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拂墙花影 于 2008-7-21 14:43 发表
1.六楼AB关于“受害人驾车追赶并撞击逃跑中的抢劫者,致后者死亡或重伤,应该属防卫过当”的观点是正确的。
2.AB关于“躲避受害人或执法人员等第三方即刻的现场追索的逃逸仍然是抢劫行为的继续”观点是偏面不完 ...
原帖由 拂墙花影 于 2008-7-21 14:43 发表
1.六楼AB关于“受害人驾车追赶并撞击逃跑中的抢劫者,致后者死亡或重伤,应该属防卫过当”的观点是正确的。
2.AB关于“躲避受害人或执法人员等第三方即刻的现场追索的逃逸仍然是抢劫行为的继续”观点是偏面不完 ...
原帖由 飞梦 于 2008-7-21 15:41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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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司机啊!偶也懂不法,如果这笔钱急着去医院救人呢?眼睁睁看着被抢,还被砸车窗。就算平时车窗被砸都一肚子火了。更何况被抢金钱。肯定会想办法抢回来,开车撞也出于无奈啊。
原帖由 拂墙花影 于 2008-7-22 02:07 发表
哈哈,忽悠是具有主观故意的行为,楼上两位这回可是真忽悠啦.在各自终于明白自个原先对本案的发言错在何处后,再脱离具体案情说几句对的或看似对的大行话,搞得好象原先就米错一样,这不是真忽悠又是什么哈?......咱山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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