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这钱该由谁出?! [打印本页]

作者: 六六大顺    时间: 2013-7-22 13:57
标题: 这钱该由谁出?!
新闻里说,被打死的瓜农将得到89万元的赔偿,估计这钱肯定是政府买单,我认为应当由直接当事人出,不然以后还会有什么菜农被打死的......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3-7-22 14:22
嗯。理应是谁打死谁出。而不是花纳税人的钱
作者: 哈哈笑    时间: 2013-7-22 14:53
请参照中国国情
作者: 一诺千金    时间: 2013-7-22 15:45
这个最后肯定是财政支出
也就是纳税人的钱
其实就是让当事人出
这点钱在他们腰包里
也到不了老百姓的头上
一样的
作者: xiang1946    时间: 2013-7-22 16:04
当事人为政府行为造成伤害是政府赔偿〔象法院错判,公安错抓〕政府赔偿当然是纳税人的钱。个人也负相应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当事人为工厂单位行为造成伤害赔偿,由工厂单位负责赔偿,个人负相应责任包括刑事责任。
作者: xiang1946    时间: 2013-7-22 16:54
本帖最后由 xiang1946 于 2013-7-22 16:55 编辑

回复楼主:

如果你是个政府工作人员(公务员),你会因为有政府替你赔偿而在工作中去伤害他人吗?

作者: 果果小盆友    时间: 2013-7-22 18:50
xiang1946  城管是执行公务造成伤害致死。是政府行为,不是个人行为,应该政府赔。  发表于 2 小时前


额,说的也是哦。
领导们应该连带责任有的吧。
作者: xiang1946    时间: 2013-7-23 07:50
回复楼主:政府行为,政府不赔偿、完全由责任人任担,这也不公。冲突致死,这是意外,跟谁赔偿没有关系。再譬如,你是城管员,队长跟你说:明天你去把那个卖西瓜的打死,赔偿政府来。你真的敢么?
作者: 褚留香    时间: 2013-7-23 16:54
慰问费上不封顶,GOV有的是钱
作者: 崎岖    时间: 2013-7-23 17:05
执法部门不是喜欢“附带民事赔偿”和罚款吗?这样的人渣应该要负责赔偿和罚款的。
作者: 天台八卦员    时间: 2013-7-24 17:40
政府请客   纳税人买单
作者: 任鹤游    时间: 2013-7-30 16:51
点评xiang1946  有关领导肯定要受到相应处分。  发表于 7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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