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直播我和路桥海马4S店的官司 [打印本页]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11-13 14:19
标题: 直播我和路桥海马4S店的官司
我的原贴:http://www.317200.net/dz/viewthread.php?tid=25707&extra=page%3D1&page=3

昨天我去路桥人民法院起诉路桥的4S店(台州诺康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了,该公司在临海的分公司叫‘通利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我是星期一就去路桥送《起诉书》的,因为证据不足,没有被受理,跑了三趟,昨天才被受理。


民事起诉状

原告:(隐藏)
住址:(隐藏)

被告:台州市诺康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章国
住所:台州市路桥区方林汽车城
邮编:
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收回出售的普力马汽车,并返还原告60000元购车款;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往返的费用:5500;
三、赔偿原告误工损失费:5000 ;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8
619日下午,原告在被告公司内支付了60000元(其中包含上牌的费用),以按揭方式向被告订购了一辆普力马汽车,由被告负责办理上牌事宜。2008623日,原告专程赴路桥会同被告指定的人员牟先生去台州市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因为这辆车的合格证号码和车辆不符,车管所拒绝登记注册。
200873,按照被告的电话通知,原告再次从100公里外的天台前往路桥会同牟先生去车管所上牌,但依然是在登记注册的窗口被拒绝,牟先生给原告的解释是:车管所系统原因,不能登记。让原告回去等待。
此后一直到20081010日长达数月的时间里,被告再没有主动给原告打过电话。原告在漫长的等待过程里,数十次专程驱车去被告处催问、电话联系更是不计其数,还曾二次投诉路桥消协。但被告一直是一个理由:车管所的系统故障,暂时不能上牌。
而原告发现同期其他车辆都在正常上牌,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根本不是车管所的系统出了问题,而是被告无法提供该车有效的合格证。
20081010,原告请台州电视台《大民讨说法》记者一起找到被告希望解决问题,被告虽然在媒体面前有所承诺,但事后都没有如实兑现。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出售的车辆不是合格的产品、被告在处理问题时的表现也缺乏起码的诚信和商德,不但无法实现原告购买汽车应有的合法权益,还为此耗费了原告大量的时间和费用。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依法提出前述诉讼请求,恳请法院支持。

此致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
                                                   20081110
附件:1、本诉状副本 2 份。
2
、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
3
、被告的信息资料。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11-13 14:32
我要说明的是,此次诉讼,我没有请律师,而且是抱着输的思想准备去的。

希望我的诉讼经历能给其他街民有所借鉴。同时还希望曾经在那个帖子里关心支持过我的朋友继续给我支招。[attach]65649[/attach]——很奇怪为什么给我的诉讼费是减半收取的?


[attach]65650[/attach],



[attach]65651[/attach]——因为我手上没有对方开具的发票,我提供了在对方刷卡购车的银行账单。



[attach]65652[/attach]——虽然是我叫的电视台记者,但我个人无权调取录像资料——以后大家遇到类似事情要有心理准备了。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11-13 14:37
标题: 继续
我说的直播,就是把这个案子的全程都发在这里。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11-13 14:44
标题: 继续
因为我不清楚对方和我接触的人全名,我在11月8日打电话给他们询问,也很坦白的告诉他们问他们名字的目的是要起诉他们。

没想到,次日,就接到他们用快递给我发的这个东西:[attach]65653[/attach]不明白他们这个文件有什么法律意义?(请后司街的DX帮忙说道说道)

我只觉得这家公司除了商德龌龊外,连起码的文字基础都没有,语法都不同。
如果这是他们请的律师代书的,那我就放心了。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11-13 14:49
楼上的:“语法都不同”应为:语法都不通

我不想在这个帖子里做任何编辑,呵呵,请街坊别笑话我啦。
作者: 崎岖    时间: 2008-11-13 22:45
有事找“小崔”帮忙.请拨96093全省免区号热线.小崔会为广大汽车司机朋友讨回公道!(所有的4S店都闻风丧胆).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11-14 02:11
谢谢崎岖关心,之前,我已经找过台州电视台的了,感觉媒体的力量对于有羞耻感的、注重商德的经销商是有效的,对那些无赖,几乎没有作用。

这个诺康达的董事长,在电视台的镜头前许下的承诺,都敢不去达(那天在记者的协调下,诺康达答应给我赔偿,我和4S店都分别出镜说了些功德圆满之类的话,也已经在台州一套播出了二次,在观众看来,我已经得到了他们的赔偿。因为当天时间来不及没有兑现,而隔了周末二天我再去找他们履行承诺时,他们就翻脸不认账了),你说就算央视来了,还能拿他怎么样?他们明白得很,媒体最多只能说说,没有执行的能力。

对脸皮厚的人,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
作者: 崎岖    时间: 2008-11-14 19:21
看来你没有听过交通之声的“小崔”热线.我几乎每天都在听.我建议你一定打下.把前后的情况和小崔说下.他比1818还要“包青天”.保证有你意想不到的结果(当然你要保证你所发生的事和你说的要符合).只要‘小崔’一受理他会给你追踪这件事.在电台滚动播放(全省有850万听众不怕4S店不引起重视.温州沃尔沃4S店.上海大众.东风雪铁龙就是好例子.东风雪铁龙事件现在还在处理中).直到事情解决.地方的电视台你还是不要去麻烦了.他们没有钱是搞不定的!

[ 本帖最后由 崎岖 于 2008-11-14 19:30 编辑 ]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11-14 21:55
谢谢崎岖,我听从您的建议,可惜打了很多次这个电话,真的太‘热’了,一直占线啊。

交通之声,我一般都是上高速的时候听到,用来了解路况。

只记得有个阿宝什么的,后来没留意了。

谢谢啊!

至于你说的,我说的是否属实,请放心:我很清楚,虚假陈述没有任何意义,弄不好还惹火烧身。无论是法庭还是调解处理,最终都得以事实为依据的。
所以有些我怀疑的,但没有依据的,也都忽略不提了。我说出来的,都是有依据的。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8-11-15 09:56
4s店的快递的信封要保留好
偶注意到他给你的这封函件的落款时间是11月9日
是在你起诉的日子的前一天
快递信封上应该有他寄出的日子
估计在你起诉后的
他的日子是故意往前签
以证明他在你起诉前已经通知你去上牌,希望通过这个来免除他们的责任
如果你有信封原件
如果是在起诉日之后的寄出日子
那么,反而可以证明两个事情,一是对方已经承认没法上牌是合格证的原因(这个原因是被告的原因);二、对方是在起诉后才发函告诉对方可以去上牌。既然已经诉诸法院,那么,就有法院来裁决,即使是调解,也要通过法院来制作调解书。这样才有强制执行力!
作者: 龙少    时间: 2008-11-16 12:41
真4不幸
奸商啊
作者: 顺其自然    时间: 2008-11-16 19:24
关注中
作者: 笨笨猪    时间: 2008-11-19 11:46
原帖由 崎岖 于 2008-11-13 22:45 发表
有事找“小崔”帮忙.请拨96093全省免区号热线.小崔会为广大汽车司机朋友讨回公道!(所有的4S店都闻风丧胆).

哇,发现忠实听众呀!
作者: 破马甲    时间: 2008-11-19 16:45
怎么会有人买海马汽车啊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11-25 15:01
我发现这个帖子被置顶了,非常感谢各位大大的高度重视,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的..........感谢!


因为年底到了,各个法院都在优先处理积案,所以我这个案子虽然已经投上了,估计暂时还排不上号。

前面的朋友提点说找FM93的热线,我都测试过了,一方面是打不通,另外根据以前和他们打交道的经验,很难说他们会不会有热情。
——但我真的很感谢您的善意。

现在只剩下法律这一条路了,我等着开庭。

我有个想法,如果坛子里的朋友有兴趣,我想届时邀请一起去旁听(当然能指导我,那是我求之不得的了)。

我重申一次,我现在已经把官司的输赢置之度外了,所以,任何人给我一个笑脸或者温暖的提醒,我都视为对我的帮助、对正义的支持,和判决的胜败无关。

惟愿给自己长点记性、给朋友们一点间接经验。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11-25 15:40
原帖由 破马甲 于 2008-11-19 16:45 发表
怎么会有人买海马汽车啊


兄弟:相信我是一个比较客观的人,单就我这件事,首先和海马(车厂)没有直接的关系;其次,撇开感情因素,要评价一件物品的价值,得和它的价格联系起来——性价比。即使我是海马实实在在的受害者,我还是不想“七(吃)酒连糟怪”。

海马是日系(我相信我比大多数的国人更爱国),但也不应该忽视二个事实:一、从国家发改委的分类上,海马的国产车身份无疑;二、吉利或者奇瑞、甚至是红旗,真要和合资车放一起,二车相权取其优,我、或者您的感情分也会动摇的。
我知道有愧,但毕竟海马的前面是中国的海(南)字当头。还必须说一点:海马现在已经和马自达分道扬镳了。

我们都看到了吉利和奇瑞等的进步,我真诚的希望他们更快些,同时哀红旗的不争。

坦率的说,我设想过即使能把爱国放在第一位买吉利,但我真的没有信心确定身边的人都会给我欣赏的眼神。

我可以克制自己的虚荣心,但我无法忽略周遭的轻视,尤其是来自客户和某些大爷们的脸上。


兄弟:您会谅解我吗?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11-25 15:48
原帖由 一诺千金 于 2008-11-15 09:56 发表
4s店的快递的信封要保留好
偶注意到他给你的这封函件的落款时间是11月9日
是在你起诉的日子的前一天
快递信封上应该有他寄出的日子
估计在你起诉后的
他的日子是故意往前签
以证明他在你起诉前已经通知你去上牌 ...


谢谢您!

这些天我因为许多事情忙,没有时间来看,您已经多次给我帮助了,谢谢您、还有斑竹!

我老婆快要生小孩了,她的工作也有一部分要我分担。

我真想这个事情早日解决。

如果法院那边有什么动静,我一定不会忘记到这里来寻找后援。
作者: 边缘鱼    时间: 2008-11-25 15:52
观望中
作者: 就叫多多    时间: 2008-11-28 13:04
无聊--纯罐水..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8-11-28 14:58
支持楼主!
作者: 就叫多多    时间: 2008-11-29 11:40
直播结束了吗///
作者: 破马甲    时间: 2008-11-29 17:06
原帖由 杜撰 于 2008-11-25 15:40 发表


兄弟:相信我是一个比较客观的人,单就我这件事,首先和海马(车厂)没有直接的关系;其次,撇开感情因素,要评价一件物品的价值,得和它的价格联系起来——性价比。即使我是海马实实在在的受害者,我还是不想“ ...



楼主到现在还没搞清海马是什么,海马是日系吗?真为你感到骄傲!

海马是和日本没有任何关系的纯国产仿冒车!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8-11-29 19:18
呵呵
原来是有关系的
后来才没关系的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11-30 00:20
原帖由 首席大法盲 于 2008-11-25 16:47 发表
楼主的心态不错的
坚决支持你哈


因为有了您的支持,我更坦然:)





原帖由 一诺千金 于 2008-11-28 14:58 发表
支持楼主!


除了感谢,还是感谢。





原帖由 就叫多多 于 2008-11-29 11:40 发表
直播结束了吗///


呵呵,谢谢关注!
今天刚去了路桥法院询问,我的这个案子排在2009年的1月份。
因为我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再漫长的等待也不会觉得痛苦——只是会耗费各位的耐性,请谅解。






原帖由 破马甲 于 2008-11-29 17:06 发表


楼主到现在还没搞清海马是什么,海马是日系吗?真为你感到骄傲!

海马是和日本没有任何关系的纯国产仿冒车!



是啊,还有一种海洋生物也叫海马。

但我这里涉及到海马,是指海马汽车。

如果我没有记错,海马是中国最早和日本MAZDA合作生产、并挂马自达LOGO的汽车整车厂。

的确,现在MAZDA已经从海马撤资了。海马现在生产的汽车,也重新换回最早使用的海燕LOGO了。

因为你没有亲自看过我买的车,所以你认为我买的是‘和日本没有任何关系的仿冒车’也就不奇怪了。
不过,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我买的车它的确挂着MAZDA的LOGO——希望您别怀疑是我自己贴上的。

如果您有确切的证据可以证实我买的这辆车是仿冒的,我这官司胜诉就没有任何悬念了!

我多说的这几句话,并非要表达我对‘海马’或者‘马自达’有什么特别的好恶。我说过:希望自己能做到客观、理性。
对您,绝无半点不敬的意思。如果您对我的官司或者行文叙述方式有什么异见,乐意和您探讨。

无论你说了什么,都是对我的关注,也都应该得到我的感激,谢谢!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8-11-30 16:50
呵呵
破马甲在椒江的
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好银
作者: ttymq808    时间: 2008-11-30 19:07
标题: 回复
朋友,你会胜利的,支持你.
作者: 破马甲    时间: 2008-12-1 10:18
呵呵,海马是海马,不要老往马自达身上靠.

海马不是海南马自达
和马自达合作的叫海南马自达,不叫海马!

应该说海马的工厂前身是海南马自达,但不表示海马=海南马自达!
作者: 破马甲    时间: 2008-12-1 10:22
楼主不要太激动,呵呵...祝你官司打赢,

我爱马自达~~哈哈!!!!
但不爱海马~~~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12-1 12:29
原帖由 一诺千金 于 2008-11-30 16:50 发表
呵呵
破马甲在椒江的
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好银



HEHE
我可没有激动哦,我是怕伊激动呢!
想想看:遇到诺康达我都能笑对,怎么可能和街坊红脸啊?



原帖由 ttymq808 于 2008-11-30 19:07 发表
朋友,你会胜利的,支持你.


谢谢啦!
说胜败都不在乎那是假的,但我真的能做到即使输了也不会丧失微笑。
后司街、后司街街坊的支持,是我重要的支持力量。





原帖由 破马甲 于 2008-12-1 10:18 发表
呵呵,海马是海马,不要老往马自达身上靠.

海马不是海南马自达
和马自达合作的叫海南马自达,不叫海马!

应该说海马的工厂前身是海南马自达,但不表示海马=海南马自达!
原帖由 破马甲 于 2008-12-1 10:22 发表
楼主不要太激动,呵呵...祝你官司打赢,

我爱马自达~~哈哈!!!!
但不爱海马~~~


关于我买的这辆车子的本身,我说过了,我不想无中生有的去指责它的品质。

对于海马和马自达的关系,一诺千金在26楼的定义很简单也很准确了。

显然,您是一个很有思想的人。思想是这个世界上最纷繁的存在形态了,有差异也最正常不过了。
我把后司街当成这个官司的根据地、从这里汲取力量。您的关注,和其他街坊的鼓励一样,都让我感动(呵呵,和激动有点区别啦)。

因为法院要清理积案,我的案子将被推迟到明年。
我想趁此间隙梳理一下庭审中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关系,请各位大侠帮我预先分析下庭审中可能发生的诉辩焦点,以及应对的法律依据。

[ 本帖最后由 杜撰 于 2008-12-1 12:31 编辑 ]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8-12-3 19:27
估计对方会说由于你不配合
导致无法正常上牌
作者: 安琪儿    时间: 2008-12-5 22:27
继续关注
祝好运
作者: 月球来客    时间: 2008-12-19 21:15
祝好运
作者: 运动女孩    时间: 2008-12-21 20:32
不懂法律,只能祝你好运罗!
作者: Dora    时间: 2008-12-22 19:12
支持LZ。

从他们给你发告知书的目的和动机来看,同意的一诺千金想法,LZ要想一想化解法。

原帖由 一诺千金 于 2008-12-3 19:27 发表
估计对方会说由于你不配合
导致无法正常上牌

作者: Dora    时间: 2008-12-22 19:51
······
2008年6月23日,原告专程赴路桥会同被告指定的人员牟先生去台州市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因为这辆车的合格证号码和车辆不符,拒绝登记注册。
······
————————————————————
LZ,有没有可能取得车管所方面提供的“合格证无效”证据,这样就不会让4S店有推诿其他原因的机会。
作者: 海燕    时间: 2008-12-24 10:22
非常仔细的看了这个帖子,看到这里,觉得楼上的说得也很好道理。楼主不妨试试。
可惜我也是法盲,只有精神上支持楼主了。
希望有个律师能看到这个贴子,给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8-12-24 23:04
标题: 12月23日接到开庭通知
昨天(12月23日)下午接到路桥法院的电话通知:本案2009年1月13日10时30分在路桥人民法院13号厅开庭。

拖了这么久,我也有意无意的想忘记了这桩官司。突然接到电话,感觉很沉重、还有点决斗前的紧张......



原帖由 一诺千金 于 2008-12-3 19:27 发表
估计对方会说由于你不配合
导致无法正常上牌

这点对方肯定会在一开始就提到的。
我反驳的理由是在10月10日电视台记者去的时候,他们还是没能提供完整的上牌手续,这他们应该是无法抵赖的吧。尔后即使他们已经完备了手续,但此时国家的新政已经禁止上牌了,责任不应该由我承担吧?


原帖由 安琪儿 于 2008-12-5 22:27 发表
继续关注
祝好运

谢谢关注!


原帖由 月球来客 于 2008-12-19 21:15 发表
祝好运

谢谢关注!


原帖由 运动女孩 于 2008-12-21 20:32 发表
不懂法律,只能祝你好运罗!

谢谢关注!


原帖由 Dora 于 2008-12-22 19:12 发表
支持LZ。

从他们给你发告知书的目的和动机来看,同意的一诺千金想法,LZ要想一想化解法。
原帖由 Dora 于 2008-12-22 19:51 发表
······
2008年6月23日,原告专程赴路桥会同被告指定的人员牟先生去台州市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因为这辆车的合格证号码和车辆不符,拒绝登记注册。
······
————————————————————
...

我手头有一份不是很直接的证据:http://www.317200.net/dz/viewthread.php?tid=25707&extra=page%3D1&page=3
谢谢关注和支持!



原帖由 海燕 于 2008-12-24 10:22 发表
非常仔细的看了这个帖子,看到这里,觉得楼上的说得也很好道理。楼主不妨试试。
可惜我也是法盲,只有精神上支持楼主了。
希望有个律师能看到这个贴子,给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谢谢您的热情关注,我这个帖子,除了希望能得到懂法律的朋友支持和帮助外,也希望能给普通街坊有所裨益。










作者: 忘了时间的钟    时间: 2009-1-10 22:42
;楼上真是个好同志
这年头不多见了
希望法院会支持你啊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9-1-13 23:43
标题: 无语
因为有睡懒觉的习惯,为了不耽误开庭,昨天就赶到路桥住下。

今天提前到法院----------初次正式吃官司,估计都如此吧。

10时30分准时开庭,对方请了律师,水平比我预估的略低。

庭审情况.........拖到12时30分,法官要吃饭了,草草收场。

对方还扬言要反诉,但是,呵呵,明显是外强中干和我玩心理攻势。

从一般规律和事实来说,因为对方得围绕我方的诉讼请求走,故整场辩论中应该是我方略占上风(或者说是主动)。




但是.........


我在回天台的路上就考虑该如何向后司街如实交代,有些是不宜如实说、有些是暂时不敢在这里说,因此犹疑再三。

正如我事先估计的一样,对方今天提到他们也搜索到了我在后司街的这个帖子。


所以,请所有关心我和本案进展的街坊谅解,为了不至给后续的诉辩带来无谓的麻烦,我暂时只能有所保留。


但最终,我一定会把结果在此公布的,无论胜负。
作者: 杜撰    时间: 2009-1-13 23:56
标题: 有你们同行,官司输了又算得了什么!
原帖由 忘了时间的钟 于 2009-1-10 22:42 发表
;楼上真是个好同志
这年头不多见了
希望法院会支持你啊


其实,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下,多数人都会有向善的一面,只要我们拿出热诚的微笑这个聚宝盆来,总能接纳到。
谢谢、共勉!

原帖由 激水漂石 于 2009-1-13 22:40 发表
不知情况如何?

希望好运跟随LZ


请耐心等待,我一定会给您、给后司街一个天台式谢幕。

我只有重复二字谢谢!
作者: Dora    时间: 2009-1-16 13:44
来支持下楼主!
作者: 海燕    时间: 2009-1-21 13:56
继续关注
祝楼主好运
作者: 安琪儿    时间: 2009-3-2 10:57
阳光总在风雨后
作者: 纽扣    时间: 2009-3-7 16:35
加油,继续等待
作者: 逸叶青    时间: 2009-5-3 21:48
晕~~~没后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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