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法律求助】交通事故法律 [打印本页]

作者: 南山孤狼    时间: 2008-12-4 22:05
标题: 【法律求助】交通事故法律
案例具体情况:
        村里有一户人家办丧事,打电话叫一村民刘XX帮忙干活(刘XX就专门回家帮忙).事情完了以后,搭载同村王XX的电瓶三轮车回县城(电瓶三轮车是做拉货运的),车子中途出了意外,翻倒!  三轮车上搭载了主人家的氧气瓶等其他物品,人也坐了4  5个人!!!

初步了解  车夫王XX     受害者刘XX  
都有责任   主要责任可能是在车夫王XX那里

问此情况下
办丧事的主人家有无法律责任
如果有 是承担多少责任
作者: 南山孤狼    时间: 2008-12-4 22:34
基于以上立法精神,个人认为主人家还是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很想知道  这个  是您个人认为  还是有法律依据 的
谢谢
作者: 南山孤狼    时间: 2008-12-4 22:38
况且车上还搭载有主人家的物品,也可以认为还是在帮工活动过程中



这个  车上是有主人家的物品

王XX是也是办完事回家  主人家叫帮忙搭氧气瓶回去
回家的话 坐这个车不是主人家安排的


是刘XX  自己要求搭这顺风车  王XX也同意
作者: 南山孤狼    时间: 2008-12-4 23:01
谢谢  斑竹
作者: 南山孤狼    时间: 2008-12-4 23:06
谢谢  斑竹
作者: 我不是律师    时间: 2008-12-4 23:10

作者: sam    时间: 2008-12-5 10:02
不错。不错。学习了。
作者: 庞周律师    时间: 2008-12-21 10:14
【交通事故纠纷问答之九】搭顺风车出了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Post By:2008-10-28 8:45:00

      在“好意同乘”的情形下,机动车方承担有限制的民事责任。无论是经车辆所有人好意并无偿地邀请允许或者在车辆所有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搭乘该车的,或同乘人偷偷乘坐的,驾驶人虽然未获得利益,仍负有注意安全的义务,此时车辆所有人就具有的运送人的身份,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但是需要对车辆所有人就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进行限定相应减少或免除赔偿额。若好意同乘人明知司机已酗酒、无驾驶证仍要求同乘、或者教唆司机超速、搭载、搭乘禁止载客的车辆的,同乘人也具有过失责任,均可构成过失相抵的事由,从而可以减轻或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作者: 老实和尚    时间: 2009-1-4 09:36
驾驶员承担事故责任呀,“好意同乘”也许能少许减轻驾驶员的赔偿责任,但这个并没有明文规定。
主人家承担的是一个补偿责任,只有在赔偿不足的时候适当补偿,份额应该是很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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