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工作:
① 义工在决定参与某项服务前,必须清楚了解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与自身的兴趣、爱好、能力等是否相符,对工作应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② 义工不可轻率作出承诺,但对承诺了的服务必须尽心尽力完成,如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覆行承诺的,应做好解释工作;
③ 有责任心、恒心,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尽力完成工作;
④ 主动学习和发挥自己的特长去参与服务;
⑤ 积极提供建议改善服务。
3)对服务对象:
① 应持互相帮助的平等精神,不应有“施予”的心理和"救世主"的态度;
② 应尽量了解服务对象,明白其真正需要,常设身处地为服务对象着想,在提供服务时,应尊重服务对象的意见,不要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
③ 要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不应随意公开服务对象的情况或资料;
④ 要尽量与服务对象保持良好的关系。
4)对服务机构:
① 尊重服务机构的文化及服务模式;
② 要虚心听取服务机构的意见,在服务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与服务机构的联系;
③ 对服务机构要尽可能地去了解,对服务机构的人和事,在没彻底了解之前不宜妄加批评;
④ 积极参与工作培训、交流等活动,并客观地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评价,主动反映自己对机构的建设性意见。
2、在参加活动中须遵守的条例:
① 活动中应听从组长安排,遇到难题及时沟通汇报;
② 服务时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服务应提前12小时通知以便另行安排义工,否则视为不再参与此次服务;
③ 未经同意不得带领非台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台州义工)会员参与活动;
④ 参加活动时必须佩带义工证,义工帽;
⑤ 不得私自以台州市慈善总会义工分会(台州义工)名义进行一切个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