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诉讼不是唯一的道路 [打印本页]

作者: 我不是律师    时间: 2008-6-22 18:17
标题: 诉讼不是唯一的道路
仲裁也是不错的选择,因其一裁终局和不公开仲裁的特点,涉及商业秘密和商业信誉的案件往往采用仲裁。对于不想为诉讼所累的当事人来说,是个很好的选择。

名词解释  http://baike.baidu.com/view/27332.html?wtp=tt
作者: 禾风    时间: 2008-6-22 23:28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8-6-24 11:00
在杭州
仲裁还是不够权威
仲裁员基本上是把这个职称当荣誉一样的
作者: 禾风    时间: 2008-6-27 15:45
前天还考试考到了。。
作者: 忘了时间的钟    时间: 2008-6-30 20:30
仲裁是有法律效力的
不要在这里乱说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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