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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审计署:45县违规拨超生罚款16亿 3.2亿未上缴 [打印本页]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3-9-19 08:07
标题: 审计署:45县违规拨超生罚款16亿 3.2亿未上缴
 多名律师申请公开抚养费去向  截至今年,我国社会抚养费已征收了11年。但社会抚养费究竟“抚养”了谁?资金去向是否符合征收本意?有关部门从未公开。
  为此,今年7月、本月1日,多名律师联名致信各省市以及审计署等国家机关,要求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情况。本月2日,审计署坦承,“对社会抚养费的关注度不够,近年未组织过全面审计,也未能全面掌握这些资金的底数以及相关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近3.2亿社会抚养费未上缴国库
  据初步统计,45县向征收单位和计生部门违规拨付的社会抚养费,总金额约达162667.94万元。同时,45县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的社会抚养费金额,不少于31941.65万元。

具体请见:
http://news.qq.com/a/20130919/001066.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作者: xiang1946    时间: 2013-9-19 15:40
龙卷风 发表于 2013-9-19 13:42
刚听说天台的亲戚和邻居,都付了6万,才能有户口,才能进学校读书,不知道这价钱是怎么定的?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3-9-19 22:38
“社会抚养费”?真他妈的扯淡,抚养谁?谁抚养?抚养出N多的贪官污吏。

还有,不是提倡独生子女吧?如发生战争,那么就把这些老不死的拉到前线去战斗。
作者: xiang1946    时间: 2013-9-20 13:51
我倒觉着,计划生育的法是个好法,怎么犯都不会坐牢。如果其他法都跟它一样,只化钱(而且明码标价)不坐牢,那该多好!
作者: 胡明刚    时间: 2013-9-20 17:13
胆子太大了,狗胆儿包天。胆敢破坏国策,阳奉阴违,你的乌纱帽还要不要戴?你要不要对乌纱帽负责?
作者: xiang1946    时间: 2013-9-21 15:20
本帖最后由 xiang1946 于 2013-9-21 15:23 编辑

『出生第23个』是指一父所生还是一母所生?一夫一妻能生23个子女吗?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3-9-21 15:37
估计是说二三胎。
作者: 胡明刚    时间: 2013-9-22 23:41
所以说,数目字是不能乱打滴
官员出数字,数字出官员,乱打数字的话,乌纱帽就飞了。
作者: 妖姬苏苏    时间: 2013-9-2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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