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天台有个搞笑的抢劫犯 [打印本页]

作者: xyq12345    时间: 2010-11-10 20:13
标题: 天台有个搞笑的抢劫犯
本帖最后由 xyq12345 于 2010-11-10 20:19 编辑

据《都市快报》11月10日第22版

搞笑的抢劫犯
持刀拎走超市一桶油
2010-11-10
  一个男人,只因家里没有油了,竟然带了把刀,到超市里去“拎”了一桶。天台法院的通讯员朱利明说,这名大胆男子“拎”走的食用油售价才23元,却因涉嫌抢劫罪,昨天被判了三年半。 ... ..    ..   ..  ..   .   .   .    . 事情是这样的:  ...        .   .    .    .    .    .今年8月6日凌晨,56岁的天台人范某,闲着无事,晃晃悠悠地来到城关一医院,看见护士值班室里有一把水果刀,顺手把刀拿走了。  ...       .    .    .    .    .    .  .  到了8点左右,他走到一家超市门口,突然想起家中没油了,趁超市人员没注意,进去拎了一桶油就走,然后来到超市附近的一个饭店门口停下。 ... .   .   .   .   .   .   .   .   .   .  这时,范某偷油的行为被超市发现,3名工作人员一边喊叫一边去追赶他。看到有人追,他拿出刚偷的小刀,威胁并反追三人,三人因害怕退回超市。  ...   .   .   .   .   .   .   .   .   . 看到三人离开了,范某将油放在一棵树下,又顾自闲逛去了。 ... .   .   .   .   .   .   .   .   .   .  过了一会,范某回到放油的地方发现食用油没了,一问边上的人知道是超市的人拿回去了。于是范再次来到超市,把水果刀别在裤腰里,嘴里说着刚才只拿了小桶,现在要拿大桶油了,并不听超市人员劝阻,执意要拿走食用油。 ...    .  .   .   .   .   .   .  .  .  . . 这时,接到报警的警察赶到了,将他抓获。  ...   .  .  .  .  .  .  .  .  .  . .  .  .  经查,范某拿的食用油售价为23元,携带的水果刀为管制刀具。 ...  .  .  .  .  .  .  .  .  .  .  .  .  .  由于范某的行为实属反常,司法机关对他进行了精神病司法鉴定,发现他作案时处于轻躁狂病期,被认定为限制责任能力,可以从轻处理。  ...  .  .  .  .  .  .  .  .  .  .  .  . .  但范某的行为涉嫌抢劫罪,抢劫罪的刑期最少就是三年,他又曾因盗窃多次犯案。最终,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通讯员 朱利明 见习记者 郭婧)


作者: xyq12345    时间: 2010-11-10 20:20
现在的版面怎么会这样,分段落明明分好了,却出现这样的结果,随它了!
作者: 小梅    时间: 2010-11-10 20:30
啊哦……苦了他的家人了
作者: 岛主    时间: 2010-11-10 20:57
但范某的行为涉嫌抢劫罪,抢劫罪的刑期最少就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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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个人旅行    时间: 2010-11-10 21:00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0-11-10 21:03
这个人精神肯定有问题
作者: 李锦华    时间: 2010-11-10 21:07
请问大律师,好象神经是有问题,这样判是不是重了一点。
作者: 小哥    时间: 2010-11-10 21:41
感觉判重了
作者: ~平淡~    时间: 2010-11-10 22:18
搞笑的。
作者: BELIEVE    时间: 2010-11-10 22:24
晕 还有这样的
作者: yijat314    时间: 2010-11-11 06:58
我怀疑是不是行为艺术
作者: 家在天台    时间: 2010-11-11 07:04
精神出问题了,家里人应该管管他的。可怜的人
作者: 无铭    时间: 2010-11-11 08:01
哈哈  抓进去 家人肯定放心了  总比在外流浪好
作者: 挥不去的情愁    时间: 2010-11-11 08:12
晕,这个人一定脑子有问题的,精神不正常
作者: 天台东燕航空    时间: 2010-11-11 09:17

作者: 心的密码    时间: 2010-11-11 09:20

作者: sunny10010    时间: 2010-11-11 09: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北山笋    时间: 2010-11-11 11:34
但愿是笑话或者是故事
作者: 褚留香    时间: 2010-11-11 11:42
老年痴呆,或者精神失常
作者: 大头    时间: 2010-11-11 11:50
让石头帮他翻翻案,搞个缓刑2年吧
作者: 周则江    时间: 2010-11-11 11:57
这个判的有点重了    感觉
作者: 顺子    时间: 2010-11-11 13:15

作者: 易点江山    时间: 2010-11-11 15:20
精神有异也要判刑???
作者: 王露莹    时间: 2010-11-11 17:42
我表示这个案子我有所了解。。。暑假的时候三天两头去街上抓他,因为他每次醉酒都要拿刀上街砍人,最多的一次我们上街抓了他四次。
家里独自人的,也没人管,送回他老家,政府也不管,每次送回去他又自己跑城里来。
判前我们带他在二院做过精神病鉴定的,应该不算重。
作者: 无铭    时间: 2010-11-11 18:03
那就是倒水赖人   判多少年对他来说都无所谓了
作者: 8136    时间: 2010-11-11 18:10

作者: 白扁豆汤    时间: 2010-11-11 18:33
酒鬼啊。。。
作者: 淹死啲魚    时间: 2010-11-11 18:44

作者: 二两肉醉卅年    时间: 2010-11-11 20:43
这个应该算公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一桶不值钱的油就怀疑人家精神分裂。

他用刀子这个事情性质就变了,没出事大家觉得她怨,可是他是个潜在的不安因素,假如出事了的话又怎么去计算。

不能因为这种无畏的同情去温暖别人,这样温暖的背后是更多人的寒冷
作者: 缺德小希    时间: 2010-11-11 22:57
你们有没有想过此人真实的想法呢,有可能他觉得,老子终于不愁没油吃了,进去就有吃有喝的了
作者: 玄微散人    时间: 2010-11-13 11:22
这……==
作者: xuweicai328    时间: 2010-11-13 15:01
肯定大吹的
作者: 892875812    时间: 2010-11-13 15:05
是真的吗

作者: 映山红    时间: 2010-11-15 09:00

作者: 锄禾日当午    时间: 2010-11-15 09:19

作者: 龙头    时间: 2010-11-15 09:24
叹、怒、悲
作者: 王露莹    时间: 2010-11-15 21:03
回复 xuweicai328 的帖子


    这个还真不能说这么绝对....
作者: 尘埃落    时间: 2010-11-15 21:11
浪费国家资源啊,明显神经有问题的人……
作者: 小梅    时间: 2010-11-15 22:02
苦了家人啊
还得交2万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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