前5年的工龄享受国家补贴等效当量工龄=1年抵2年;享受医保优惠待遇提高医保报销比例12%;退休金按照当地标准上浮12%。
   ⑤.4-6年插队工龄,享受等效当量工龄最多8年,换句话说,在那里前4年的工龄享受国家补贴等效当量工龄=1年抵2年;享受医保优惠待遇提高医保报销比例10%;退休金按照当地标准上浮10%。
   ⑥.2-4年插队工龄,享受等效当量工龄最多6年,换句话说,在那里前3年的工龄享受国家补贴等效当量工龄=1年抵2年;享受医保优惠待遇提高医保报销比例8%;退休金按照当地标准上浮8%。
   ⑦.2年以内插队工龄,享受等效当量工龄最多4年,换句话说,在那里前2年的工龄享受国家补贴等效当量工龄=1年抵2年;享受医保优惠待遇提高医保报销比例5%;退休金按照当地标准上浮5%。
  8:把一次性住房补贴落实到没有分福利房的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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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3-4 21:52
建议第3997号 建言主题: 关于4050下岗职工提前退休政策和见意
姓名:yan000  会员编号:22008
所在地:吉林省吉林市 政治面貌:群众



建议人: yan000 政治面貌:群众
类别: 民生类建议 提交时间: 2010年02月26日
会员口号:很高成为2会会员,坚决支持2会工做,为4050下岗工人说句话

90年代末期以来,国内兴起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化改制浪潮。民营化改制导致的大量下岗失业职工,生活陷入困境,异常艰难。全国由此产生的下岗失业职工是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这数千万人涉及到数千万个家庭,直接间接波及到上亿人。 下岗失业职工生存遇到的严峻挑战,他们“真穷、真苦、真可怜”的生活状况,却被完全忽视了。其原因,就是真相被一层层严严实实地掩盖着。鉴于此,我们郑重地向“两会”简要反映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
  一、公有制企业改制对待职工的做法
  地方公有制企业改制对于职工的处理,一般的做法是,除了少数工龄满三十年或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实现内部退休,每月可领取二三百元(各地有差异)的内退工资之外,其他人无一例外地被“买断工龄”,即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后,统一解除劳动合同。“买断职工工龄”一般是按原有企业留存资产和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工龄标准。各地政府部门把实际上与“裁员”区别不大的“买断职工工龄”,称之为“安置职工”。其实,众所周知,公有制企业民营化改制基本上没有安置职工,即并未重新安排就业。
  在公有制企业改制过程中,原职工在政治上没有受到尊重,过于微薄的经济补偿,根本不足以真正补偿他们长期以来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的贡献。
  二、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困境
  公有制企业民营化改制之后,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除极少数符合内部退休条件的职工尚有生活保障外,其他职工全部失业。这些失业职工中,很小的一部分年轻、有技术、学历较高的人比较容易“再就业”。购买公有制企业的民营企业主一般是收购原国企最核心的有效资产,所需员工数量很少,因此原职工在改制之后的民营企业就业者所占比例很小,而且,一般情况是,在劳动强度增大、劳动时间延长的情况下,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在原公有制企业相比,反而有所下降。
  其他下岗失业职工,特别是占多数的女职工年过40岁、男职工年过50岁的“4050”人员,陷入了非常严峻的生活困境。长期以来,这些人数多达数千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是工人阶级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曾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巨大的历史性贡献,表现了工人阶级伟大的奉献精神和优良品质。这些同志以厂为家,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是他们赖以安身立命的家园。虽然工作期间工薪待遇一直低廉,基本上仅够当时养家糊口,一般是没有积蓄的,但是只要积极认真、遵纪守法,就不会有失去饭碗之忧。因此,他们始终充满着主人翁自豪感,以乐于奉献、艰苦创业的精神为社会所公认。然而,正是这些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在把自己生命中最美好的岁月献给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后,他们被改制抛向社会自谋职业。
  下岗失业职工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连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都面临就业难的境况下,“再就业”之路异常艰难。他们到劳务市场找职业没有任何优势,论体力、精力比不上进城的农民工,论文化比不上待业的大学生,只能应聘一些报酬最低条件苛刻的岗位:更夫、卫生员、护理员等,没有正常休息日。事实上,只有极少数“幸运者”有从事清洁工、绿化等“公益性岗位”和家政服务之类工作的机会,而多数人面临四处碰壁的极度窘境,为了温饱,每天四处凄惶奔波,以求获得偶尔打几天零工的机会。一些下岗失业职工只能靠拾荒勉强度日,一些下岗失业女工甚至被迫从事色情业以维持全家人生计。尤其是一些职工夫妻双双下岗失业后,生活困难更大,“贫贱夫妻百事哀”,因此家庭不和、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现象比比皆是。
  在比较稳定的经济来源断绝之后,下岗失业职工还要自己交纳每年四五千元并不断上涨的社保金(养老金和医保金),还要养家糊口,并有可能遇到家人就医、孩子上学成家、住房改善等特殊情况需要开销。其生活之艰难可以想见。这些年来,这些原国企职工居住在被人称之为“贫民窟”的职工生活区,居住在原国企生活区的狭小的住房里,艰难度日,无人问津,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着,不但生活极其艰难,而且普遍受到社会的蔑视与欺凌,精神创伤非常严重。近几年,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诸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涨工资、提高养老金标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等,但是几乎全都与下岗失业职工没有直接关系。他们是一个完全被社会遗忘、冷落的庞大群体,他们的生活境遇实际上已经远不如大多数农民和农民工。
  三、关于下岗失业职工问题的建议
  鉴于下岗失业职工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中遭受的极不公平待遇,鉴于他们的实际生活困境和他们长期以来的共同诉求,我们郑重提出如下建议。
  (一)希望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认真关注下岗失业职工这个人数众多的庞大群体,关注他们艰难的现实处境,关注他们在生活上面临的各种困难和严峻挑战。建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出台统一的政策措施,研究处理下岗失业职工问题。深入下岗失业职工群体进行切实调研,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有关政策,使他们也有机会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党的惠民春风。鉴于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的巨大贡献,区分各地不同情况,制定适当标准,对他们在国企改制中付出的巨大牺牲进行合理的经济再补偿,把他们从生活的泥沼中拯救出来。
  (二)鉴于他们不堪每年交纳社保金的重负,根据原职工年龄大小和工龄长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交纳社保金,直到退休。下岗失业职工男,年满50岁,工龄满30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女,年满45岁,工龄满25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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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3-4 21:54
第2楼   强烈要求下岗职工30年工龄退休。 [ 老区人民留恋 ] 发表时间: 2010-02-26 22:29:43 [ 点评 ] [ 投诉 ]
说出了下岗职工的心理话,大力支持!强烈要求下岗职工30年工龄退休。

第3楼   下岗职工强烈要求提前退休。 [ 宋仁元 ] 发表时间: 2010-02-26 22:34:19 [ 点评 ] [ 投诉 ]
坚决支持,下岗职工,是历史造成的,国家要承担历史责任,下岗职工强烈要求提前退休。

第4楼   4050的下岗工人这次能看到曙光吗 [ 221.235.137 ] 发表时间: 2010-02-26 22:50:04 [ 点评 ] [ 投诉 ]
4050的下岗工人迫切要求中央政府解决我们生存艰难的问题。

第5楼   我为下岗买断的呼吁 [ 113.3.70 ] 发表时间: 2010-02-27 08:18:29 [ 点评 ] [ 投诉 ]
支持这个提案。双手欢迎。

第6楼   支持 [ 222.184.167 ] 发表时间: 2010-02-27 09:45:44 [ 点评 ] [ 投诉 ]
我36年工龄,下岗6年,无生活费,生活苦闷。还要交养老保险,这日子无生存。

第7楼   该让我们见到一点阳光了 [ 113.25.12 ] 发表时间: 2010-02-27 12:23:14 [ 点评 ] [ 投诉 ]
十几年了。一分钱生活费没有领过。下岗就够倒霉的。可我们却带了个隐形下岗的帽子。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算。从无有人过问。从无有人管。就像是从这个国家消失了一样。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没有了权利。没有了尊严.

第8楼   要顶! [ 114.96.235 ] 发表时间: 2010-02-27 12:45:38 [ 点评 ] [ 投诉 ]
很好!!!

第9楼   下岗失业职工男, [ 118.77.225 ] 发表时间: 2010-02-27 13:14:31 [ 点评 ] [ 投诉 ]
  (二)鉴于他们不堪每年交纳社保金的重负,根据原职工年龄大小和工龄长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交纳社保金,直到退休。下岗失业职工男,年满50岁,工龄满30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女,年满45岁,工龄满25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

第10楼   我为下岗买断的呼吁 [ 120.6.162 ] 发表时间: 2010-02-27 16:09:33 [ 点评 ] [ 投诉 ]
说出了下岗职工的心理话,大力支持!强烈要求下岗买断人员30年工龄退休。

第11楼   下岗女工 [ 立刻认得 ] 发表时间: 2010-02-27 22:54:53 [ 点评 ] [ 投诉 ]
说出了下岗职工的心理话,大力支持!强烈要求下岗买断人员30年工龄退休。

第12楼   支持 [ 222.170.51 ] 发表时间: 2010-02-28 09:13:17 [ 点评 ] [ 投诉 ]
支持并感谢

第13楼   下岗老工人 [ 117.65.127 ] 发表时间: 2010-02-28 09:19:22 [ 点评 ] [ 投诉 ]
  鉴于他们不堪每年交纳社保金的重负,根据原职工年龄大小和工龄长短,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交纳社保金,直到退休。下岗失业职工男,年满50岁,工龄满30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女,年满45岁,工龄满25年以上,可以提前退休



第14楼   下岗工人回到解放前 [ 113.195.167 ] 发表时间: 2010-02-28 09:56:18 [ 点评 ] [ 投诉 ]
下岗工人回到解放前,生不如死。准备一个定时炸弹,准备死,

第15楼   拥护 [ 123.174.131 ] 发表时间: 2010-02-28 10:04:26 [ 点评 ] [ 投诉 ]
拥护

第16楼   俺也是下岗工 [ 大山的回音 ] 发表时间: 2010-02-28 10:34:50 [ 点评 ] [ 投诉 ]
看到这份提案,我的眼泪落了下来。下岗十几年了,谁为我们说过一句话?身受病痛折磨,生活拮据那有钱交社保金。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第17楼   Re: 第11楼 4050人也要求活的有尊严 [ 117.10.146 ] 发表时间: 2010-02-28 12:01:10 [ 点评 ] [ 投诉 ]
经济不断发展,国家日益强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在其背后4050人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多少年来无人问津,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4050人,真是活得没有尊严。今天总算有人从改革浪潮的狭缝中看到了他们,为4050人说话,4050人感谢你们,同时,也希望党、国家能够可怜4050人,能让4050人也活得有尊严。

第18楼   坚决支持3997号提案 [ xiabudaode ] 发表时间: 2010-02-28 14:39:17 [ 点评 ] [ 投诉 ]
3997号提案说出了4050下岗人员的心声,我也是下岗职工今年54岁,36年的工龄离岗14年了,这么多年来我没有见过一分钱的收入,保险也没有人交,在我们这些下岗人员里不乏优秀的人才,不是他们不愿意干实在是就业无门,这个群体曾经为我国的建设出过很大的力。他们把青春献给了祖国,现在却变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我代表全国的4050人员感谢3997号提案人,最少让领导们知道有我们这批贫民的存在,

第19楼   什么工作才可算工令? [ 59.62.170 ] 发表时间: 2010-02-28 15:18:06 [ 点评 ] [ 投诉 ]
我放了十五年电影.劳动部门不承认工令,按我36岁重新找工作计算,直接影响我的退休金.一辈子有多个十五年的青春年华啊?这样公平吗?我也是在为党工作啊.农村电影队是中央号召组建起来的,也是乡党委讨论交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考核批准的.

第20楼   关注企业4050的弱势群体 [ 原之卉 ] 发表时间: 2010-02-28 20:53:13 [ 点评 ] [ 投诉 ]
感谢人民网强国论坛将此立案。事实上地方官员惟恐退休,更不用说提前了。因为他们不错的正收入和执权利带来的荣耀及潜收入,既便如此他们退休都还有提一级的普遍现象。而企业的4050人员他们没有收入和社会福利,他们不仅要想方设法为生活奔波,还要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关注弱势群体,才能建立和谐的社会环境!!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3-7 23:21
建议第5900号 建言主题: 强烈呼吁本届两会立即出台政策,解决跨越两种经济制度的企业下岗职工之困境。
姓名:csmy  会员编号:38664
所在地:四川省绵阳市 政治面貌:群众



建议人: csmy 政治面貌:群众
类别: 民生类建议 提交时间: 2011年02月27日
会员口号:
跨越计划和市场两种经济制度的企业下岗职工,六十岁以上已退休的不算,剩下的也就是七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末参加工作的一批人,其主体部分大多在八五年以前,他们的年龄在四十五岁至五十九之间。他们把自己的青壮年贡献给了国家实行低工资高积累的计划经济年代,由于制度的原因他们有能力有体力的时候不能为自己的个人收入去竞争去创收,拿的是社会基本均等的低工资,企业创造的资产、利润全部属于国家,为国家的原始积累做出了奉献;当他们进入壮士暮年之时,却成为国家经济制度的试验品、牺牲品,又在支持国家改革需要的时代要求下,把自己的工龄廉价变卖或无偿相送,带着无奈和疲惫身无分文的投入到市场中去,与身强力壮的青年人、与大学生们竞争,其大多数人的结果可想而知,却也继续在为国家创造财富。现在他们又到了五十岁左右劳动力的垂暮之年,带着满身的伤病和相对过时的技能,与自己的儿女辈竞争。找工作处处受歧视,能勉强得到的工作又大多是廉价的脏、苦、累和风餐露宿、通宵夜班的工作,诸如清洁工、搬运工、小区门岗等年轻力壮的人不愿干的工作,工资待遇不说大家也知道。而且这批人又大多上有高龄父母需要他们护理,下有正在读书或者尚在找工作还未成家的儿女需要他们扶助。他们的难有多难,请有人们、请两会代表、请学者和官员、请各界名人和从事媒体舆论的人设身处地的替他们想一想!对他们的生存之难,如果在本届“两会”和当下这个五年计划内不能给他们以切实的帮助和解决,相对来说以后就没有多大意义了,因为再拖一个五年计划的话,他们中的大多数都已时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或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别世而去......
当然他们中最需要帮助的主要是男性职工,因为我们国家对女性的照顾,企业女性大多在五十岁就法定退休了,而男性却要六十岁才能退休。诚然延迟退休年龄是一种趋势,但是也要根据我们的国情和特定历史原因,实事求是的对特定的群体作出特殊的安排。他们找工作难,找到工作收入却是社会的最低水平,不说生活与医疗,仅是每年根据社会“平均工资”变化不断上涨的社保和医保费就让他们喘不过气来,他们基本上要拿出月收入或年收入的一半来缴付这两项费用。
同时国家和社会还必须承认他们把自己的青壮年贡献给了国家,国家是欠他们帐的,国家的改革目的没有错,但在改革的过程中国家是用权力优势单方面终止了与他们的“合同”,是国家违约!因此对他们出台特殊政策予以关照不是单纯的怜悯他们,而是国家必须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国家和社会的良知!
对于这批人,我的建议和要求是:1.对年满四十五岁到五十岁的逐年按百分之二十减免他们的社保和医保费;2.从五十一岁开始免交社保和医保费;3.准予男性企业职工五十五岁合法退休。   建议:
我的建议和要求是:1.对年满四十五岁到五十岁的逐年按百分之二十减免他们的社保和医保费;2.从五十一岁开始免交社保和医保费;3.准予男性企业职工五十五岁合法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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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后生人    时间: 2011-3-9 08:11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3-9 14:15
全国政协委员侯露:关于“4050"人员提前退休的提案
   在企业改制进程中,对“4050”人员的优惠政策是享受3年的与国家共同按百分比负担社保,即例如以前个人缴纳社保每月要缴纳600多元,“4050”人员国家可以报销200多元,个人缴纳400多元,按照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同时,各地政府想方设法设置公益岗位解决这些人的“再就业”问题。但是,由于“4050”人员年龄偏大、技能单一、就业困难、家庭负担重,生存困难,已经成为弱势群体。建议国家修改和完善现行的退休政策,对这部分人员中的男同志实行提前5年退休政策,以解决当前“4050”就业难生存难问题。
    
    理由:
    
     一、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根据2009年各省市《政府工作报告》,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各省市GDP增长都在8%以上,政府财力增长了,应该发挥均衡作用,缩小贫富差距,对曾经在企业为国家做过贡献的老职工群体实行提前退休政策,解决这个弱势群体就业难、生存难的问题,体现社会公平。
    
     二、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我国劳动力就业压力很大,不仅有2亿农民工,每年还要新增4、5百万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直接影响社会稳定。而“4050”人员本身年龄偏大、技能单一,竞争能力差,让他们提前退休,可以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
    
     建议:
    
     修改和完善现行的退休政策,对这部分人员中的男同志实行提前5年退休政策,到龄一批退休一批,逐步解决企业改制遗留的问题。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3-10 10:20
重庆大学院长:容忍媒体批评程度应列入政绩考核2011-03-10 08:11:17 来源: 南方都市报(深圳) 跟贴 59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昨日表示,当前政府要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有许多切入点,比如将政府对本地媒体批评的容忍程度,作为政绩考核的一项指标。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3-10 10:21
陈忠林认为,应该把政府容忍本地媒体的批评程度,作为政府政绩的考核指标。由全国各地的媒体一起,对每一个地方的媒体容忍情况作出评价,作为上级部门考核下级政府指标之一。陈忠林提出,对各地政府容忍媒体的程度作出评价后,甚至可以实行末尾淘汰制,排名最差的就免职,“对媒体批评都听不到一点,政府怎么搞得好。”听说广东政府对媒体批评的容忍度比较高,陈忠林说,既然广东可以做到,内地也没有理由做不到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3-10 10:22
陈忠林谈到浙江乐清钱云会事件,认为事件在网上造成极大舆论反响,主要是因为政府做得还不够。“政府对这些事情,要及时合情合理地、按照大家认同的方式,而不是官样文章的方式,对事件过程做出解答,如果全部疑问都回答掉了,大家就不会在网上炒起来了;如果回答得不能令人满意,有些地方还留下疑点,那就难免被人质疑。”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3-15 23:22
2008年 把人民放在心上 温总理说: “我和我在座的同事们都懂得一个道理: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人民才能让你坐在台上。在这5年,我要下决心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让人民的钱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我常常一边看网,脑子里就想一段话,就是“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群众之所以用这么大的精力来上网写问题、提建议,是要政府解决问题的。”



2010年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我们国家的发展不仅是要搞好经济建设,而且要推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这三者不可偏废。集中精力发展生产,其根本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而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我认为,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在我在任的最后几年,我将为这件事情尽最大努力。我相信,我们以后的领导人会更关注这个问题。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3-17 23:02
听说天台县下岗职工维权已有10个月了,他们要求见县委书记和县长都很难,有保安阻拦。这是把人民放在心上吗?这像父母官吗?温总理啊,您讲的话他们“听不到”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3-19 23:13
广东省 委 书 记 汪洋要切实转变作风,像孩子孝敬父母那样去服务群众,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言行实行“零容忍”,做到永远和人民群众在一起。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3-22 22:41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库爽生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我真想为我的下岗失业的兄弟姐妹们画几幅“印象派”、“象征派”画像,展示他们在时代风云变幻中的精神风貌。但是,我握惯了铁榔头的粗大的手,拿不好画笔。我只能在电脑键盘上敲打几行拙劣的文字,试着粗线条勾画几副“素描”。当然无法展示他们的精神风貌和心路历程,只是借此表达我内心对工人阶级的崇高敬意。
      ——王铁人们的“粉丝”。如今那些被社会视为“贱民”的下岗失业职工,特别是那些“4050”人员,也曾经是狂热的“追星族”呢。只不过,他们崇拜、追捧的不是歌星影星,更不是富豪大亨,而是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工人阶级杰出代表。如,誓言“宁可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钻井工人王进喜;刨冰雪、抠泥巴、钻废料堆,在十里钢城拣回了成千上万个炼铁设备用的零件修理工人孟泰;发明了“倪氏钻头”的机械工人倪志福;创造了“五一织布法”的纺织工人郝建秀;醉心于技术革新,“走在时间前面的人”的钢铁工人王崇伦等工人英模,以及新时期的“一汽”“知识工人”李黄玺、上海液压泵厂的“专家型工人”李斌、青岛港的“金牌工人”许振超等等,都是国企职工心目中的明星偶像,是工人们学习的光辉榜样,是工人们引以为自豪的英雄。工人们从心底崇拜这些英模人物,用他们的精神激励自己,在的工作实践中学习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共和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他们的心头也洋溢着国家主人翁的自豪感和幸福感。
      ——吃草献奶的“奶牛”。众所周知,现在下岗失业中的“4050”等年龄较大的原国企职工,在计划经济时期曾经长期拿着低工资,普通工人学徒期月薪仅18元,后来月薪也多年只有几十元。(当然,那时候国家厚待工人阶级,工人们不但得到较好的福利待遇,而且备受尊重。他们的生活快乐而幸福,他们的心灵充实而满足。)但是,他们乐于奉献,甘于奉献。我所在的那一家国企,职工们工资很低,工作很多年了还几乎没有什么存款,但是他们始终高涨的奉献精神、劳动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是现在的“80后”等年轻的一代所无法理解的,他们在长期的奋斗中为国家做出了历史性贡献。1990年代以前,这家国企只有2000多名职工,可从1960年代建成投产以后,几乎每年向国家上交2000万元以上的利税,还为国家承担了办学校、医院等各类社会性机构的负担,并且一旦国内出现自然灾害,企业和工人们非常踊跃地捐款献爱心。说现在的下岗失业职工,曾经是支撑共和国大厦的脊梁,曾经是“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的“奶牛”,一点也没有夸张,而是历史的真实写照。
      某些“自由派”人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无耻地向工人阶级泼污水,断定国企工人大多是吃大锅饭的“懒汉”,是损公肥私的“小偷”,都是谎言。我不否认,国企中也有偷奸耍滑、自私自利的工人,特别是私有化改制方向明朗之后,很多国企在管理上出现严重滑坡,工人们的工作积极性一般来说也有所回落。但是,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否定工人阶级长期以来的奉献精神。
      ——贫民窟里的“贱民”。曾几何时,工人职业颇受羡慕,国企工人备受尊重。我清晰地记得,我所在的那家国企红红火火的时候,每当招工的时候,来自地方官员要求照顾亲友的条子像雪片一样;在管理岗位的职工,若被指令调入政府机关,是并不乐意的;企业的职工小伙子和大姑娘们在本市很吃香,找对象是可以百里挑一的。
      然而,随着持续多年席卷全国的私有化浪潮,国企职工命运发生了惊天大逆转。自由派知识分子们大肆丑化、妖魔化国企,鼓动地方政府千方百计瓦解国企,改制民营,国企在肆无忌惮的讨伐声中纷纷陷入困境。国企步入了令人困惑、令人痛苦“卖光送光”阶段。在这个浪潮中,最遭殃的当然是工人,他们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转眼间工作权、劳动权被以改革的名义野蛮地剥夺,长期以来的无私奉献被一笔少得可怜的“买断工龄”费用一笔勾消。下岗失业的厄运使他们突然间跌入了难以自拔的困境。他们长期拿着不可能有积蓄的低工资,创造的利税献给了国家,饭碗被砸后面临着生与死的考验。很少的低保金、救济金难以拯救他们于水火,党和政府的各种惠民政策又与他们无涉。他们居住在贫民窟里,被社会完全淡忘了。他们的呻吟和呼声,他们的呐喊和哭诉,几乎没有人理会,有话语权的人懒得理会。在生活中,人们很容易观察到,这个庞大的下岗失业群体,从私有化改制开始,命运就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是公认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的“贱民”,他们被藐视,被唾弃,被侮辱,被欺凌……
      下岗失业职工并不是需要社会的同情与怜悯,而是呼唤公平正义,需要讨还一个公道。他们在国企私有化改制中付出的巨大牺牲,是他们生命中难以承受之重。数千万人一直在眼巴巴地盼望着党和政府的惠民阳光照亮他们的生活。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3-26 21:43
我们会坚持到底,不见“青天”,决不甘休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3-26 21:44
胡总书记:
“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着力査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3-26 21:45
温总理: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
我们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人民谋利益,负责的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1-4-3 13:04
反腐败斗争,是为造就和保障人民的福祉而进行的,是为巩固和振兴党的光辉事业而进行的,是为国家的各项事业蒸蒸日上而进行的。

作者: 小菜好几碟    时间: 2011-4-3 14:14
对些我好像一点兴趣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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