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司街
标题:
郎咸平2005年12月21在清华大学的演讲报告(中)
[打印本页]
作者:
四方塘
时间:
2006-2-10 03:36
标题:
郎咸平2005年12月21在清华大学的演讲报告(中)
<P><FONT size=5>可是其后的资本主义就在《资本论》的冲击下逐渐社会主义化。以英国为例,英皇亨利二世创立的皇家法院编辑了过去的判例,形成了今天《普通法》系的基础(也叫《海洋法》,或者《英美法》)。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的冲击,英国大法院开始研究平等法案(国内翻译成衡平法)。普通法和平等法两个法案于1873年和1875年在英国司法法案中合并,成为今天的普通法。普通法所追求的,是把一个社会的平等观念,加入到法案里面。什么叫做社会的平等观念?举个例子,在英美两国的法院,真正做成判案决断的不是像我们中国这样的法官,而是陪审团。这个思维我们很难理解,因为我们中国所遵从的是“精英主义”的理念。所谓“精英主义”就是你在年轻的时候,爸爸妈妈天天督促你读书,不然怎么考得上清华呢。你这次考了个97分,还不好,要好好努力,一定要考满分。把书念好了,现在才能成为社会的精英。我们这一群人,包括我在内,都是“精英主义”下的可怜虫。我小的时候,父母就逼我念书,我的智慧又不是很高,我念得非常辛苦。我当时就想,等我将来当爸爸以后,绝对不逼我孩子念书。结果我当了爸爸以后,不但逼我儿子念书,还要逼他学小提琴,学钢琴。(笑声)这就是“精英主义”在作祟。在“精英主义”制度下,我们很难理解、也无法体会普通法的平等理念。
我想问在座同学一句话,假设今天你要去法院打官司,有人告诉你,这个法官是哈佛大学的博士,你马上就放心了。如果别人告诉你,“这个法官是个农民”,你就担心死了,“完了,完了,这官司别打了”。我们都是这么想的,因为我们都是“精英主义”下所培养的人群。但是英国司法法案所强调的就是“非精英主义”。整个社会的公平标准,不是由社会精英所决定的,而是由普通老百姓所决定的。也就是说由社会大众组成陪审团。比如说像我这种有沃顿商学院博士的教授,都有可能被认为是神经病,简称偏执狂,而被排除在陪审团之外。因为我这种人特别自以为是,所以是不能在普通法系里面判案的。各位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一向有个先入为主的观念,念博士,就是这个目的,让你知道如何坚持自己的偏见叫博士。(笑声、掌声)
可是判案就不行了,普通法中的判案是不能让你有偏见的,所以对方律师会问陪审团团员,“你们最近有没有看报纸了解案情啊?”你只要说看了报纸了解过案情,你可能就会被淘汰,因为你不客观因而不够资格当陪审团团员。如果是博士呢?也可能要被淘汰。(笑声)陪审团就要找那些不看报,也不看书,每天浑浑噩噩,打打麻将的最好。(笑声)各位知道为什么吗?这就是普通法系的伟大创建,因为像这样一个成天打麻将的人,他脑袋里所想的,他的价值判断标准,是从小到大这个社会给他的哺育,包括电视、收音机、邻居、朋友、老师、同学所灌输他的想法。他这个简单的想法,是整个社会价值判断的浓缩,因此他会判案。
各位知道吗?只有在普通法的国家,才能有好的股票市场,如果不在普通法制之下,就没有一个好的股市。欧洲大陆是大陆法系国家,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的股票市场是好的。比如说银广夏案件,这样一个明显的造假的案子,在我们中国法院很难判刑,因为犯罪通常都是走在法条之前的,而我们中国又是一个大陆法系国家,必须依法判案,没有法条在前,就判不了案,这就是大陆法系的缺点。可是普通法系就不一样,陪审团不需要懂法律,也不需要看法条。他们会这么想,如果我的儿子成绩单造假的话,我捶死他。(笑声)如果我的儿子成绩单不能造假,那上市公司的成绩单为什么能造假呢?那么就有罪。(笑声)他根本就不需要法学知识,也不需要学习。他只要凭他的一个简单、普通的概念,就能够判别你是否有罪。这样一种判刑方法,把全社会老百姓所认知的价值标准,当成一个社会的公平标准。这种创建是非常伟大的。什么是这个社会的公平呢?那就是老百姓认为是公平的,那才是公平。而这种公平,取决于全社会所有百姓的一种公平的认知。陪审团所代表的就是一般老百姓的价值标准,这就是公平。各位请注意,这是在马克思完成他的《资本论》八年之后形成的平等观念。
除了利用法律追求一种新形式的平等之外,后续的法律依然受到马克思的冲击。马克思主义清楚地指出资本家跟劳动者之间的矛盾——资本主义要发展必定要剥削劳动剩余价值,所以《资本论》的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是对立的。
我再请各位回忆一下美国1890年的《反托拉斯法》。《反托拉斯法》英文是 Anti-Trust。Anti是“反”的意思,什么叫Trust呢?对,清华同学的水平果然高。(笑声)那就是信托基金。《反托拉斯法》到最后就是反信托基金。大家会不会觉得很奇怪?当你仔细回顾历史之后,你会发现历史是多么的有趣----因为美国大家族实际上是很多信托基金的持有者。因此,Anti-Trust,《反托拉斯法》实际上是反信托基金法,也就是反大家族法。大家族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既得利益者的问题,而是一个资本家的理念。所以欧美各国不但在法律层面上,例如普通法,来寻求一个马克思所追求的公平。同时拟定法律,化解资本家及劳动者之间的矛盾。而化解是从资本家开始化解,而不是说从劳动者开始化解,这个思维太重要了。因为从1844年开始到1867年间,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提出既得利益者的资本家会利用一些伪观念来毒化劳动者,例如推广基督教精神,要求劳工接受上帝的带领,接受上帝所给于的一切,包括接受这个社会的不公平等等。所以马克思提出,社会要进步就要打破妨碍社会进步的思想,包括基督教思想,而这也是马克思唯物主义观念的由来。为了避免马克思主义的冲击,因此劳资冲突要从资本家开始化解,而不再由劳动者开始化解,这一切都是受了马克思的冲击才有如此重大思维的转变。
我给各位举个例子,微软的比尔.盖茨——他也是每一位同学心中的伟大人物——在几年前提出把所有的财富捐出来成立比尔.盖茨基金会。因为他认为他今天的成就除了个人的能力以外,整个社会的哺育具有更大的贡献,所以他取之于社会,就要还之于社会。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人现象,这是从《反托拉斯法》一直延续的一种新形式资本主义维持公平的精神。我们很意外的发现,美国政府的矛头针对的竟然是大家族。但是它绝对不是采用所谓武斗的方式来解决(笑声),而是希望大家族颐养千年,退出美国的经济舞台。
各位还要注意一件事情,美国跟英国是不一样的国家。美国移民都是愿意跟过去的文化、民族、亲戚、朋友一刀切断关系的极端个人主义的一群人。这样的个人主义带给美国的影响是巨大的。这些人一旦成为资本家之后,所带给美国社会的就是动荡与不安。我这句话,可以从1929年的美国股市大崩盘得到印证。《美国证券交易法》的第二章描述了和1720年的《泡沫法案》中一模一样的现象,就是官商勾结、操纵股价、内幕交易,把股价炒得老高,而导致了1929年美国股市大崩盘。总市值由当时的890亿美金跌到了150亿美金,可以说是美国帝国主义的末路。但是各位请注意,延续了《反托拉斯法》,美国政府在这个阶段受到马克思主义冲击的结果,深切的领会到了一个道理——“一个国家要长治久安,必定要以民为本”,更具体地说必须要藏富于民来化解劳资冲突。而藏富于民的结果,造就了今天的美国。
我再以美国股票市场为例,解释如何透过股票市场的财富重分配功能,达到藏富于民化解劳资冲突的效果。美国和加拿大都是相同的普通法系国家,但是加拿大的上市公司当中89%以上都是家族控股。美国呢?它大部分的公司竟然是大众持股而不是家族控股。全世界除了美国英国之外,都是家族控股。为什么美国是大众持股?这个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化的结果。当时是一个极其巨大的工程,从1890年到1934年的四十多年可以说是整个美国法治化完成的时代。整个工程之浩大,目的性之强,以及效果之震撼,让每一个人动容。
如何创建一个财富重分配的股票市场呢?首先,美国政府放弃了1720年的策略(当时英国法国等政府束手无策,只有关闭股份制公司和银行),而采取了彻底化解资本家与劳动者的矛盾,避开马克思主义的预言的伟大国策。美国政府除了通过《反托拉斯法》限制大家族之外,更进一步的是,是要让社会大众变得更富足来化解矛盾。怎么样才能让社会大众变得更富足呢?那就是从1932年开始推行了一系列的严加监管的法律,用严刑峻法来发挥股票市场的财富重分配的功能。当时提出了股票市场的正确思维,所谓股票市场就是全社会集资,把资金交给最有能力的职业经理人经营。社会大众怎么知道他最有能力呢?职业经理人就必须披露正确信息,这个时候政府所扮演的角色就非常重要了。政府必须确保职业经理人所披露信息是真实的,而且必须确保这个人有一种责任感,即信托责任。就是说你一旦成为职业经理人,你就有责任要把工作做好,你要替股东创造财富。这就是美国严刑峻法下的信托责任,而且是不容挑战的。上市公司的职业经理人不敢不有信托责任。如果这个职业经理人披露假消息,美国政府一定会以社会大众(或中小股民)利益为前提和职业经理人打官司,打到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为止。我这句话根本不是开玩笑,你看一看安然的事件就理解了,最后安然倒闭了,五大会计师行的安达信业倒闭了,合伙人自杀了……
大家族在美国政府的运作之下,以高市盈率抛售股票相继(而富裕的)退出上市公司的经营,美国的上市公司变成了大众持股公司。美国政府通过证监会严刑峻法的监管,确保职业经理人有信托责任,确保他所披露的信息都是真的,如果有假,则严惩不贷。这就是为什么世界通讯会因为一个小事情而受到严惩。世界通讯犯的罪,就是更改一些会计科目,原先是费用的科目改成投资,通过折旧来提列费用。这种事情,在我们国内来讲是小事一桩,没人在乎的。在美国是不能被允许的,因为你已经触犯了一个最重要的原则——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就这个小事情,负责人被逮捕。美国电视的新闻每天晚上都会重复播放一个镜头:司法人员把世通负责人的手从背后用手铐铐住,连续几个礼拜“游街示众”。美国政府要让所有的美国人,包括从婴儿开始到老头,清清楚楚地看到,这就是违反信托责任的下场。让每一个美国小孩子都知道,你将来成长以后,你所要做事情就是对股东有信托责任,如果没有,游街示众就是你的下场,这个意义太重大了!就是因为美国政府这种“以民为本”的策略,使得美国的股民,甚或社会大众对美国中央政府有极强的信心。他们知道,万一他们的权益受到了挑战,美国政府会当仁不让站出来,用严刑峻法的方式,保护弱势团体,保护中小股民,保护全国老百姓,因为以民为本的制度是不容挑战的,你只要做不到这一点,马克思的预言一定会成为现实。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伟大。
美国每一个老百姓,通过保险金,退休金,将他一生的财富放在股票市场里。由于美国人口不断膨胀,所以美国的股市资金的投入是不断的增加,股价长期总是往上走的。
我们国内有很多荒谬的语言,说“股票市场是有风险的”,我告诉各位,那是错的,股票市场只有短期风险,不应该有长期风险。因为股票市场所反映的就是这个国家的经济实力,这才叫股票市场。各位想想看,当大家族陆续退出股市之后,如果美国的上市公司都陆陆续续的上市,成为大众持股公司,那么这象征着什么意义?这就是象征着一个社会主义的实现!你们觉得好笑吗?因为你们不理解股票市场的本意。美国的大公司都上市了,他们会真实地披露信息,做得不好的退市,做得好的就会继续留在股票市场,继续为股东创造财富。他的特点就是在美国的严刑峻法下不得不有的信托责任。股民可以在股票市场上得到回报。如何得到回报呢?一家上市公司如果赚了一块钱,那就可以通过市盈率来放大财富。<B>美国的市盈率一般是30倍,就是说,任何一家的上市公司如果得到了一块钱的利润,那么股民就可以得到三十块钱的回报。</B>换句话讲,美国的经济得到了一块钱盈利,那么就有三十块钱回报给全国的老百姓!因此,美国的股票市场从1930年左右到1980年的五十年间,它的年回报是百分之八点三,加上银行利率,就是说,如果那一年银行的利率是百分之三的话,那一年的回报率就是百分之八点三加上三,等于百分之十一点三。而1940年到1990年的五十年间,美国的股票市场以每年百分之七点六的回报率增长,再加上银行利率。只要美国的每一个公民把自己的退休金、保险金放到美国的股票市场,那么三五十年退休之后,就老有所终、老有所养。所以恐怖分子不可能摧毁美国,股票市场的崩溃才是对美国的重大打击。美国的股票市场承担着美国社会财富重分配的伟大功能。
大家可以幻想一下,如果美国的上市公司全部都是大众持股的公司,假设他的经理人都是有信托责任的经理人,每一个人当了公司的经理人之后,他努力为自己的中小股民贡献自己的一生,他拿他应该得到的优厚的薪水和退休金,而美国的股民通过他所赚的一块钱,放大三十倍而得到了美国经济增长的丰硕果实,这个才是真正的藏富于民。
美国政府为了保证这种藏富于民的政策可以实施,为了保证资本家和劳工者之间的关系不再紧张,以宪法而非一般的联邦法赋予证监会执法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美国证监会为了保护中小股民,为了保护股票市场,他可以发传票,它可以调查任何人和任何物,其执法权力是无限制的。任何人对其挑战,基本上都将被联邦法院所拒绝。各位知道这是为什么吗?那是因为美国的股票市场肩负着一个社会主义的功用——财富的重新分配。美国的宪法,即美国的根本大法赋予了美国证监会的严刑峻法的执法功能。你们看看!多么宏伟的计划,这也就是为何美国公民愿意将自己一身的积蓄都有放在美国的股票市场,因为他们知道,只有通过美国的股票市场才能让他们的财富不断的成长,才能使他们老有所终、老有所养。
1932年伯利和敏思(Berle和Means)两个教授合写了一本书,是写美国的股权结构。他们提出了一个非常有意义的结论,就是当时美国的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是大众持股公司,但是却不断地有矛盾出现!他们发现,真正的矛盾来源是<B>股东</B>和<B>职业经理人</B>。这本书把资本家和劳工之间的紧张关系转换为股东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关系。他们把矛盾进行了转移。这个转移很重要,这是“公司治理”这一伟大课题的开始。资本家和劳工之间的紧张关系通过反托拉斯法和财富重分配来得到了缓解和消除,而股东和职业经理人之间的紧张关系通过一系列的“公司治理”措施,最终也把它化解掉。这使得紧张变成了祥和,成本变成财富。
我请同学们注意,有一个现象值得我们关注,那就是美国政府在1950年透过各种方法提倡新自由主义学派(以往经济学家包括亚当斯密和李嘉图等人被称为古典自由主义学派)。而这个学派两位最伟大的经济学家分别获得了经济学诺贝尔奖。其中一个叫做弗里曼(Friedman),另外一位叫做哈耶克(Hayek),他们两人都是芝加哥大学教授。他们提出了一个伟大的理念,就是只有自由竞争经济才是最好的,社会主义国家透过计划经济所达成的财富重分配的制度是他们所反对的。这句话让我们回到了国富论亚当.斯密的时代!亚当.斯密不是也提出了同样的思维吗?但是请各位注意,1950年代和亚当.斯密的时代是不一样的。美国政府从1890年开始,已经进行了法治化建设,自由经济已经完全处于法治化的约束之下,你不敢以大欺小,你不敢以强欺弱。这些法律不仅规范了自己的行为,也规范了政府的行为。因此社会的每一个个体,包括政府的行为都是在一个法治化的游戏规则下进行。你必须有一个游戏规则,这样才能充分的发挥你的创造力,创造你自己的财富。<B>这个时候,你所创造的财富才不会像马克思主义时代一样,不会是掠夺别人的财富,掠夺劳工而得来的</B>。因为你有法治化的社会秩序。走到这里就是到了一个现代资本主义的典型期,对于这个典型期,我请各位同学看一下,这已经是社会主义化的资本主义,而且是来自于马克思主义的巨大冲击。我们国内很多改革派的学者没有看清楚这段历史的事实,盲目的引进了新自由主义学派的思维,由于我国没有像美国一样的法治化建设,因此才会重蹈国富论之后类同欧洲一样大吃小强欺弱的覆辙。
我们跳开美国和英国两国,你再看看欧洲大陆,欧洲大陆已经没有资本主义了,欧洲大陆已经走向了民主社会主义。今天同学们可能怀疑这个制度有效率吗?一个注重公平,一个以公平为基本原则的制度(包括美国和欧洲)是有效率的吗?我告诉各位同学,我不想谈论它是不是有效率,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你把公平放弃了的话,马克思的预言就会成为真实。这不是我个人的理解,这是西方这么多伟大的经济学家和伟大的政府政策制定人一致的结论。这种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马克思主义,我们对他理解有多少,这种马克思主义化的资本主义,我们对它又了解多少?今天你翻开资本主义的精神代表著作——比如讲:微观经济学,会发现效率改进的先决条件(帕累托改进)竟然是以公平为基础。什么是以公平为主呢?就是一部分人可以富起来,但其它的人不能更贫穷。
这不就是社会主义化的资本主义吗?这个思维不正是25年前邓小平所提出来的吗?但是各位请注意,邓小平只是讲了一半,那就是可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他讲话的场合是在社会主义国家,这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公平性是不允许任何人挑战的。所以,在每一个人不能变的更加贫穷的情况之下,邓小平提出来我们可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结果得到全国老百姓的一致的支持。他这个理念不但符合马克思主义,同时也符合现代资本主义的精神。这个伟大的思维,才应该主导着我国的改革开放,但是后续的改革却背离了邓小平的思想。
当然了,我也必须对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经济学家表示一些肯定。肯定什么呢?当时国有企业确实没有效率,国家的包袱确实重,对于你们的父母那一代,能够吃一碗饺子就挺高兴,买一盒火柴,有一半以上可以划得着就很高兴。当时我们改革开放的结果是使我们的民生改善,我们的生活必需品变得比以前充足了!这些经济学家是有贡献的,而且当时全国的老百姓还是很满意这种开放的形式。但是二十五年下来,我们走到什么地步呢?我这里有一个指标。我想各位同学都知道在经济学里有一个基尼系数吧!基尼系数是用来衡量所得收入分配的指标,国际标准为0.4。一般超过0.4就是危机,而我们是0.5,可见目前的危机之大。从当时改革开放的接近于零,到现在的0.5。你觉得我们的改革开放符合历史的发展规律吗?你觉得我们的改革开放符合邓小平的理念吗?你们又觉得我们的改革开放符合现代的马克思主义和现代的资本主义吗?你会发现我们已经背离了这一切。我绝对不能接受这种导致一部分人富起来而由其他人负担社会成本的虚伪改革。我在这里再次阐述一下我的观点,并把我国在这二十几年来的改革开放一条一条列出来,做一个评论。
</FONT></P>
欢迎光临 后司街 (http://317200.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