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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台州有位“暴走”达人 3年行程已堪比长征 [打印本页]

作者: 皇家斗牛士    时间: 2009-12-1 12:22
标题: 台州有位“暴走”达人 3年行程已堪比长征
日前,湖北“暴走妈妈”陈玉蓉“暴走”减掉脂肪肝,将自己的肝脏移植给儿子。此事感动了无数人,也让“暴走”一词风靡。台州也有位“暴走”达人,他叫林海,从2006年开始徒步暴走,至今已坚持3年,行程已超两万五千里。  每天“暴走”四五个小时
  林海今年47岁,临海人,是台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司法统计员。

  2006年,林海参加一个名叫“风雨者”的户外俱乐部。“俱乐部就在我家附近,当时听说有这样一个俱乐部,觉得挺好玩的,就参加了。”林海说,那时候该俱乐部的成员只有几十个人,活动搞得非常少,所以也没怎么运动过。
  而在2006年,全国各地都在庆祝“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林海忽然冒出了个想法,决定每天徒步行走,目标累计行程达到2万5000里。他觉得这既能学习长征精神,同时也是进行一种户外运动。
  于是,在2006年11月的一个星期六,他开始了第一次的“暴走”。他早上从单位出发,绕台州经济开发区步行五六个小时回到单位。“专挑那些很少有人走的路,一共走了20多公里,脚上出了五六个大水泡。”林海说。
  此后,林海每天坚持暴走,早上绕枫南小区以东区域步行,中午绕白云山行走,晚上再绕体育场路走。林海说,除非下大雨,基本上每天步行的时间加起来有四五个小时。不过,这都是在休息时间进行的,不影响正常工作。
  最牛一天“暴走”108公里
  2007年2月,林海已坚持徒步行走2个多月。“觉得自己过了初级阶段了,应该可以挑战下一个极限。”林海有股冲动,想周末徒步回临海。
  林海家住临海城关,距离椒江50公里。当天9时,他从市中级法院出发,沿着灵江沿岸往临海城关走。
  “走到灵江大桥时,实在是走不动了,感觉腿完全不是自己的。”林海看着身边一辆辆车呼啸而过,恨不得一招手直接上车。不过,他咬一咬牙,忍住了,拖着腿继续往前挪。
  当天17时30分左右,林海终于回到家,把鞋一脱,发现脚后跟、脚背满是水泡。在2007年里,林海还曾两次这样徒步回临海。
  林海说,其实,在这么多次“暴走”中,8个半小时并不是时间最长的。历时最长一次“暴走”则是在2007年12月31日,林海参加2008年浙江省首届迎新年百公里徒步比赛,从临海古长城出发前往温岭石塘,全程108公里,耗时20个小时。
  “一开始有70人参加,等走到椒江大桥时就剩下一半的人。”林海说,途中不断有人放弃,到达路桥时剩下了20多人,而走到温岭市区时,队伍又少了十几人。
  林海回忆,最艰难的是在进入石塘前往千年曙光碑的路上。虽然路程只有四五公里,但此时他已没有力气,只能借助拐杖一步一步走,原本30分钟的路程花了2个小时。最终,仅有包括林海在内的7名队员到达终点。
  将“暴走”进行到底
  为什么会如此热衷于“暴走”?林海表示,并不是为了锻炼身体。事实上“暴走”运动强度大,不适量的运动反而会伤害身体。“徒步的乐趣就在于一次一次地挑战自己的极限,并在挑战极限中得到精神上的考验,在艰难困境中学会坚持。”林海说,徒步运动不仅锻炼人的筋骨,更能让人学会思考,提升智慧。对于这些心得体会,林海通过日志记录下来。
  相比于公路“暴走”,林海喜欢到风景优美的地方,尤其是喜欢一些山区。目前,台州境内所有海拔500米以上的山,他已全部走过。去年年末,他还组织了一次迎新年括苍山百公里徒步比赛,30多人参加了比赛。
  林海说,近两年台州的徒步爱好者越来越多,目前他所在的风雨者户外俱乐部就有成员1000多人,以临海人居多,天台、仙居的成员也占一部分。每到周末,大伙穿上运动鞋,背个背包,带上帐篷和干粮,到野外一起疯狂徒步。“俱乐部每个星期都有活动,这个周末我们要去临海茶辽走走。”现在林海日常的徒步运动已停了下来,主要是利用双休日和成员们一起到户外走走。
  林海算了算,3年下来,自己走的路程早已超过当年2万5000里的目标。不过,林海说:“还会一直走下去。”
  热线小贴士
  暴走,源于美国,风靡欧美,是一种高强度又简单易行的户外运动方式,目前世界上暴走一族大约有7000万人。
  所谓暴走,就是沿着指定路线徒步或驾车行走,时间不限。暴走极限运动的一种,但它不需要投入很多,有时只需要一双好鞋和一瓶水,外加几块面包就可以成行。
  如果有市民也想加入暴走行列,“暴走达人”林海提醒,鞋子很重要,尺码要比平常的大两号,鞋底要厚、软。“达人”本人穿的就是军用胶鞋。袜子要穿棉的,厚一点。最关键的是,行走时身体要放松,特别是脚放松,前脚掌着地时不要太重。身体放松,然后带着愉悦的心情去尽情享受路边风景。
作者: 皇家斗牛士    时间: 2009-12-1 12:24
经证实这位暴走达人就是我们熟悉的“海洋”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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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无非如此简单    时间: 2009-12-1 12:36
原来是他啊。。。
作者: ¢`葬ヤ愛乄    时间: 2009-12-1 14:17
哇 后生不错啊 呵呵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9-12-1 14:40
俺也脂肪肝
俺也去暴走
作者: 十二少    时间: 2009-12-2 16:56
哦,上次百公里徒步一起的,还有括苍山也走过。他强滴,还好使两根登山杖。 ,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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