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关于单方面推翻合同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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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路人丁
时间:
2008-1-23 20:22
标题:
关于单方面推翻合同的几个问题
某村村民和村委会签订了“**种植基地土地转让承包合同”一份,承包期为10年。但在第三年接到村委会的书面通知称:“……准备实施土地整理,并原签合同终止。”另村委会在本村地方张贴“公告”,擅自单方报出青苗等补偿额度,并限令各村民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逾期未搬迁的视为放弃,将按无主物品处理。”
请问1、村委会的做法是否违法? 为什么?
2、村民如要起诉,向地方法院还是中级法院起诉?
作者:
路人丁
时间:
2008-1-24 08:05
谢谢版主的及时答复
村民们种植的产品在当地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经济效益。
诉状递交当地基层法院,不受理,理由是“此乃行政行为,不予受理”
那么是否可以向中级法院诉讼或者中级法院指定异地法院受理。
作者:
路人丁
时间:
2008-1-24 08:06
再问:如不起诉,村委会方单方面定出的补偿青苗费是否合适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08-1-24 12:12
同意法盲意见!
欢迎光临 后司街 (http://317200.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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