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法律问题探讨:假身份证登记的产权归属 [打印本页]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9-6-9 20:08
标题: 法律问题探讨:假身份证登记的产权归属
一个男的用来一个假的身份证假的名字与一个女的登记结婚
女的买了套房子
男的凭这个结婚证登记为共有权人
现在这个男的欠人家钱
用真名欠的钱
能否用这套房子来还债
如何处理
1、如何确认这个真名与假名的人属于同一个人
2、男的以假名登记的结婚证的产权如何认定
作者: 无铭    时间: 2009-6-10 08:06
假的本身不合法吧   所以结婚证无效    那么共有权人也无效

自己欠的债自己还
作者: 篾梢细    时间: 2009-6-10 10:52
这人搞笑的,弄到最后,自己的房子估计也不是自己的,不知道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作者: abracadabra    时间: 2009-6-10 17:31
可持假身份证所载的签发机关证明,至民政局申请撤销原婚姻登记,再到房产进行所有权变更:男方如无出资,自然不能成为共有人;男方如有出资证明,则重新以真名登记为共有人,并据此进行房产分割并清偿债务。
作者: zhaopan    时间: 2009-6-10 17:39
AB不是学法律的,说起来嘎专业的,崇拜记。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9-6-26 12:17
zhaopan搞笑的
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居然说不是学法律的
真有你的
作者: 忘了时间的钟    时间: 2009-6-26 21:14
这么利害的呀
北大硕士
现在哪里高就呀?
到杭州大家一起认识一下




欢迎光临 后司街 (http://317200.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