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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人路、劳动路、赤城路、人民路、飞鹤路五条主街道从早上7时开始至晚上9时止,禁止货车、拖拉机、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教练车、三轮电瓶车通行,人民西路从上午10时开始至晚上8时止,禁止黄包车通行。 二、老城区主街道从早上8时开始至晚上8时止,禁止所有车辆调头、左转弯(有交通信号灯及交通标志、标线控制路口除外)。严禁在老城区主街道停车位以外地方停车,在灯控路口50米以内路段停车的予以拖离。 三、秀园路进入飞鹤路禁止车辆直行、左转弯,环城东路由西向东实行车辆单向通行。 四、农历十二月廿七至廿九,从人民西路逆向行驶的1路、6路公交车绕道始丰三桥、体育场路、南门大桥行驶,3路、10路公交车绕道体育场路、南门大桥行驶;从工人西路逆向行驶的2路、8路公交车绕道劳动路、人民西路行驶;从劳动路经南门大桥出城的5路、9路、11路公交车绕道人民西路、始丰三桥、体育场路行驶。 五、十二月廿九晚上10时至正月初五下午5时,在交警现场指挥期间,国清、赤城景区实行单向通行,即从三角坦进入国清路经国赤公路从赤城宾馆、秀水山庄方向驶出,禁止机动车(含公交车)逆向行驶。 严禁所有机动车进入花麦地山门。天台宾馆、卧龙山庄及入住旅客的车辆凭通行证通行,景区内天培线周边村民车辆凭身份证通行。 花麦地山门至天台宾馆路段禁止停放机动车。 六、车辆发生物损交通事故(无伤人)的,双方驾驶员用手机拍摄事故现场后立即撤离事故车辆,自行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交警大队对面繁荣汽修厂内)处理。 七、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照执行本《通告》规定,凡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对不听交警指挥、妨碍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天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3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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