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忘字 [打印本页]

作者: 郑鸣谦    时间: 2010-12-28 13:24
标题: 忘字
本帖最后由 郑鸣谦 于 2010-12-28 14:53 编辑

   又是一年将尽,人语和车声日渐烦闹。
   雪落下来,远山更显静穆。
   一家人早早地吃过晚饭,围着茶几闲谈。
   炉香燃起,偌大的书斋便似荒村萧寺。
   妻抱着电脑,看屏幕上的文字随着指尖的跳跃一个一个的蹦出来,时或莞尔。
   “哎,多长时间没写字了?”我逗哄着孩子,随口问到。
   妻略作沉思,说:“呃,不记得了,很久吧,填表格用过。”
   我哦了一声,问:“是不是经常提笔忘字?”
   妻有些惊讶。
   我解释说:“最近写作品,有时一个字迟疑半天,愣是写不下去,好像得了遗忘症。”
   “这就对了,方才见案上那几页尺牍,点画迟疑,行间拥塞,我还以为是缺乏自信、行气不畅的缘故呢。”妻不谙书法,但经营画廊有日,耳薰目染之下,已能略窥堂奥。
   孩子已经半岁,此刻正定定的看着我们说话,不时咿呀雀跃。
   妻忽而担心,在不远的将来,网络将取代一切传统媒介,我们的生活也随之进入“网络世界”,码字取代手写,书法是否会消亡?
   我说:“文字最初是为了记录事物,扩大交流而产生的。有了文字,我们不用面对面,不用说话,一样可以交流。不论是刻在甲骨上,还是写在简牍缣帛或者兽皮蔡纸上,最初都只是为了传递信息。而汉字的创制是从‘象形’开始,这就决定了原始文字与画是分不开的,它们都包含有记事、抒情的作用,所谓‘书画同源’。
   为了书写方便,汉字在形体上从繁到简,从具象转为抽象,由形意转为符号,从甲骨、大篆、小篆到隶书、楷书、草书,大抵由形似到格律继而为神似,通过曲直、高低、纵横、转折、抑扬顿挫的线条,使得尺幅之间,布局疏密有致,成为摹写心相的写意画。这就渐渐脱离文字的实用性,成为纯粹的视觉艺术。
   那么,以‘类物象形、表记心灵’为个色的草书,是否书法艺术的巅峰,或者终极体式?我不敢断定。
   但是,网络不仅缩短了交流时空,更重要的是打破了思想、政治、文化的壁垒,使世界各种文明得以在交融中重铸,从而形成新的文明,产生新的审美观。这一过程可能会促使某些艺术退居博物馆,也会使某一艺术独领风骚,这些都毋庸置疑。
   一时代有一时代的艺术,即便书法被消蚀,以至消亡,也不过是少了一项可堪玩味的清供。这正如戏剧取代说书,旋被电影乃至电视剧所取代一样。所以,荀子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这个‘有常’,实际是说我们面对的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变。换到佛陀眼里就是‘无常’,‘变易朽坏,不可恃怙’,如时间从指缝溜走,你却无法抓住。那么,人生是否堕入空幻,生活以至消沉,然后与时俯仰,放浪虚舟?
   这正如我们认识到书法艺术只是一种历史现象,社会现象,并非恒久之物,在今日貌似喧嚣,却成就寥寥的窘况下,被推之为濒危的国粹,是否需要众人之拯救?姑不论国粹与否,且说书法是一种艺术,不如说是一种认识美、发现美、创造美的道具。毛笔既然可取代刀笔,鼠标为何不能取代毛笔?
   石涛说‘笔墨当随时代’,傅抱石也感叹‘时代变了,笔墨不得不变’,不仅如此,在电脑界面上写字作画又何须笔墨,笔墨于是归零。笔墨纸砚,只是表现美的工具,而非美的本身。世界之美,无所不在,或假竹木成器,或借砖瓦生情,或因绮罗出态,唯慧眼方能识之,亦唯妙手方能得之。
   大抵有妙手慧眼之人,必定是‘万绿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之辈。人世恰似花园,有人拂衣而过,片叶不沾,到头来依旧是潇洒自若,暗香盈袖;而有些机灵之徒,必掐花摘叶,执此攻彼,浪许疵妍,最后若非满身刺痕,便是污淖顽劣。
   所以,古人讲‘登岸舍筏’,‘见月忽指’,或说‘应物而不累于物,钟情而不溺于情’,是要人学会欣赏,学会放下而非占有。这样,才能不因时伤,不因境摧,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善假于物而不溺于物,在变化的生活中享受变迁之美。
   妻若有所悟,一脸超然,兀自说道:“既然如此,你在提笔忘字的时候,何必拘泥于这一字一词?不妨笔随心动,或侧或勒,或努或趯,或策或掠,或啄或磔,似水之因势赋形,汇成大江则成磅礴之势,流入小溪则跌宕起伏,落差扬瀑,击石溅珠,拍岸崩雪,时而怒马惊龙,时而飞絮轻飏,时而悬壶倒注,时而婉转回旋,或妩媚绵长而温柔,或韧性雄豪而刚烈,不过毕呈心相,畅意而已。”
   我闻言愕然,心中之惑,瞬时涣兮,若冰之将释。

作者: 水柔    时间: 2010-12-28 13:38
主要是方便

我现在也经常忘字的

然后翻手机


作者: 11郎    时间: 2010-12-28 14:10

作者: 一个人旅行    时间: 2010-12-28 14:14
呵呵
作者: 哈拉贝    时间: 2010-12-28 14:52
翻手机


作者: 褚留香    时间: 2010-12-28 15:08
向前看,神马都是浮云,玩过就好。
作者: 晚香嶺    时间: 2010-12-28 16:28
   是写作的一种境界
作者: 压力山大    时间: 2010-12-28 19:00
一代不如一代喽
作者: fanchaodan    时间: 2010-12-28 19:28

作者: abracadabra    时间: 2010-12-29 01:09
还是那句话:得兔忘蹄,得鱼忘筌。
作者: 龙头    时间: 2010-12-29 07:40
现代人依赖严重
作者: 郑鸣谦    时间: 2010-12-29 08:56
这篇文字与《夜雪》,我不指望人读懂。
作者: 龙头    时间: 2010-12-29 12:17

原来我们都读不懂
作者: 人山人海    时间: 2010-12-29 18:28
您几篇文字,俺不想读懂它。

因为一,你用那么多字,(似乎)讲了一个挺简单的想法(或者说道理);二,您们两口子这样唠嗑实在太逗了。俺觉得,您们在家这样讲话时,得穿上戏文里的古汉服。
作者: 晚香嶺    时间: 2010-12-29 22:46
    不懂俺也喜欢
作者: 郑鸣谦    时间: 2010-12-30 01:27
本帖最后由 郑鸣谦 于 2010-12-30 01:40 编辑
您几篇文字,俺不想读懂它。

因为一,你用那么多字,(似乎)讲了一个挺简单的想法(或者说道理);二, ...
人山人海 发表于 2010-12-29 18:28

多点指点。
如果真看懂,
就不会说这么多了……
呵呵





作者: 龙头    时间: 2010-12-30 08:05
大蒜直接说个中心思想不就得了。
曲高和寡,没人听不是没意思了么?
作者: 小咸鱼    时间: 2011-1-15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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