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请问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 [打印本页]

作者: 空心竹    时间: 2009-2-7 14:41
标题: 请问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
请教各位 街友
2008年8月分找了一做饭的,做到2008年1月19号,我给她结清工资,   她让我给按排别的活干,不想做饭了. 我没有答应她干别的活.....也想着她可能不会来了.于是今年从家里找了一个.
年初八她回来了,我辞退了她.    今天她老公打来电话要求我赔偿她一个月工资     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才合理.
先谢谢了

[ 本帖最后由 空心竹 于 2009-2-15 10:24 编辑 ]
作者: 无铭    时间: 2009-2-7 16:43
是她自己不想做饭了    所以不关你的事   他的要求是无理的
作者: 冷飘零    时间: 2009-2-7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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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家在天台    时间: 2009-2-7 16:57
你对这事的处理久仔细,你应该是去看就问她你明年烧饭还会烧吗?不烧的话你再叫人也不迟.
作者: 爱在天堂    时间: 2009-2-7 21:50
问他一条腿多少钱.敢答天台人掸敲竹杠,卵出要瓜! .兄弟讲声死柴背吃.我在九堡
作者: 空心竹    时间: 2009-2-8 10:16
是啊,我也做的不够到位,  没有当时跟她说清楚,明年不要来了.
作者: 空心竹    时间: 2009-2-8 10:19
标题: 回复 6# 爱在天堂 的帖子
嘻嘻  谢谢小兄弟了
作者: 家在天台    时间: 2009-2-8 12:50
不想出名嘛还是花钱解决了,你们没签劳动合同吧,其实签个合同就好办多了
作者: 空心竹    时间: 2009-2-8 13:09
标题: 回复 10# 家在天台 的帖子
是啊,法律意识比较淡泊 .   如果付了钱,要当事人出什么条子之类的手续吗
作者: 空心竹    时间: 2009-2-8 13:16
还有一问题请教,是不是所有签了劳动合同的都要给她们买5金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9-2-8 22:18
按规定的话要交五金的
但是目前很少有单位做的到
尤其是住房公积金
很多大企业都不交
至于该不该付一个月工资
从劳动法的规定来说
是要付的,因为是你辞退她
但是如果不理会她
他们为了这一个月工资
要找证据要仲裁
成本很大
同时,提醒你一点
如果她去年在你这里干了一年
你没签合同
如果她要求你支付双倍工资
在法律上也是成立的
也就是说你要再付她一年的工资
当然,这个前提是她能证明她在你这里做了一年的工作
所以,个人意见
如果一个月工资能解决
在她没彻底明白之前
赶紧了结
作者: 空心竹    时间: 2009-2-9 10:37
哦  谢谢
作者: 紫色心情    时间: 2009-5-20 10:51
好专业呐....

偶都没有关注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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