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天台的交通事故也上网易主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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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崎岖
时间:
2009-5-22 10:51
标题:
天台的交通事故也上网易主页了。
具体请见:
http://news.163.com/09/0522/05/59T5HMF5000120GR.html
我个人的疑问是:人大代表驾驶无牌车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首先不用被刑拘?只要双方调解成功,肇事方也不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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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崎岖 于 2009-5-22 10:55 编辑
]
作者:
家在天台
时间:
2009-5-22 12:46
唉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死者已逝,生者节哀
作者:
我不是律师
时间:
2009-5-22 18:09
逮捕人大代表必须要经过人大常委会或者代表大会审议的。
所以,这代表证就是张保命的证。
作者:
零零妖
时间:
2009-5-24 16:23
作者:
小哥
时间:
2009-5-24 20:34
现在的新闻往往为追求所谓的眼球效应,都在寻找与众不同的视角
却忘了新闻的意思在于真实,客观的报道事情的真相
所以现在都不怎么去看新闻了,因为不知道该去相信谁
作者:
莫名其妙
时间:
2009-5-26 08:07
不管这里怎么报道
反正社会还是黑暗的
作者:
我们天台
时间:
2009-5-26 15:32
客观的来看待
作者:
MINA
时间:
2009-6-6 09:17
地方保护主义
没办法的。。。
欢迎光临 后司街 (http://317200.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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